(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安庆市上访维权人士胡龙英就商品房优先购买权一事上访申诉维权三年多,耗费精力财力,终于获得安庆市宜秀区法院的“协调”,并应法院要求准备了五十万元,可法院迟迟没有要胡龙英缴费,也就意味着案件尚未解决,可胡龙英的钱多是借款,得承受支付利息的义务,钱款不能支付,放在手上不能利用,却要白白地支付利息,这让胡龙英心焦如焚。
据悉,胡龙英的商品房优先购买权一案经安徽省高级法院2012111作出(2012)皖民抗字第00019号《民事裁定书》,指令安庆市中级法院再审,201253开庭后迄今没有结果,已经超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201212月份,安庆市中级法院又以民事裁定书,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安庆市宜秀区法院再审,宜秀区法院在与胡龙英及第三人协商后拿出解决方案,要给第三人解决一套房屋,将第三人已经办理《房产证》的,胡龙英迄今仍然用于经营的商品房转让到胡龙英名下。为此,胡龙英按法院要求于2013310日前准备了钱款,可迄今为止,还是没有缴款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为胡龙英知道法院的理由很牵强,法院的方案是从新购买一套商品房给第三人,但过户得等到57,因为那套房子正出租,如果不到期,房主不收回房子就办理买卖过户,租房户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但胡龙英知道,该租户已经书面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此理由不成立,租房没到期,也不影响房屋买卖过户。胡龙英觉得法院似乎还在糊弄她,为此,她表示会坚持赴京上访。
据悉,胡龙英已经到达北京,并到全国人大上访。
胡龙英优先购买权一案原本与公权力无涉,司法机关只需依法办案就能解决纠纷,可因司法腐败,胡龙英为了维护自身的优先购买权不断上访,且因上访被保安(或法警)打伤,目前案件已经提起公诉尚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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