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海協會十二日已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一次正式業務溝通,雙方就辦理簽證、人道探視、國旗與國徽等議題交換意見,雙方同意人道探視應繼續商談;至於國旗與國號部分,我方主動提出後,對方沒有特別回應。

據了解,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和大陸海協會副秘書長馬曉光已在上周五(十二日)在台北協商兩天。

人員組成部分,此次與非正式溝通不同處,在海基會副秘書長楊家駿也上談判桌。

陸委會發言人吳美紅昨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我方提出人道探視議題,雙方討論到為了保障兩岸人民權益,辦事機構應提供法律諮詢與關懷協助,但礙於大陸官方內部規定,遇到困難,現階段雙方就人道探視後續溝通,研議可行方案,各自在內部處理相關配套規定。

對於辦事機構及人員的「保障與便利措施」部分,她說,雙方秉持「對等、尊嚴、安全、便利」原則,後續雙方將就辦公處所及人員為執行職務的通訊便利、行動自由及旅行自由權利等,與部分民事刑事責任免除的保障,及稅捐徵免、機場禁區通行等便利措施再細部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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