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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法院近日对一起“文革杀人案”作出判决,81岁的被告邱日仁因在文革期间参加“武斗”杀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判处3年半徒刑。

法新社星期三报道,中国浙江瑞安法院透露,上星期五,该院已对“文革杀人案”被告邱日仁一审判处3年半徒刑。中国多家媒体此前报道,现年81岁的邱日仁被指在1967年“文革”期间,故意杀害一名叫洪云科的医生。 当时,邱日仁所在的“群众武装组织”,怀疑洪云科是奸细,指派邱日仁将其杀害。邱日仁用麻绳将洪云科勒死。1986年,当地法院审理此案时,邱日仁出逃。2012年7月,邱日仁返回家乡时,被拘捕和取保候审,2013年2月18号,浙江瑞安法院法官到邱日仁家中,公开审理这起案件,当天没有宣布判决结果。

邱日仁被判刑的消息在中文网络引发热议。有网民认为,中共高层当年发动文革,造成社会动荡,却没有人为此负责,现在要基层群众承担法律责任,不公平。有网民认为,该案是“清算文革余孽”,具有风向标意义。浙江《钱江晚报》此前报道说,抓捕邱日仁的浙江瑞安警方说,抓捕和文革无关,换成任何一个杀人在逃嫌犯,都会一抓到底。瑞安法院也表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网上绝大部分人都误读了此案。”

美国中文网刊《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对此评论说,
“这个案子完全是政治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如果是刑事案件,20年过了,就不予追究了。而这个案子是在去年王立军事件后才提出来,7月起诉,今年2月审理,3月判刑。现在共产党内部的斗争还没完。当局是否要清算文革?我看这个案子可能是个风向标,但还不是很明朗,要耐心观察。清算文革应该往上追,追到毛泽东、周恩来、四人帮头上。”

旅美经济学者何清涟认为,浙江瑞安审理的这起“文革杀人案”,只是一起个案,不是中国当局反思、清算文革的风向标。

“实际上,这个案子在文革后期就提出来了,但因为种种原因,被搁置了。现在当局比以往更加害怕批判毛泽东、批判文革。”

何清涟认为,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就意识到,批判毛泽东、批判文革,会暴露中共政权合法性的问题,于是采取“不争论”,回避对文革的反思。而习近平近期在中央党校发表讲话,强调“不能否定前30年’,说明如今的中共高层继续回避对文革的反思。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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