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泰酒店蘇州火車站南廣場店

 

文/ 趙思樂

蘇州國保以維穩為由強制莫泰以及其他多家酒店取消為南京公益組織「天下公」組織的交流會提供場地的合約。在之後的訴訟中,蘇州法院判處因「維穩」而毀約不成立,莫泰敗訴並進行賠償。反「維穩」首次勝訴讓人驚喜,但勝利能否接踵而至?

3 月18 日,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蘇州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賠償南京天下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下公」)違約金21750 元,並返還定金5000 元。

此案起於去年五一期間,天下公提前近一個月向莫泰酒店蘇州火車站南廣場店預定了會議室和酒店房間,卻在會議召開前兩天被店方通知不能履行服務協議,天下公遂將莫泰告上法庭。

這一場看似情節簡單、勝負明瞭的官司,在天下公一審勝訴後,卻引來了NGO和維權律師界的一片振奮:NGO 工作者相告道賀,維權律師認為此例值得推廣。這是因為此案涉及NGO 機構、維穩機關和商業主體的博弈過程,是公益機構在遭受「維穩」為由的侵害事件中被判勝訴的第一個案例。

「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會議

「南京天下公」在他們對自身的闡述中,是一家「政策倡導性公益機構」,致力於艾滋、乙肝、性別等方面的反歧視倡導。成立於2011 年的天下公曾為多位遭到歧視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並幫助他們打贏了數起具有代表意義的「民告官」官司。在NGO 圈子裏,天下公更多被視為一家公益維權機構。

2012 年,天下公計劃在五一期間組織一場公益律師之間的交流會,以討論如何推進反歧視訴訟。為此,天下公在2012 年4 月16 日與莫泰酒店蘇州火車站南廣場店簽訂協議,莫泰需於4 月29 日至5 月2 日為天下公提供25 間酒店房間和會議室服務,天下公則應共計支付21750 元,並交納5000 元定金。該協議還特別規定:「雙方無論哪方違約,均需按協議消費總額支給對方,作為違約賠償。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火、水災、戰爭等非人為因素除外。」

直到4 月27 日上午天下公工作人員到達莫泰酒店籌備會務時,酒店仍未對合約的履行提出異議。然而天下公人員在外採買會議用品時,酒店打來了電話。鑒於時有NGO 組織的活動臨時被以各種理由取消的情況,天下公對該電話有所警惕並進行了錄音。時任莫泰酒店店長的封曉軍事後對天下公此舉頗為憤怒,「他們是什麼機構?特務機構嗎?動不動就錄人家音!」

在該段錄音中,酒店銷售經理許兆勤稱,由於旅遊節臨近,蘇州市政府臨時徵用了該酒店的會議室,因而不能將會議室提供給天下公。天下公工作人員表示不能接受,對方則強調是政府徵用沒有辦法。當天下公工作人員詢問酒店房間能否照計劃使用時,電話那頭出現了一段時間的沉默,之後許兆勤才答覆:「他們說房間也要徵用的。」她似乎剛剛向在旁的人徵得了這一細節。天下公的兩位工作人員後來在莫泰酒店一直住到4 月30日,期間並未發現酒店的會議室被使用。

在天下公將莫泰告上法庭之後,莫泰在提交的答辯書中稱:在4月25日左右,酒店接到警方的緊急通知,指天下公將在該酒店召開的會議「有政治上的嚴重問題」,並要求他們立即停止對該會議的接待工作。而其後,酒店稱他們遭到了蘇州市皮市街派出所、蘇州市公安局平江分局治安大隊和蘇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連續檢查,警方一再強調禁止他們向天下公提供會議室。皮市街派出所事後拒絕對本刊就酒店該說法作出答覆。

天下公被一再驅逐

莫泰並不是唯一一家對天下公反悔的酒店,而只是此事件中的第一家。

在莫泰告知將不提供房間和會議室後,天下公當即開始尋找替代的酒店。他們先是在蘇州市區找到一家非連鎖酒店,酒店在答應了接待會議幾小時後,同樣以「政府徵用」為由拒絕提供服務。隨後,天下公找到一家旅行社,通過其預訂到了蘇州邊緣的木瀆鎮的一家酒店,在他們同旅行社工作人員前往木瀆鎮查看酒店環境時,旅行社人員突然接到政府通知稱要召集所有旅行社開會。從會議返回後,旅行社人員即向天下公表示不能提供服務。

最後,天下公在距離蘇州市區一個多小時車程的太湖邊找到一家農家樂願意提供接待。該農家樂無需登記身分和機構信息,天下公本以為會議將可以在這裏順利召開,農家樂的老闆也為突來大客十分高興,免費招待了天下公人員一頓豐盛的午餐。然而在約三個小時後,農家樂老闆就稱,「上頭來了領導」,通知由於安全問題,五一假期期間不允許農家樂營業。天下公工作人員在多方協商無果後離開農家樂時,卻看見農家樂老闆仍在路上熱情地招徠顧客。至此已是 4月48日的晚上。

與此同時,天下公也接到南京有關方面的電話,要求他們放棄舉辦會議。於是天下公決定通知計劃與會的律師,請他們取消行程,已在路上的則建議轉往無錫,由另一相熟的機構接待。有轉往無錫的律師事後稱,他們在無錫期間的活動也受到了監視。

在中國大陸,有過與天下公類似遭遇的 NGO不在少數,同樣參與維權案件的 NGO「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的執行所長黃凱平說:「大部分 NGO的活動流產應該都是『維穩因素』所致,真正因工作人員準備不足而導致活動無法開展的情況應該並不多。」黃凱平認為,維穩部門對NGO機構的過度管控來源於維穩部門本身的無能和思想意識的落後。

為自身權益提起上訴

儘管長期為「維穩」所苦,NGO卻幾乎不曾嘗試通過法律途徑挽回維穩損失,這主要由於中國NGO長期處於對機構存續的擔憂當中,更多時候希望維穩部門不進一步找麻煩即可。天下公的執行主任于方強則認為,天下公本身是法律援助機構,更應以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權益,天下公遂於 2012年 9月正式向蘇州市姑蘇區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

起訴材料最初是郵寄往法院的,而當天下公的委託代理人王成律師親自到法院遞交補充材料時,立案庭的接待人員以先前負責該案的工作人員不在為由拒收補充材料。王成於是請接待人員聯繫負責人,詢問他何時會來或可將材料交予誰,接待者則稱沒有該同事的任何聯繫方式,法院內部也無工作人員的聯繫資料。王成認為該說法不合常理,堅持先前的要求,該接待者於是在辦理台前轉過身背對着王成,對他不予理睬。王成對此表示抗議,該接待者索性起身離開座位。王成因而勃然大怒,要求法院監察室處理此情況。後來在監察室工作人員的要求下,該接待者才勉強接下了王成的材料。

按照規定,法院應在收到起訴材料七個工作日內對是否立案進行答覆。王成和天下公都對法院立案並不樂觀,但王成表示,該案表面上看只是一個簡單的商業糾紛,因此法院直接答覆不予立案於理不合,可能性也不大。「我當時認為最有可能的就是它會長期拖延,最後不了了之。」王成說。

數日後,法院工作人員聯繫王成希望調解此案,而王成則堅持無論最終調解與否,法院都應先予立案,法院方並沒有應允。此後王成多次致電法院敦促其儘快立案,法院則一再要求雙方調解,期間雙方雖然進行過關於調解條件的溝通,但天下公承認自己並不希望調解能成功:「我們是想把事情揭露出來,不希望被『和諧』。」調解一直無法達成,在提請訴訟約兩個月後,此案終於在 11月得以立案。

對法院的最終立案,王成仍然覺得有些奇怪。他說:「有一種可能的解釋是,他們想按照這種經濟賠償的方式,讓酒店在前面把這件事頂下來,他們或許認為這種方式比起讓你們在這裏長期折騰這件事效果要好一點。」

判決結果讓人驚喜

在 12月案件第一次開庭時,莫泰酒店遞交的答辯書讓天下公喜出望外——在答辯書中莫泰陳述了警方的禁令和連續的檢查,並以其所受的維穩壓力是不可抗力為由拒絕賠償。「這個時候我們已經不在乎案件的結果了。」于方強說:「這個事件的核心問題在於,所有的違法過程都是在背地裏悄悄進行的,我們首先希望把這些過程全部公開。」莫泰的答辯書將警方的維穩行為陳於白紙黑字之上,讓天下公的「公開」目的得以實現。

于方強和王成都認為,酒店公然拋出警方而不是獨自在名義上扛下事件的行為是不同尋常的,但莫泰的訴訟代理人封曉軍拒絕就案件細節接受採訪。

封曉軍在此次開庭後不久即被調離了涉案酒店,而轉往蘇州附近的小城市昆山擔任另一家莫泰酒店的店長。他年約五十歲,為人被認為謙和嚴謹、一板一眼。封曉軍並不認為自己當時配合警方的要求存在任何問題,他強調自己只是按照中國的情況和慣例行事。封曉軍承認自己就案件曾與警方有過溝通,但不願意透露溝通的具體內容。

莫泰在答辯書中還寫到:「在我司取證困難的情況下(涉及國家保密信息,公安部門未開具書面證明),亦特別向貴院申請向公安部門核實上述情況。」法院遂休庭取證。

在今年 2月的第二次開庭中,法院的調查筆錄則讓天下公又喜又憂。法院的筆錄顯示,蘇州市皮市街派出所副所長潘曉承認,出於維穩理由,派出所曾向酒店口頭下達中止會議接待的要求。這既進一步將維穩的過程公開化,又為酒店以「不可抗力」為由拒絕賠償提供了依據。王成律師認為,在中國的一般情況下,法院當時本可以以酒店要求不影響判決為由不進行調查。王成介紹,在其他的涉及政府的案件中,一些偏袒政府的法官會在庭審中就做出有礙公平的行為,如給政府方更多的發言時間,或將政府方的不利證詞總結得對政府更為有利等。但王成表示,通過在該案中的表現,他認為該案審判長王乾是一位比較尊重法律程序的法官。王乾本人則拒絕就該案接受本刊記者的採訪。

今年 3月 25日,天下公終於等來了本案的最後一個驚喜——勝訴。法院在判決書中稱:「本院認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被告提出的事由不符合免責的法定條件及雙方約定的條件,不屬於不可抗力。」

反維穩的勝利能否重複

判決下達以後,酒店代理人封曉軍堅稱酒店是受害的一方:「我們受害有多種原因,天下公就是加害的一方。」他提及此事仍非常激動:「天下公陷了我們!天下公是不道義的,不要看它面上打贏了官司。」但封曉軍拒絕評論警方的行為是否也對酒店造成了損害。

于方強則認為酒店是受害者的說法是片面的:「在該訴訟中,酒店是受害者,但在當前社會中,該酒店恰恰是體制的受益者。莫泰過去因不反抗而成了體制的幫兇,甚或極有可能因為積極配合體制而在其他方面獲得了巨大利益。」天下公還認為,在此案中酒店成為了體制的犧牲品,他們希望並支持酒店向警方索賠。多名律師在評價此案時也表示,酒店通過行政訴訟要求賠償有法可依,但封曉軍沒有對會否採取該手段作出回應。

而在涉案的蘇州火車站南廣場店,許兆勤仍是店裏的銷售經理,她向問及此事的客戶聲稱自己並沒有經手此事。許兆勤在腹前握緊雙手,不斷重複:「我不清楚,不知道,你叫我怎麼回答你?」用詞一絲不變。多名該店管理人員也聲稱對此事一無所知。

律師王成認為法院作出了正確的合法的判決,但也承認在中國的現實情況下,這樣的判決令他感到意外:「一般來說公安系統地位高於法院,他們更加強勢。」法律人士郝勁松認為,此案應向全國推廣介紹,供其他公益機構借鑒。

「傳知行」執行所長黃凱平說:「天下公訴莫泰的案件給 NGO啟示是,NGO要善於利用法律把暗處的維穩部門逼出來,只要把暗處的小動作都逼到明處,讓其動作公開透明,並限定在法律的框架內,NGO就能很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而對於該案是否是司法追求獨立、法制逐漸進步的體現,律師王成則說:「僅僅這一個案例肯定還不能得出這麼樂觀的結論,這個案子還是有比較大的偶然性、特殊性。像中國這麼大的一個國家,可能需要有無數個這樣的案例,才能推着它有一點點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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