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1223萬元人民幣的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今日在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被一審判處終身監禁,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59歲的黃勝是山東威海人,曾任山東省委辦公廳秘書、辦公廳副主任、德州市長、市委書記等職達10多年,2007年升任山東省副省長,主管文教工作。2011年11月,他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扣查,去年6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一度傳說其貪污金額高達3億元人民幣,並有46名情婦。

法院判詞稱,從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黃勝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收受21個機構或個人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23萬餘元,受賄罪成,但鑑於其在案發後主動交代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遂依法判處終身監禁。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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