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之所以要求法院查封拍卖这两栋豪宅,主要是认为,扁家购屋资金是贪污所得,2005到2006年间,台湾元大并购复华证券时,吴淑珍在台湾收取贿款,再汇到美国转换成房产,美国政府主要是要对国外的贪污官员提出警告。

美国政府认定,扁家部分贿款所得由瑞士转移到美国,用来购买位在曼哈顿的一间公寓和维吉尼亚州克丝维克的一栋房子,从陈致中和黄睿靓利用纸上公司秘密购买房产的情况就能得知,这段期间台美司法单位也密切合作,交换洗钱证据,作为没入依据。

陈致中今天辩解说,买房过程完全合法,但位处别人的土地只能无奈尊重美国司法,配合调查;他说,当初会达成和解,一方面因为跨海打官司旷日废时,而且律师费恐怕超过房产的价值。还有,当初达成和解是在本案不做有罪或无罪适法性判定的前提下,因此房产并不是被美方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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