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凤荣:“可控民主”下的现代化转型——普京的铁腕与底气之分析


进入专题
可控民主 现代化转型 普京 俄罗斯   
左凤荣  

  
  摘要 俄罗斯是原苏联地区最大的转型国家。经过20多年的发展,俄罗斯基本上完成了转型任务,建立起了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的体制。在俄罗斯实现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民众忍受了巨大痛苦。2000年以来,俄罗斯实现了稳定发展。俄罗斯政府不断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调整政策,确定既符合本国国情,也顺应世界发展大势的政策。俄罗斯的发展为中俄进一步合作提供了新机遇,中俄关系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关键词 俄罗斯 转型 现代化 强国 中俄关系
  
  苏联解体后,新俄罗斯开始进行根本性的政治经济体制转型,经过20年的发展,基本完成了这一进程。前10年国家的基本任务是实现制度转型,防止国家再退回到苏联时代,与此相伴的是经济下滑和民众生活水平下降,不少人陷入了困境。1999年以后,俄罗斯经历了10年的恢复和增长,转型后的政治经济体制也日益完善,基本找到了符合俄罗斯国情的稳定发展之路,开始重新崛起,在国际上的影响也日益增强。目前,俄罗斯是原苏联地区(除波罗的海三国外)发展情况最好的国家。
  
  俄罗斯基本完成了经济社会转型
  
  从1992年开始,俄政府推行了“休克疗法”的激进式改革,彻底摧毁了苏联的经济体制,实现了改革不被逆转的目标,但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政治民主和有序的市场经济。相对于经济而言,政治现代化转型的成绩要大一些。
  通过宪法,确立民主体制。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就新宪法草案进行全民投票,参加这次投票的选民有58.4%的人赞成新宪法,41.6%的人投了反对票。新宪法把俄罗斯政坛斗争的结果固定下来,确立了俄罗斯政治体制的基础和原则,其指导思想是:彻底否定苏联的政治体制,反对垄断权力,提供多种选择。其基本原则是:民主与法制的原则,人民是权力的唯一来源,全民公决和自由选举是公民行使权力的最高直接体现,俄罗斯总统和国家杜马议员是全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权与自由的原则,承认人的权利与自由;思想与政治多元化原则,尊重思想与言论自由,承认政治多元化与多党制;权力分立的原则,俄罗斯联邦国家的权力由俄罗斯联邦总统、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法院行使;保护私有制,公民拥有财产权;联邦制原则,所有联邦主体一律平等。1993年宪法所确立的政治体制明显的特点是总统权力大,议会很难监督总统;政党权力受到限制,政党只能在议会中活动,并不能影响政府。总统拥有否决权,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不签署则不能生效。俄罗斯总统权力之大,超过了美国总统和法国总统,但与沙俄时期和苏联时期相比,还是有很大进步。一是明确了最高权力交接的程序,规定了如何获得和保持权力;二是基本上确立了相互制约的权力分立体制,总统的权力毕竟是法律权力,而不是苏共中央总书记至高无上的权力;三是体现了法治精神,有助于建立一个在政治权力、职能和规模上都受到宪法规约的有限政府,司法权力首先是宪法法院对总统权力有抑制作用。
  1993年宪法及其确立的俄罗斯宪政制度对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1993年宪法通过后,俄罗斯政治制度进入了发展、巩固和完善阶段,尽管有时各派分歧很严重,但都是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俄罗斯建立了民主政体的一些基本形式,如普选制、多党制、三权分立等,但由于民主条件不成熟,公民社会还不够发达,盲目追求民主导致了社会动荡。大多数人认识到,俄罗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成西方国家那种相对发达的民主制。为了避免重蹈民主引发政治动荡的覆辙,就必须对民主自由加以规范。普京利用了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在俄罗斯实行可控民主,实际上是俄罗斯式的新权威主义。
  以私有化与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转型。俄罗斯经济体制转变的核心是摧毁国有制和计划经济,实行非国有化和建立自由市场经济。到1990年,俄罗斯的商店空空如也,工人失去了生产的兴趣,拿着卢布什么都买不到。用行政的办法已经很难解决问题。从1988年末至1991年7月底,成千上万家大大小小的国营公司——占俄国最终私有化的公司的2%~3%——就通过这种令人震惊的办法改变了所有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几十亿美元的国家资产就这样被管理人员偷走了。①1991年底,自发的私有化已在全国大规模地展开。这实际上就是盗窃全民的资产,但这种盗窃并不是非法的,因为没有出台非国有化的合法方案。常见的侵吞国有资产的方法有两个:第一个是简单地把国有企业的财产改变为某个新建的股份公司的资产的组成部分,第二个是通过简单的“租赁加赎买”把国有资产变为私人所有。②苏联解体后,为了迅速建立起市场经济,俄罗斯政府决定大力推进私有化,制造更多的有产者。
  俄罗斯的私有化实际上就是把原属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和市政的资产转变为归自然人和法人所有。私有化采用了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进行住宅私有化,居民把自己的住宅变成私有财产,无需付费。
  二是小私有化,即把那些小商铺、小吃店、修理店等卖给经营者或承包者。“到1994年9月,共有10.6万个小店,即占总数的83%实现了私有化。小私有化进行迅速,为零售商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③
  三是大众私有化,即对10个部门的2.5万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大众私有化是通过发放私有化证券进行的。从理论上讲,苏联70多年积累的财富人人有份,况且在急剧通货膨胀的打击下,民众也没有用于购买财产的货币,丘拜斯等市场经济的推动者提出通过向国民发放私有化证券,国民用私有化证券购买企业股票,以达到把国有企业变成私有企业的目的。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实际上并不是着眼于发展经济,主要是为了政治目的,力图经过私有化,形成新政权的社会基础。实际上是用所有权换取政权,实现从苏联向俄罗斯的和平过渡。1992年8月,私有化证券纲领由叶利钦签署生效,从1992年10月到1993年2月,证券全部发放完毕,每位俄罗斯居民都领到了一张面值1万卢布(当时合100美元)的私有化证券。随着俄罗斯通货膨胀严重,国有资产升值,加上政治斗争,企业折股拍卖工作进展缓慢,实际上证券私有化并没有化掉多少国有资产。据统计:总共收回证券11639.5万张,占总量的80.8%,有五分之一作废,共分掉国有资产注册总值2848.69亿卢布,其中2003.82亿卢布,即70.3%,是在最后5个月内按大幅调高后的估价卖出去的。
  从私有化的结果看,到1994年7月1日证券私有化结束时,“超过4000万的俄国居民——占总人口的30%——成了私有化的企业和证券投资基金的主人”。④“在1992年至1994年期间,有2万多家企业实行了股份制,其职工总数占整个产业工人总数的2/3以上。也就是说,这些企业已经不再需要总局、托拉斯管理局和国家部委的监管了,其财产全部改由企业的董事会来管理。”⑤但60%的俄罗斯人最后既没有证券,也没有股票,大众私有化并没有建立起人民资本主义。
  四是货币私有化。俄罗斯从1994年7月起进入货币私有化阶段。政府将部分国有企业或国家控股的企业实行公开拍卖,人们用货币购买企业的股票。由于市场秩序混乱,政府管理部门失职,腐败成风,资产评估机构职能扭曲,股份制改造成了有权势者瓜分国有资产的一次盛宴。企业经理和部分地方官员或者其他暴发户通过钱权交易,按照大大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进行收购。这一阶段的私有化问题最多,少数人通过全权委托银行制、国有股份委托经营制和承包制、贷款换股票等手段,把国家不愿分散给民众的资产通过权钱交易直接转入权贵手中,造就了寡头经济。影响最大的是“七大寡头”,即别列佐夫斯基、波塔宁、霍多尔科夫斯基、古辛斯基、阿文和弗雷德曼、斯摩棱斯基、阿列克别罗夫领导的集团。他们与政权紧密结合,瓜分了苏联人民几十年创造的财富。
  私有化没有使国家财产真正落到最有权利得到财产者手中,也没有落到有能力利用这些财产造福于社会的人手中,而是落到了早就准备窃取这些财产的人手中。无论是俄罗斯政府机关,还是在俄罗斯大亨中,大多数人都是那些在20世纪80年代与党政机关和经济机关有密切关系的人,前苏联官员出身者在总统班子里占75%,政府中占74.3%,地方精英中占82.3%,经济精英中占61%。其中,前苏联经济官员在政府中占42.3%,经济精英中占37.7%。⑥占俄罗斯人口10%的所谓“新贵”的财产来源大多都是不可告人的。这些新贵并不是俄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他们对俄罗斯的命运也不关心。俄罗斯转轨的实践证明:在国家软弱,没有能力和正在土崩瓦解的条件下,既不可能建造出有效的市场机制,也不可能建造出多少现实一些的政治民主。⑦
  叶利钦曾经希望俄罗斯很快从过去走出来,让民众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休克疗法实施后,恶性通货膨胀接踵而至,俄罗斯经济开始了长达7年的衰退。到1997年1月,“11%的俄罗斯人实际上是生活在贫困中,月收入平均29万卢布(39美元)。而这有1600万人。还有25%的居民(3400万人)月收入32万卢布(57美元)。半数的居民(7400万人)月收入57到114美元。这样,1.27亿俄罗斯人月收入少于114美元。他们勉强维持”。⑧只有石油和天然气部门比较繁荣。到1999年底,俄罗斯的石油出口量恢复到了从前的规模,天然气的出口量甚至还超过了从前。到2000年,出口石油和石油制品带来了331亿美元的收入,即人均228美元,而1985年苏联人均才只有46美元。⑨与苏联时期不同的是,这些收益都落到了私人、而不是国家手里。
  尽管俄罗斯的政治经济转型给人民带来的痛苦远远超过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但人们能够承受,俄罗斯人愿意为未来牺牲现在。这一时期所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使依赖国家和平均主义逐渐失去市场,尊重私有财产、财富与社会差别,创业与创新精神的新型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基本形成。
  
  俄罗斯开始重新崛起
  
  1999年12月31日,力不从心的叶利钦把治国重担转交给了普京。普京连续执政8年多,带领俄罗斯走上了重新崛起之路。
  首先,普京把维护国家的统一、加强中央的权威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加强国家的权威,普京2001年5月12日签署命令,把全国按地域原则分成七个联邦区,由总统任命的全权代表(多数来自强力部门)进行治理,以打破官僚与不法企业主间的联盟,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他还改变了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的组成,改变了地方行政长官和立法机构的最高领导人兼任联邦委员会议员的惯例,而由他们任命的代表担任上院的议员,恢复了上院作为立法机关的本来面目,维护了分权制原则。2004年9月13日,普京提出了对本国政权体制进行激进改革的三大倡议:第一,联邦主体最高领导人将由地方立法机关根据联邦总统提名选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当地公民直选;第二,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代表将全部根据政党名单按比例选出;第三,成立社会院,以便与公民对话,让公民评议与监督国家决策。
  普京的倡议得到了落实。联邦主体(共和国、州、边疆区和直辖市)最高领导人由地方立法机关根据联邦总统提名选出,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由当地公民直选;到2005年12月又进一步规定,由地方议会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提出行政长官候选人,由地方议会审议后提交总统任命。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代表将全部根据政党名单按比例选出,原来225席由单席位选区直选,另外225席按进入国家杜马的各政党得票比例分配,改革后单席位选区和无党派议员将不复存在。进入杜马的政党的得票率从5%提高到7%,限制了进入杜马的政党数量。在2007年12月选举时又规定只有全国性政党才能参选,政党人数要在5万以上(以前是1万),不允许组建竞选联盟。结果只有统一俄罗斯党、俄罗斯联邦共产党、自由民主党、公正俄罗斯党进入议会,支持普京的政党占了绝对多数。2005年7月1日“社会院法”生效,2006年1月1日社会院正式运行。这是一个协调公民、社会、政府的机构,由来自全国性、地区性和跨地区社会团体及非商业组织的126名成员组成,任命、推荐和选举的各占42名,各级政府官员和议员不得参加,任期两年。其主要任务是提出公民倡议、对国家权力机构进行监督、对宪法修正案及有关公民权利法案进行鉴定,目的是与公民进行广泛对话,让公民评议与监督国家机关。经过合并,到2008年初联邦主体减少到83个。通过这些举措,巩固了俄罗斯的统一和中央对地方权力的制约,(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共 5 页: 1 2 3 4 5

   进入专题: 可控民主 现代化转型 普京 俄罗斯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