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356日上午9,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郁继英诉临沂市政府强拆民房案。郁继英委托倪文华代理。

郁继英年过花甲,原有192平方米的房屋,养兔为生。20071018,临沂市政府组织大批警察、武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将郁继英的房屋强行拆除,兔笼压扁,大量兔子惨死。郁继英痛不欲生。
郁继英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后向临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临沂市政府强拆民房违法,并赔偿损失。临沂市政府矢口否认其强拆民房,但临沂市政府假装糊涂,不能说明其用何手段征收郁继英的土地使用权的。临沂中院在剥夺当事人最后陈述的情况作出了驳回起诉的判决。郁继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政府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临沂市政府依然矢口否认强拆民房。郁继英的代理人倪文华问临沂政府,是以何手段征用郁继英的土地使用权的?临沂市政府的代理人说不知道。
倪文华指出,临沂政府竟然不知道用何手段征用土地。要么是假装糊涂,要么是违法征地。征地有二种情况:一是自愿;二是强制。如果是自愿的,政府应当出示协议;政府不能出示协议,就是强拆的。临沂市政府难逃干系。
市政府代理人说,强拆是村委会根据旧村改造,自发进行的。倪文华反驳说,本案不存在旧村改造。省政府469号文件明文规定,由临沂市政府组织实施征地。临沂市政府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把强拆的恶名转嫁于村委会。村委会屈或从于市政府的压力,或为拍马屁甘心为市政府解忧而自愿当替罪羊。但临沂市政府仍然不能自圆其说。既然是旧村改造,怎么还在旧村改造的范围内建造起市政府大楼呢?难道村委会要搬进政府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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