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福建省福清县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近日终于被无罪释放。十二年前吴昌龙被当作爆炸案主犯之一而判处死缓。中国近日多起死刑案被翻盘改判。有执业律师表示,中国是一个司法不独立的特殊社会,因此纠正冤假错案需要各方面的合力,更需要律师在法庭之外的其它努力。

*吴昌龙改判非个案*

福建省福清人吴昌龙5月3日被法庭宣布无罪释放。吴昌龙历经12年冤狱终于获得自由。在此之前,吴昌龙已获监视居住三个月。

吴昌龙近日被无罪释放不是个案。此前,浙江叔侄强奸案的两个蒙冤当事人于今年3月底拿到了无罪判决书,十年前两被告因一起强奸致死案被法院认定是罪犯而判重刑。而同属浙江的萧山1995年劫杀出租车司机5名嫌疑人也被假释,等待复查,5人中有4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无期。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5月6日发表文章,阐述冤假错案对社会的危害。他认为,公安司法机关在“有罪推定”和“命案必破”等指导下,单纯追求政绩,必然导致冤假错案。他强调,为防止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不可错判。

*李金星律师:法庭之外律师工作空间大*

李金星是吴昌龙案最后阶段的辩护律师之一,他5月8日对美国之音记者说,吴昌龙冤案得以翻盘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他说,冤假错案并不是中国独有的,但是,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它是一个司法不独立的体制。李金星认为,如果检察官或者律师能够独立的办案,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冤案的发生。

李金星说,所有的冤案都是法律以外力量干涉的结果,这已经成为了一条规律。他认为,杀错了人不仅是法院的事。

李金星还说,“我们律师也是责任重大,一个案子的背后都需要律师非常执着地去跟干涉法院的人作斗争。当一个律师说他没有力量的时候,我说他是不合格。律师是不是说出完庭就完了?不是这样。要不停地往上反映,不停地推动,推动它的公开化,让公民公开地参与这个案件,公开地揭露这个案件背后的问题。”

李金星说,在中国司法制度没有得到彻底改革之前,法庭之外,律师可以通过求助于媒体、公众、网络,甚至通过向国家领导人的求助,只要是法律范围内的,律师都可以利用。这样做的结果,会使得想要插手案件的官员迫于压力不得不尊重法院,从而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

*张陪宏律师:新刑诉法条款是突破口*

吴昌龙案律师团的辩护律师张培宏同一天说,吴昌龙案子的改判也得益于中国新刑诉法的实施。

张培宏说,“首先最明确的是2012年通过的新的刑事诉讼法,新的刑诉法一个条款跟过去不一样。过去的(条款)是说,不能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结案的案子,可以取保候审。它用‘可以’的话,那就也可以不取保候审,就一直羁押的。新刑诉法,把这条改成‘不能在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的,应当予以释放。”

张培宏说,把一个人关了十二年没有最终结果,从哪个角度都没有道理。他说,新刑诉法让他们找到了案子的突破口,让吴昌龙在今年春节前得以保释回家。

*吴华英:离不开墙外媒体和网友关注*

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十几年为弟弟的冤案奔走,还为此坐过监狱。吴华英说,她弟最终得以无罪释放,是大背景下的必然结果,其中离不开媒体的关注和网友的围观。

她说, “今天的这个结果,我是觉得它是整个大背景底下的必然结果。还有到了今天的这个地步也需要改变,媒体的关注,律师界的死磕,还有网友,大家都在围观。”

吴华英认为,福建省高院后期对冤案有了改正,没有继续冤判下去,这点也要肯定。
她说,吴昌龙在狱中受到过酷刑,现在他的双手会经常莫名地出汗,好像刚从水里出来一样。吴华英说,现在当务之急是给她弟弟看病。

*国内媒体被禁止报道*

吴华英提到,吴昌龙无罪释放之后,不少媒体过来采访,包括国内七、八家媒体。但是国内的媒体都被和谐掉了,当局禁止它们报道吴昌龙改判无罪的消息。她说,中宣部下令所有关于吴昌龙案最新说法,都要按福建方面的通稿来统一口径。

*吴昌龙:社会陌生 从头学起*

当事人吴昌龙失去自由12年,当年他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如今已届不惑。吴昌龙5月8日对VOA说,现在的他好像是个小孩子,什么都要从头学起。

吴昌龙正在跟同学们聚会,这是十多年后他和同学的第一次见面,有许多的感概。跟同学相比,他失去了很多,包括有形的无形的。也增加了许多,包括12年坐监留下的伤病和失落。他说,面对飞速发展的社会,他现在一切都要从头学起。面对未来,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司机在单位收发室触动一个邮包被炸死。吴昌龙被当作主要案犯嫌疑人逮捕,以爆炸罪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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