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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查行人闯红灯。一位行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开车的时候就骂行人,走路的时候就骂开车的,都不讲规矩,都不像话。”严查行人闯红灯的其他新闻没怎么留意,这位行人的“语录”倒是深深印刻在了脑子里。其实我也说过类似的话。

开车在路上时,总是看到骑自行车的人时不时穿梭在机动车道上,甚至有时他们会与你的车身“擦身而过”,开车的你不免惊出一身冷汗。这时候免不了心生怒气:怎么这么不守规矩,明明有非机动车道,为什么一定要抢到机动车道上?

可是我分明记得,两年前自己还没车开的时候,骑车上下班的我也偶尔抢占机动车道。那时候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石家庄的马路越修越宽,非机动车道却被压缩成窄窄的一条。上下班高峰期,自行车道拥堵的程度并不次于机动车道,偶尔占用一下机动车道,这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要怪,那就怪城市管理者规划不合理吧,谁让他们眼中没有我们这些骑自行车的弱势者呢?

人还是一样的人,只是在交通工具发生变化的时候,看问题的角度也随之改变。这算是典型的“屁股决定脑袋”吧?骑车时你觉得自己的空间被挤压,偶尔占用机动车道并非个人素养问题;开车时你认为这些挤占机动车道的骑车人没有规则意识,竟为城市交通添乱。说白了,其实是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寻找着借口。

闯红灯的行人何尝不是在给自己找借口呢?红灯等时设置不科学、过街天桥建设不合理、汽车右转弯从来不让行人……不闯红灯,何时才能穿过马路?可是,“红灯停绿灯行”的基本规则还是没问题的吧?尽管有千万种理由,为什么可以僭越最基本的规则呢?

和朋友探讨“该不该大张旗鼓地去整治行人闯红灯”。朋友说,“路口”不是讲道理的地方,“既然红灯停绿灯行”这个基本准则没有问题,其他问题的解决必须是在我们遵守了基本准则之后。朋友举了一个例子,在美国警察抓捕你时,你是不能抗拒的,否则就是袭警,警察有权利开枪。抓捕之后有什么问题,可以让警察和你的律师交涉。

我们喜欢在路口讲道理。前不久,南京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交警面对横穿马路的一位大妈说,绕几百米就是红绿灯路口,别横穿马路,大妈的“神答复”: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

舆论并不觉得大妈的回复是无理取闹。横穿马路固然不对,但“中国式过马路”的背后,就全部是那一小撮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责任吗?网友们以香港和北京的地铁为例来为大妈的“神回复”辩解,香港地铁是只需要几步路就能到换乘的那趟地铁上,而北京尽管也说是走几步就能换乘,但往往得走十几分钟甚至半小时。这换乘所步行的半小时内,岂不是正如那位大妈所说的光阴不是被虚度了吗?

中国的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每个人都喜欢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找借口,“规则”却很难拿出来说服人。我们害怕受伤才制定规则,为图方便又往往突破规则,周而复始。

为什么我们总喜欢站在“路口”讲道理?大概是每个人总能在心中为自己开了一盏绿灯。有时候,我觉得它不光是硬件建设等公共管理的问题,或许,这也算是一种劣质文化。

(摘自《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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