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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作者乔敬的 Facebook,Inside 获作者同意后转载。乔敬先生为中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从事新顶级域(New gTLD)申请和营运咨询,网路品牌与商标管理和创投业务。他长期担任网际网路管理机构 ICANN 通用顶级域名理事会(GNSO)理事,亚洲顶级域名注册管理局 DotAsia Organisation董事,以及台湾网际网路协会 TWIA 监事等多项职务。乔敬拥有近十五年在域名和网路产业的管理营运经验,长期代表台湾和亚洲区参与国际网路政策与标准制定的工作。乔敬先生是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

智慧财产局日前针对国内外网站提供侵权内容的行为,提出了要求国内 ISP 以封锁 IP 或 DNS 的方法,防止国内用户访问该网站下载侵权内容1。乍看之下这似乎是立竿见影的政策。实际上对智财局自身、对 ISP 业者、对用户以及对于保护着作权人经济利益,带来负面的影响和冲击是非常大的。

网路上的侵权行为防不胜防,美国对于监督台湾在智财权利保护的工作持续地给予压力。巨大的经济利益是由良好的版权制度进而增加了税收。台湾配合国外政府保护版权,也是对国际社会做出一份贡献。反之亦然。台湾的创意实力在对岸以及国际上发光发热,衍生出来的经济利益当然也需要国家帮忙保护和伸张权益。这点不容抹煞智财局的一直以来的努力。

但是,封网站就是不对,就是开民主倒车,劳民伤财的猪头政策。有执行封网站政策的国家连上的是 Intranet,而不是 Internet。封网站是现代国家迈入锁国的第一步。

智财局若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用「管好 ISP 业者就能防堵侵权内容散布」的思维,无非是自乱阵脚,落入了开民主倒车的困境中。假设ISP业者就是侵权内容主机的供应商,那应该透过受中华民国法律监管的商业合约进行限期下架和赔偿处分。假设 ISP 业者并没有提供侵权内容的主机服务,而只是纯粹的上网接取服务,那么要求ISP以黑名单的方式封堵网站,短期间可能有效,长期下来必定会造成用户体验不佳,或是用户绕过ISP既定的路由模式,自行访问被封锁的站点,情况就如同大陆的网友进行所谓的「翻墙」来访问 Youtube,Facebook 等政治敏感的网站。

智财局其实可以积极地对付侵权网站,尤其是侵犯到我国着作权人经济利益的网站。网站的宿主可能是在台湾境内,可能是境外。网站使用的网域名称可能是.tw,可能是其他如 .com/.net 的国际域名,这些管理单位都有通报机制,智财局建立起良好的通报和联系机制,让国内外业者来配合执法,每年定期出国开会吸取新知新做法,远比替自己要到一个封网站落后国家的臭名来的强。至于有可能的侵权内容散布者,国内如 Hinet、PChome、痞客邦等 ISP 或 ICP,国外如 Google、Youtube 或 Taobao 等,如果随便就把人家网站封了,不符合比例和公平原则,损害一般正常用户权益,若执法过当,更能将侵权处分一举提升至国与国间的贸易战。

想当然地,侵权网站做到够大,才会触动到政府监管部门的神经。所以通常等到监理部门查觉到了,严重的侵权行为早就发生。整个网际网路仍在爆炸式的成长,封网站其实是螳螂挡车,智财局反而或许可以多想想,如何让年轻一代的消费者能主动提报侵权的内容的习惯,让消费者在面对侵权内容时产生一种莫名且不文明的罪恶感,这绝对比大海捞针式的查缉来的实际些。

总之,「封网站」与极权或落后国家已经划上等号。人类已经在在证明,政府不论是以政治、宗教、儿童保护或智财权来封锁网站,这些都是无效并且浪费资源的事。智财局万万不可开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