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台湾地区的高层领导人公布了财产情况,我看后着实吃了一惊。主要吃惊于其数额的“庞大”。“总统”马英九夫妇申报存款7372万元,若加上两人名下的有价证券、长期购买的终身寿险,以及位于大台北地区的房产,两人可说都已是“亿万富翁”。但仔细一看,这位“富翁”的身价却是用新台币计算的。一经折算,“马总统”的两亿总资产缩水至四千多万人民币,比一般小民当然是富裕得多,但在世界最高领导人的行列中,充其量是个“屌丝”。

 

暂且不和最高领导们一比高下,马英九的资产甚至不及中国的一些地方干部贪污腐败的数额。辽宁的贪官“土地奶奶”罗亚平论级别只是“科级”,根本算不上“官”,但其贪污受贿金额1.45亿元人民币,名下房产22套。与罗亚平这个小科员比起来,马英九的这个“总统”实在当得“窝囊”。而和他的前任陈水扁相比,马英九在“捞钱”方面的能力,就更是稚嫩得很。

 

在把台湾搅得鸡犬不宁的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之后,官员的财产透明化问题成了台湾领导人非常重视的一个方面,因为它直接会影响到选民对领导人及其政党的好感。国民党过去长期被民进党攻击其“党产”问题,这其中,亦有不少涉及官员的个人财产。因此,即便只是为了维护所在政党的形象,马英九等国民党官员在公示个人财产的问题上也绝对不敢含糊。

 

台湾地区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施行细则》更是规定,县(市)级政府机构中主管警政、司法调查、税务、关务、地政、主计、营建、等主管人员都在必须申报之列。在台湾一省二市二十一县市之狭小行政领域内,竟然有高达23571名官员须依法申报财产,占到总人口的4 ‰。从数量上看,其规定相当严格。

 

我们不妨来做一道算术题。如果不算直辖市和自治区,中国全境共有23个省。按照台湾地区的财产公示标准,需要公示财产的官员数量应该是23乘以23571,共计542133人。当然,这是做个数字游戏。各个省“省情”不同,自无必要以相同的规则要求。我的意思是说,弹丸之地台湾尚且有数万人需要财产公示,那么大陆需要进行财产公示的总人口数量至少也该在数十万,即使上百万,也不奇怪。

 

理想总是美好的,但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据媒体披露,大陆五个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地区,即浙江慈溪、宁夏银川、宁夏青铜峡、湖南浏阳、新疆阿勒泰均为“零投诉零异议”。有评论对这个“零投诉零异议”提出质疑。在我看来,与其关注群众对财产公示是否有异议,还不如把那几个公示财产地区的官员名录做成一个信息表格,上面把他们的存款,名下不动产,在商业机构中的兼任的头衔以及持有的股票、债券等等全部公开——就像英国议会官方网站上公开所有议员的资产信息那样。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至少也应该像台湾地区,公开出一组具体的数字供人们讨论。不过,这只是草民们的一厢情愿,关于财产申报,大陆尚未有立法,只有政府自己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之类的文件可供参考。说穿了,它是个政治任务,并不是有强制力的法律条文。

 

中国自古有句俗话,千里来做官,为的是吃和穿。你要问做官的工作是什么?答案是管制所辖地区的平民,那么做官的目的又是什么?是为了在管制之余,利用职权好好为自己捞一票。难怪当年范进先生听闻中举就激动得昏了过去,他激动的不是中举做官这件事,而是日后做官为他带来的好处。坦白讲,如果这些好处统统没有了,请问谁还稀罕挤进这官僚系统来做一颗螺丝钉?换句话说,当有一天人们的概念中不再把做官和发财联系起来,这个国家的官吏系统才算是迈进了现代社会。财产公示,是这一切的第一步。问题是这一步需要迈多久?那位年年提请“财产公示立法”提案的人大代表韩德云说了,他的心理预期是二十年。掐指一算,正好是我房贷还完的期限。这笔叫做财产公示的“按揭”可真漫长!

 

原刊《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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