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魏仲伯為首的台籍詐欺集團成員,在大陸杭州市打電話給台灣民眾騙錢,在大陸落網,陸方查扣贓款,法務部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向陸方請求返還贓款,日前將1100萬元不法金額依照比例還給台灣被害人,這是法務部協助台籍人士取得被騙金錢的首例。

陸方今年3月正式向法務部要求提出本案「被害人財產返還重要訊息通報書」及「送達文書請求書」,法務部5月透過台灣高檢署對被害人進行查證協助,陸方旋6月7日將款項匯入被害人帳戶。

魏仲伯等13名集團成員,97年起承租杭州市下呈區某大樓,僱用兩岸共犯集團成員,透過購買台灣民眾身分證件資料,假冒戶政所、警察,檢察署人員,由假戶政人員撥打電話給被害人,隨即假警察再聯繫被害人,告知其涉嫌洗錢,再由假冒地檢署人員後續聯繫,要求將銀行帳戶內資金交由地檢署保管審核,待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台灣「車手」自被害人處取得現金。

魏嫌等人涉觸犯大陸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已經陸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不等之刑期。

法務部指出,本案被害人多為年長者,最高齡87歲,最低62 歲。有被害人積蓄受騙,不敢向家人告知。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曾以書面及電話通知一名73歲王姓女被害人,被王婦誤認為詐騙集團,不肯出面,最後幾經協調,在被害人住居轄區派出所會合,檢察官才得以完成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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