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新的外交政策将保护维权者、同性恋者、妇女权益,作为人权政策的三大基石。在此前访问中国时,荷外长表示,人权仍是对华关系的重要元素。但在经济与政治大国面前,小国荷兰在人权方面的求诉,能有什么切实的作为?在接受荷兰在线采访时,荷兰外交部指出,对华人权项目经费已从160万欧元增加到200万欧元(相当于1600万元人民币)。

“人权受到保护,法治和民主才有更多的机会。” 荷兰外交大臣提玛曼斯(Frans Timmermans)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人权受到威胁,压迫和专政就会滋长。”

提玛曼斯还表示,“在国内外支持人权,是我们的传统。” 6月初在访问中国期间,外交大臣称自己会见了几位中国的维权者,并指出中国在人权方面仍有发展的空间。但他也表示,不应将人权问题作为对华关系的一个“图腾”,强调不应高举人权大旗,而要通过双边合作来提高中国人权现状。

关注重点:维权者、同性恋者以及妇女权益
荷兰主要通过人权基金会和驻外使领馆等,来促进当地维权者和维权机构的能力。荷兰外交部向荷兰在线介绍,荷兰已在中国推行了多项与人权相关项目活动,并与新的人权政策重点相吻合。例如,在支持维权者权益方面,荷兰大使馆开展了“中荷国际人权法律师培训合作项目”,促进中国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向前发展;在支持同性恋及变性者权益方面,荷兰大使馆参与支持了2012中国彩虹媒体奖;在中国女性权益立法方面,荷兰也与中国社科院以及英中协会合作,旨在促进女性平等的立法。

荷兰政府之所以将维权者、同性恋者和妇女等群体的权益作为重点,是因为这三方面的价值在荷兰国内有广泛的支持。荷兰外交部向荷兰在线透露,大多数荷兰对华的人权活动项目都是长期项目,而且对华人权项目经费已从160万欧元上升到200万欧元(相当于1600万元人民币)。

更加注重维权方式的创新
新的荷兰人权政策也将注重维权方式的创新,尤其是如何“借助网络技术,创新性地保护和促进人权。”在中国,新媒体已被大众以及维权人士用于传播维权信息,大面积地曝光侵权事件。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发布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指出,不论是从相对数还是从绝对数上讲,新媒体都是最主要的反腐倡廉事件的首次曝光媒介类型。从绝对数上说,反腐倡廉舆情事件首次曝光于新媒体上的数量远大于首次曝光于传统媒体上的数量。

荷兰外交部设立的人权奖也将基于以上创新原则进行变身。2012年,中国维权律师倪玉兰被授予荷兰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而倪玉兰的女儿在前往荷兰代母领奖前夕,受到中国警方管制,最终无法前来领奖。变身后的人权奖,将注重如何使用新科技来有创意地保护人权。

荷兰外交部同时还启动了“全球人权”博客,让荷兰驻外官员介绍,他们为促进当地人权所作出的努力。

推进人权vs商业利益
在被问及荷兰如何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施加影响时,荷兰外交部表示,与中国的人权对话与合作的对象“不应仅局限于中国政府,同时应该与市民社会和私营企业展开对话”。荷兰对华的人权项目,注重在“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与中国的合作。“这是双边进行有效对话的关键”,外交部指出。

当然,在荷兰国内经济困境尚未有缓解之势的情况下,荷兰在海外推进人权难免会与商业利益出现矛盾。据荷兰国家电视台报道,荷兰的新人权政策曾受到执政党自民党(VVD)的抵制。自民党成员认为外交政策纲要的初稿“太道德化”,同时也将给在国外从事商业活动的荷兰企业增加巨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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