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編輯所加

編按:作者劉桂標香港人文學會會長、中文大學哲學系兼任助理教授。本文為其個人著述,觀點不代表香港人文學會。

近日來,本地絕大多數民主派參與的佔領中環行動可說受到左右夾攻──左方是土共、中共,右方是自治派。自治派自今年借六四事件發難而大敗後,已經沒有很大的殺傷力;因此,本地民主支持者撐佔中的最大敵人,主要是建制派。

今天看《明報》,見到老左派吳康民向佔中發炮,他寫成「建制派為佔中之火助燃」一文,網址可見諸: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615/-6-2993560/1.html

對於這位老左派的文章,我有以下兩點的回應:

1. 他繼梁振英後,再度歪曲佔中的理念。梁振英的歪曲佔中,是將佔中曲解為「為犯法而犯法」,而不是我們理解的以犯法且承擔後果以達義。我曾在面書簡略反駁。今次,吳康民將佔中曲解為暴力抗爭。他說:「2017年離今天還有4年,政府仍未提出普選的諮詢方案,討論還未開始,為什麼要提出『佔領中環』這麼激烈的、含有暴力成分的口號?」又說:「如果『佔中』成為事實,肯定產生暴力,肯定犯法。」

回應:絕大多數民主派支持的佔領中環行動,是依戴耀廷教授提出的公民抗命理念為宗旨的,後者雖然犯法,但卻是承擔責任以作道德感召,是和平、理性的、合乎民主原則的抗爭行動,如何可能是暴力?他有時說成並非行動本身是暴力,而是成事時「肯定產生暴力」。然而,他是未卜先知嗎?未發生的事情,如何可以那麼肯定?況且,以本港民主支持者的素質來說,以往絕大多數民主抗爭都未出現過暴力(除了極少數激進派的小部分低度暴力的行動外),用暴力的機會是很低很低的。另外,我曾經為文(「從公民抗命觀點看佔領中環」),以當代自由主義哲學家羅爾斯對公民抗命的詮釋,說明佔領中環是符合公民抗命的涵義的,大家可以參考

2. 他在本文,用盡苦心要其他建制派不要在佔中正式行動,即犯法及用暴力前就群起而攻,要靜觀其變,以免為佔中宣傳及造勢。另外,他更反對建制派「大登廣告,先判有罪」,認為這是不必要的。

回應:這位老左派可說較其他建制派有頭腦。然而,他的做法還是有問題--他自己以行動來自我推翻其說法。他一面說不要在現階段攻擊佔中,但另一面卻又忍不住以歪曲佔中為暴力行動的方式攻擊佔中。他詆毀佔中為暴力,怎會不惹起人們的反擊?這樣做,結果還是與他規勸的建制派一樣,事實上反而正在為佔領中環造勢。故此,我在這裏要說:謝謝你,吳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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