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者顾问团提交的三大方案,真普选联盟表示将进行讨论。真普联召集人郑宇硕表示,会就方案谘询全港市民意见后,再定出代表联盟的终极普选方案。

民主党创党人之一的李柱铭今年4月就普选特首提出其个人对普选特首的“底线”,提名委员会可沿用选举委员会1200人提名模式,但需要让最多提名的5人成为候选人,以确保民主派至少一人可入围。但李的“底线”方案旋即遭到由12个香港泛民主派政党及团体联合成立的真普选联盟一致反对。李柱铭事后亦承认所谓的“底线”过于草率,并愿意收回方案。

学者顾问团提出的三大普选特首方案,A方案:提委会组成方法,是在1200个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基础上,加入300个民选区议员;任何人只要取得提委会十分之一提名,即可成为特首候选人,另加设公民提名权。公民提名权,是指参选人只要取得两个百分点选民的“公民提名”,即可成为特首候选人。

B方案:提委会组成方法,是由全民普选产生400个提委会委员;任何人只要取得提委会十分之一提名,即可成为特首候选人。

C方案:提委会组成方法,是由300多个民选区议员加立法会议员组成;至于提名特首候选人方法,则与A方案一样。

虽然建制派一直指公民提名机制违反基本法,但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马嶽指,提名委员会如非普选产生,而人数又只有数百人,特首提名权必被少数人垄断,不符普选国际标准。三大方案是希望确保有足够公众支持和政治力量人士能成功入闸,可以解决筛选特首候选人的问题,“变成每一个香港人都有提名权,不会只由少数提名委员决定那些人才可以入围”。

联盟召集人郑宇硕表示,会将三方案交由成员团体和全香港社会讨论,又表示“我们未必完全同意这些方案,但觉得促进社会讨论角度,确有代表性同重要性”,他们会在仔细听取市民意见后,再定出代表联盟的终极方案。

北京与泛民主派就普选特首方案存在最大的分歧,在于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基本法,特首参选人需要得到一个“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出,但双方就何谓是广泛代表性的定义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北京倾向于采用目前提委会组成的成分比例,作适度及适量的扩充,但基本上是要肯定获得提名者乃北京所属意的人选,而泛民主派则认为提委会需要符合民主及公平原则,香港人权监察更要求普选方案必须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保参选、提名和投票等各个选举环节的资格和程序都全面符合普选权利的国际人权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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