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31日電)文化部指出,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有助台灣圖書銷往大陸,活絡台灣藝術產業,且不違背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主辦「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會」公聽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衛生福利部、文化部等相關部會列席。

根據文化部報告,服貿協議陸方承諾簡化台灣圖書進口審批程序,台灣圖書出口大陸金額占台灣圖書出口全世界的金額比已從民國97年3.8%提高到99年的6.2%,金額約新台幣1億1700萬元,開放便利通道有利台灣圖書輸往大陸。

報告指出,服貿協議僅開放印刷事業,沒有出版事業,且陸資投資的印刷公司不可投資兼營出版,也不允許陸資投資圖書批發、零售及經銷。

有關開放陸資經營台灣劇場,報告指出,協議開放純屬劇場、音樂廳營運,陸資可在台合資、合夥經營劇場、音樂廳,可望活絡台灣藝術產業市場,無關興建劇場和音樂廳。

報告指出,陸資經營的場館也不得違反言論自由的社會價值,若刻意排斥台灣表演團隊申請,將依法禁止投資。

在電影產業,報告指出,大陸每年生產約800部電影,是台灣市場10倍以上,在技術及語言優勢下,開放大陸電影來台後製沖印作業。據國內業者估計,可達2億元商機,對台灣電影產業有正面助益。

至於台灣電影在陸上映常遇審批制度干預,報告指出,所有進入大陸的非陸製影片都須經審批流程,目前沒有任何國家取得突破,將持續與陸方商議簡化甚至解除審批制度。1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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