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6月8日,浙江大学生魏煌向人社部申请公开全国“临时工”信息,在答复期限内,没有收到任何回应,7月4日,他提起了行政复议。其实,国内“临时工”的人数信息,一直以来没有得到过具体的统计,但根据信息世界里种种碎片化的数据,不难得出结论:政府部门里,“临时工”的数量十分庞大。

2013071204110979862

全国的政府部门都在大量使用“临时工”

1995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临时工”的概念实际上已经不存在。政府部门便以“聘用工”、“派遣工”的方式聘用编外人员

“临时工”群体的出现,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开始,他们协助普通民警、城管执法人员,负责治安维护、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维护等。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部门各省市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此后政府部门便以“聘用工”、“派遣工”的方式签订合同,聘用编外人员(但这些所谓“临时聘用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就是其单位法律上的代表)。不签订合同的,就是新闻里频频出现的“三无”临时工。

各个部门的“临时工”频频现身

2010年11月9日,河南中牟县76岁的菜农张会全在卖红薯时,被执法城管掀了菜摊,连连扇脸,后有关部门称打人者为临时工;2011年9月,江西修水县一女子到派出所为孩子办户口,与户政人员有所争执,办事女警竟然发怒拿起台面资料砸向办事居民。修水县公安局回应,已将“发飙女警”蒋某予以辞退,蒋某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2011年11月12日,浙江衢州火车站广场,一名男子开着福建牌照的法院警车,伸出一只脚让一位妇女为其擦鞋,被网友曝光,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法院回应,该司机是院聘临时工;2013年5月31日,陕西延安市发生“城管跳脚踩商户头部”事件。延安市城管局回应,跳踩商户头部者为临时聘用人员;2012年3月,温州公交车司机撞死3人后逃逸,官方称肇事者系临时工;2013年3月,辽宁西丰县委书记豪车套军牌开去豪华酒店,官方事后称司机是临时工,已离职。

“临时工”的数量也殊为可观

河南6县(区)环保局“临时工”占职工总人数的79.2%

中国究竟有多少编外人员?迄今,尚没有公开资料显示详细的统计数据。但“编制内”、“编制外”导致的“正式工”、“临时工”双轨制用人模式,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河南审计部门2009年曾进行过一次排污费的专项审计,结果表明,6县(区)环保局实有人员765人,但财政供给人员仅159人,只占总人数的20.8%,而自收自支人员——也就是编外人员,占总人数的79.2%。

全国法警警力缺口27000余人,靠“临时工”填补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曾向媒体透露,目前我国司法警察的警力严重不足,全国缺口近一半;很多法院大量使用聘用临时人员承担法警工作,带来严重问题。罗殿龙算了一笔账,按照法警满负荷工作来计算,全国需求警力在60000人左右 ;目前全国法院共有在编法警33000余人,警力缺口为27000余人。而这些缺口,基本上都被“临时工”填补。

北京的城管协管员有6500人,约为在编城管人数的92%;北京有5万余名民警,辅警人数达2.9万人,为编制民警人数的58%

“临时工”在北京的政府部门中占有很大比例。北京市政协2011年的调研报告显示,北京城管在编数量7000余人,外聘协管、保安约6500人。媒体公开报道显示,目前,北京目前有5万余名民警,文职辅警人数达2.9万余名。“临时工”的数量如此庞大,还是因为编制警力不足。干了5年辅警的李笑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所在的派出所有40多个在编民警,刨除领导、内勤、社区民警,负责治安的民警只有七八人,而这七八人要负责4平方公里的治安犯罪打击,实际上根本不可能。

用工双轨制 “临时工”做得多拿得少

广东交通部门负责人表示:“正式工”工作清闲,而“脏累危”的第一线则用“临时工”,前者的收入也要多出后者很多

据《北京晨报》报道:广东某区交通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有正式交警200来人,招聘的协管员则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而据他了解,有些城管部门“临时工”的比例更加夸张:“很多活儿都是临时工在干。”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初步掌握的情况是,在不少地方的城管、交通、治安等部门,正式编制人员与“临时工”的比例一般都在1比3左右,多数“正式工”一般从事着相对清闲的工作,而大量“临时工”则被安排到脏、累、危的工作一线。这位负责人还透露,有了协管员后,许多工作都由他们完成,只有涉及执法时正式交警才会出面。一方面是许多脏活、累活都由“临时工”来完成,另一方面,相对低下的文化素质和收入水平,同时缺乏相应的培训,使得“临时工”在处理相关业务时容易“惹事儿”。并且,此交通部门招聘的协管员许多是没工作的。至于学历等方面,也没有具体要求。协管员每个月到手只有2000元出头,而同样岗位的正式工收入“要多很多”。

聘用编外人员的目的在于,“替代”编内人员的工作量,由编外人员把编内人员“养”起来

目前很多国有单位的状态是:“有事没人干”;一些单位是“有人没事干”。聘用编外人员的目的在于,“替代”编内人员的工作量,由编外人员把编内人员“养”起来。前不久,浙江永康曝光了该市192名在编人员“吃空饷”;山西曝光了一位副县长“吃空饷”15年、一位国土局干部“吃空饷”9年、一位县委书记之女累计5年“吃空饷”、一位局长之子还在上学就已入编为正式教职员“吃空饷”……而更早被发现“吃空饷”的有:2005年,四川南充市2323人;2006年,甘肃省908人;2007年,山东省11858人……于是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一面是“人手不够”,一面却有人“吃空饷”;一面是“官满为患”,一面却在聘用“临时工”。

“临时工”因其“高性价比”而泛滥

古代“临时工”——即衙门的“帮役”和“白役”,他们虽无报酬,但却可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敲诈勒索之类,自然不在话下

其实“临时工”古已有之。按照周保民在《清代地方吏役研究》中的估计,清朝全国地方吏役人数当在两百万左右,其中大部分是“白役”——即临时工。只有一种叫做“工食银”的报酬,一年的平均水平仅仅是6两银子,其购买力相当于今天一两千元人民币。而不在编制的“白役”,则没有正式报酬。从社会地位来讲,明代将衙役们的地位定为“贱民”,其本人和后代都禁绝参加科举考试。虽然没有正式经济收入,政治上又被贬为贱民,他们依然争相挤入衙役队伍,哪怕当个临时工。因为衙役这种活计,是为官府打工,官府这张虎皮含金量很高,只要善于使用,都可以随时变现。官府既然不能给衙役们正常的报酬,那么,就允许他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无论催粮收款,还是办理刑事案件,都是敲诈勒索的绝佳机会。做一个衙役,能够通过敲诈勒索得到不少好处,平时也可以骗吃骗喝,远比在乡下种庄稼划算;而心黑能干的还积累了大量财富。又因他们是在官之人,所以可以狐假虎威。

“临时工”能够完成按照法律无法完成的任务,即使做过分了,也可以他们是临时工为借口,开除了事。既可安抚舆论,也没有成本

经过一百多年后,再看今天基层政府的临时工现象,就容易理解了。没有编制,工资低,待遇差,无保障,这种条件不可能吸引高素质人员进入,进入的多是素质较低的人员;由于收入低下,无法靠工资过上体面生活,他们往往像历史上的前辈那样,靠罚款,没收和敲诈勒索找光阴。而政府对于这种做法,名义上反对,实际上支持。一些部门制定了罚款指标,完成的有提成,有奖励,完不成的受处罚。这就是官场常说的“不给钱就给政策”,政府既然不给这些执法部门更多的编制和人头经费,那么,就可以给政策让他们自己去创造收入。基层政府也认为,临时工敢打敢拼,无法无天,能够完成按照法律无法完成的任务,能够打开工作局面。即使做过分了,摊上事了,也可以他们是临时工为借口,扫地出门。这既可以安抚舆论,也没有什么成本。(此部分参考历史作家梁发芾的 《从清朝的“帮役”到今天的临时工》 一文)

结语:政府大量使用“临时工”,无益于民生,也无益于行政。而只要“闲人喝茶流氓干活”的运作方式不改变,“杜绝临时工式执法”的大饼,就永远只能画在一张稀烂的纸上。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