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對岸優秀文教人才來台,內政部昨天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明(八月一日)起大陸優秀教育、藝文及大眾傳播等專業人才來台從事專業活動,將可申請一年效期的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移民署官員表示,優秀教育專業人才通常指學者、教授;藝文專業人才除藝術、文學專業,也廣及演藝人員;大眾傳播專業人才,包括出版、廣播、電視專業等。不過仍須由教育部、文化部作個案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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