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昨被判死緩。路透

【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中國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貪腐案昨宣判,法院認定劉收賄高達約3億多元台幣,並藉職務之便提供他人承攬工程等好處,判處死刑緩刑、沒收所有財產。法官在判決中痛斥劉志軍「情節嚴重」,光追查後凍結的涉案資產就有43億元台幣,卻又稱劉「認罪態度良好」,故從輕量刑。網友見此判決感嘆:「不論打老虎或打蒼蠅,都是先套好的。」


新華網報導,昨上午,大批警察護送押送劉志軍的囚車進入北京人民法院。

囚20年即可獲釋

法院裁定,劉志軍因長期利用職務之便徇私舞弊,為山西女富商丁羽心(原名丁書苗)等謀取高達140億元台幣利益,從中收取逾3億元台幣賄款,故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刑兩年,沒收個人財產。依慣例,死刑緩刑代表只須服刑約20年即可獲釋,等於免死。
審判長一度為劉志軍「闢謠」,稱媒體曾報導劉貪得高達374間房產與逾37億元台幣現金等,皆屬「他人非法利益,並非劉志軍犯罪所得」。院方稱,由於劉犯案後「主動坦白罪刑、配合追繳贓款」,故可減輕量刑。
宣判過程中,劉免穿囚衣聆訊,表情平靜,在宣判後馬上透過律師表明不會上訴。依中國司法慣例,死刑緩刑代表只須服刑約20年即可獲釋。

「人民的好罪犯」

網友怒吼:「這都可以死緩,貪官們以後不用怕了。」有人諷刺:「瞧瞧劉志軍,幫別人獲利那麼多個億,自己只拿點渣,貪來的房子現金還都是別人的,真可謂是『人民的好罪犯』呀!」

劉志軍(60歲)

★籍貫:湖北鄂州
★學歷:中共中央黨校碩士
★經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瀋陽鐵路局局長、鐵道部副部長、2003年起升任鐵道部部長,2011年遭免職
★涉貪:從任鄭州鐵路局副局長起,利用職務之便收賄,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升遷走後門,受賄逾3億元台幣
★現況:遭法院宣判死刑,緩刑2年,沒收個人財產,劉已放棄上訴
資料來源:綜合外電、《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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