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虹飞的微博截屏

吴虹飞已经被拘留,但很多人在微博上为她喊冤

北京《京华时报》称,北京“幸福大街”摇滚乐队女主唱吴虹飞因在北京机场爆炸案后发表内容为“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的微博而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20日,山东访民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引爆自制炸弹,造成他和一名警察受伤。

第二天,29岁的吴虹飞发表微博:“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我想说,我不知道建委是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所有和建委交朋友的人我一律拉黑。还有我想炸的人是完全无节操的所谓好人。我才不会那么傻告诉你他的名字,等他炸没了上了新闻你们就知道了。”

之后,她还发微博称:“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

吴虹飞有关“炸建委”的微博已经被删除。

恐怖信息

《京华时报》 称,持有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工学士、中文系文学士和现当代文学硕士学位的吴虹飞是被以涉嫌编造恐怖信息罪被刑拘的。

中国刑法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机场7月20日爆炸后现场

山东访民冀中星在北京机场引爆自制炸弹令当局陷入紧张

但是权威释法认为,此罪的关键在于两点,一要看是否实施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的恐怖信息的行为;二要看是否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有分析人士指出,很难想象吴虹飞语带调侃的微博符合这两点要求。

中国公安部7月25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除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等罪案外,还要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等极端暴力行为,以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北京警方在7月21日披露,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当晚有两人拨打110报警电话,分别威胁要炸机场和一家电子游戏厅,两人均被拘留。

同时近日北京除机场爆炸案外,还连续发生恶性袭击事件,导致民众对个人安全表示难以保持信心。

网络反应

吴虹飞被刑拘的消息在互联网上引起一篇哗然,不少法律界人士也纷纷发表看法。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滑力加01:女歌手吴虹飞扬言炸建委被拘——我以为,单就吴飞虹在微博的“扬言”上,和相关法律对号入座,显然涉嫌构成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除了具体规定什么行为属于什么罪外,还有但书和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我个人认为,从整个事分析吴只是一时气话。不能当真。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辽海一粟:吴的微博仅系对两部门及其职员办事效率不满的情绪流露,我没感觉她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若指责的居委会或建委正常工作未曾因此而无法进行且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则她既不构成犯罪,也不涉及治安处罚,因处罚的所有法定构成要件没有完全具备。

中传财富传媒总监@陳依晴Emma:关于吴虹飞一事,感觉如下:1,公众人物应当检视自己的言行,她的确言行过激了;2,刑拘甚至可能的判刑惩罚太过、调查清楚此人精神正常不会危害社会安全后应批评教育放人;3,公知别火上浇油,平时她善良大方活泼开朗并非辩护理由,如若换了“北京一女子”恐怕也就不会如此哗然。期望姑娘能早点回家。

作家@洪峰:@吴虹飞一旦被刑拘,将导致人人自危寒蝉若噤,文革的记忆将穿越半个世纪变成现实版的故事。以法律的名义封口,其结果是压抑在心里,不是在沉默中死亡就是在沉默中爆发,但从来没有在沉默中死亡的历史。掩耳盗铃到何时你们才能清醒呢?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是影视剧中对腐败的国民政府的常用警告。

教师@安徽蒋林:对于歌手吴虹飞的微博“诈弹”,警方可以介入,但作一训诫式谈话即可。小吴是歌手,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讲话要有责任感;显然,那条属于泄私愤的微博发布出来是不合适的。但那条微博显然不是一条威胁性信息;它与“某某飞机上有炸弹”性质完全不同。因此,刑拘就显得小题大做了。有精力还是做点正事。

(撰写/责编: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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