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这台赚钱机器并非中国原创,而是源自荷兰在2010年推出的《The Voice of Holland》,《The Voice》一经推出就创下了收视奇迹,其“盲选”的新颖选拔模式与导师的专业程度吸引了大量观众的目光。星空传媒旗下的灿星制作以约300万元购买了这一节目的中国版权。

原创于荷兰的《The voice》在2010年一经推出,就在荷兰创下了收视奇迹。当这个节目版权卖到世界46个国家之后,变成了一台台赚钱机器。

6000万元冠名费,每15秒36万元广告费。

从2012年7月13日开播,仅仅两周时间,作为《中国好声音》播放平台的浙江卫视对外宣称已收回成本。

《中国好声音》这台赚钱机器并非中国原创,而是源自荷兰在2010年推出的《The Voice of Holland》,《The Voice of Holland》一经推出就在荷兰创下了收视奇迹,其“盲选”的新颖选拔模式与导师的专业程度吸引了大量观众的目光。此后,《The Voice》被世界上46个国家购买了节目版权。星空传媒旗下的灿星制作以约300万元购买了这一节目的中国版权。

虽然节目模式一致,但在不同的国家,其赚钱的模式却不尽相同。其他国家的制播单位是如何赚钱的呢?“中国好声音”在商业模式上究竟有哪些创新之处?

广告、付费下载、门票

灿星制作节目总监陆伟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在国内,《The Voice》一直是以达人秀为比较标杆的,也正是英国之声在英国第一季播出收视率即超过英国达人秀,最初吸引了节目制作方的眼球。

更具说服力的是,在模式方提供的资料中,陆伟看到,英国之声仅靠一个沃达丰的植入式广告以及在苹果公司iTunes中的付费下载两项,就实现了比中国制作阵容更加庞大的500人制作团队的英国之声的赢利。这无疑证明这档节目模式本身对观众的吸引力以及巨大的商业潜力。

和英国一样通过单曲下载来获利的还有美国之声(The Voice(U.S.))、爱尔兰之声(The Voice of Ireland),不过相较于英国之声单一的沃达丰植入式广告,美国和爱尔兰的市场化运作更充分一些,他们拥有更多的广告投放商。

尤其是美国之声,该档节目虽无冠名商,但是起亚汽车公司、斯普林特公司和星巴克都看好美国之声这个宣传平台,愿意为美国之声投放广告,他们与电视公司NBC签署协议,成为于2012年2月5日首播的第二个赛季的官方赞助商。

同时,美国之声的官方网页上还专门开设了一个网上商店(webshop)销售与美国之声相关的T恤和CD,这些商品的售价在13.98美元到59.98美元之间。

作为《The Voice》的原创者,荷兰之声(The Voice of Holland)的赢利模式除了上文中提到的英、美和爱尔兰采取的广告赞助、网店销售衍生品之外,显得更趋多元化。

在荷兰,观众收看荷兰之声需要向荷兰之声制播方RTL Nederland电视公司进行付费数据订阅,有3%的电视观众因此购买订阅,此项营业额约4300万欧元(相当于3.39亿元人民币)。荷兰之声制播方还与跨国移动电话营运商沃达丰合作开发了一款名为ThuisCoach的应用程序,通过购买此应用程序,观众在节目直播之前,可以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PC上看到任意的节目片段。此外,比赛过程中的电话投票环节,以及比赛现场门票销售收入也是荷兰之声创收的重要方面。

开发整个音乐产业链

与国外不同,中国的观众并没有形成付费收看的消费习惯,因此也注定《The Voice》在中国市场上要走一条不同的赢利道路。

“能不能赚钱?”据灿星制作节目总监陆伟介绍,这是他们在众多节目模式中锁定《The Voice》之后思考的首要问题。灿星制作曾成功打造中国达人秀、舞林大会等国内一线娱乐节目。也正是这支团队,曾将《中国达人秀》的收视率基本稳定在2%,甚至一度送至5.7%的收视率王座。

一番衡量之后,灿星制作大胆地将收视率目标定位在2%这样一个高位上。此前,除了《非诚勿扰》以2%-3%的收视率雄踞地方卫视收视率榜首,《中国达人秀》、《快乐大本营》、《中国梦想秀第三季》是目前地方卫视中仅有的收视率破2%的娱乐节目。制作方与浙江卫视最初签订的合约中提到,“如果《中国好声音》在每周黄金时段(周五21:15-23:00)的收视率超过2%,则灿星参与浙江卫视的利益分成。否则,广告商的损失由灿星单方负担”。

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中国好声音》开播的前三期节目收视率分别为超过1.5%、2.8%、3.093%。据保守统计,浙江卫视十场《中国好声音》的软、硬广告收益约在2.5088亿到2.7088亿人民币之间。

据陆伟介绍,《中国好声音》运作过程中对于整个音乐产业链的开发和运用是国外《The Voice》制作中所忽略的一个部分。在已经引入《The Voice》版权的其他国家中,《The Voice》节目结束于选出冠军的一刹那。换言之,14场节目之后(《中国好声音》为10场),一季《The Voice》便宣告结束,除了节目本身衍生品或者线上歌曲的继续销售外,歌手签约以及演唱会、各类表演收益等获利均是唱片公司的事情,已然与《The Voice》节目制作播出方再无关系。因此,就国外而言,《The Voice》的赢利仅限于节目制作与播出这个过程中。

而灿星团队除了传统的广告收入分成、向视频网站征收的版权费之外,还把目光投向了整个音乐产业链。《中国好声音》制作方星空传媒凭借旗下众多的优质音乐平台资源(Channel V、华语音乐榜中榜),把选手签约这一环以及签约后的商业演出等项目也收归自己所有。本已成熟的资源优势加上一系列为选手定制的商业演出、活动(国内大型连锁酒吧的定期室内演唱会,国内、国际商业演出,音乐剧以及中国移动付费彩铃下载),不仅延长了选秀选手的生命力,也建立了《中国好声音》的持续赢利能力。

陆伟表示,“我们不指望单纯依靠节目赢利,前期我们的目标只是收支保平而已;对于《中国好声音》而言,我们更看重的是长时段内对整个音乐产业链条的整合和拉动,以及得益于第一季的成功后第二季在广告投入方面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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