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报载,省政府日前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各地可向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服务,解决外来工子弟入学问题。

事实上,民间呼吁“政府向民校购买服务”已经多年,政府也多次善意回应,然而真正落实操作的还不多,原因可能是政策的涉及面很广,需要考量的地方、需要协调的利益群体很多。

如何解决外来工子弟的入学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保障纳税人——包括外来工的子女的教育权利,政府责无旁贷。政府应以公立学校为主承担外来工子女、弱势群体的教育保障。毕竟,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责任和定位不同,公立学校应该是普惠性保障性教育,民办学校是选择性高端型教育。这是应该厘清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据报道,有专家算了一笔账,“广州如果全面放开异地中高考,仅接纳外来工子女就读义务阶段教育,广州市一共要建340所小学和初中,按每所学校10000平方米来算,财政和土地资源都将不堪重负”。有没有办法解决学位不足以安置外来工子女的问题呢?笔者认为,不妨考虑给外来工子女发教育补助金。

之前,教育界多次建议以发放教育券的方式,保障每个适龄儿童的教育权利。但由于自上而下牵涉的利益、程序太多,加上最近教育部已表态对教育券不做大范围推广,此举在短期内已不太可行。笔者认为,比“购买服务”、发放教育券更为简单的办法是:按人头发放教育补助金给这些外来工子女,比如生均每年2000元。由于外来工子女数量较多,光靠广州市政府未必有足够资金承担这笔经费,其实“购买服务”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况,应该建立市政府、省政府、中央政府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的机制。另外,政府还可以将小区配套学校或经营不善的公立学校交由民间机构接手承办,前提是民办教育机构应缴纳一笔“外来工子女教育保障基金”,用这笔专项资金来帮助解决外来工子女的就学问题,减轻政府的办学和资金“双向”负担。总之,相较于“购买服务”,发放教育补助金操作起来可能更公平、更简单。

其次,若按每所学校10000平方米来算,那么以地方政府的财力,肯定不可能办更多的学校。但如果拘泥于“高标准”办学条件,那么外来工子弟的入学问题可能永远都解决不了。既然形势比人强,可以先尝试让公益机构、民间机构率先试验办稍稍“小型”的学校,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如此一来又可以分流大量的学位需求,还可以杜绝一些名校的大班额问题,一举多得。

(文章发表于2013.8.17《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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