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前市委書記薄熙來貪瀆案開審,公訴人花了約15分鐘宣讀起訴書。

據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報道,起訴書宣讀完畢後,法庭目前正就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主體身分事實進行調查。而公訴人利用多媒體向法庭出示了有關書證。接住,控辯雙方對上述證據進行質證。

本案一審今早8時43分召開。旁聽人員有被告人親屬5人及陪同人員2人、新聞媒體記者19人及社會各界人士84人,共計110人。

薄熙來由法警帶到被告人席上,並核實身分。被告人薄熙來,1949年7月3日出生,漢族,山西省定襄縣人,研究生學歷。原系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曾任遼寧省大連市長、大連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常委、遼寧省委副書記、遼寧省長、商務部長、重慶市委書記。2012年9月29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逮捕。

審判長介紹庭前會議的情況稱,鑑於本案證據材料較多、案情重大複雜,為保證庭審順利進行,公正高效地審理案件,根據法律規定,法庭組織控辯雙方,於2013年8月14日召開了庭前會議。

庭前會議就案件管轄、是否申請迴避、有無新的證據、是否申請排除非法證據、出庭證人名單及其他與審判有關的程式問題,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同時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庭前證據展示,聽取了對證據和指控事實的意見,明確了庭審的重點。

本案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旭光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張威力、劉志明三人組成合議庭,書記員姜梵、朱小青擔任法庭紀錄。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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