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报道,根据三读修正通过条文,现役军人非战时犯罪回归一般司法机关侦审,修法施行后,陆军下士洪仲丘死亡案适用。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会尽全力,在人力、物力短促下,全力配合修法,以达成无缝接轨。

陈明堂说,原则上将成立军事专股或军事专组,司法官学院与法务部检察司会针对军人案件,对检察官进行在职或职前训练。

法务部矫正署、检察司、保护司昨天密集与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开连繫会议,定调军法侦查中、执行、假释中付保护管束案件如何移转给一般地检署。

陈明堂表示,军法侦查中案件以犯罪地為管辖地,在法律施行当天,军方看守所会将在押人犯连人带卷,送交管辖的地检署,若检察官认為有羈押必要,将再向法院声押。

至於军法执行案件,以受刑人户籍地為移监原则,施行前国防部会将受刑人名单造册送交法务部,检察官据此发指挥书,执行检察官并与军监密切联繫;在施行当天由国防部依指挥书解送受刑人。顾及受刑人解送地可能造成军事机关解送困难,必要时由矫正署规划。

至於军法缓刑或交付保护管束案件,陈明堂表示,如需回役军方服役,将嘱託军方执行保护管束。

台湾修法后,有法官乐观其成,但也有检察官说必须「硬著头皮干」。

一名法官对修法表示乐观其成,他说,相较於封闭的军事法院,普通法院的办案品质更细緻化,对於被告的权益也更有保障。

不过他认為,对法官来说,案件量是一项负担,因為普通法院比起军事法院更加公开,可能会造成「滥讼增加」,许多过去在军中不敢发声的案件,或许会因修法而浮出檯面,因此案件量恐不减反增。

不过,这名法官也指出,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任何案件的重点都必须「回归专业」,提升法官素质及办案品质,否则案件给谁办都一样,只要不符民眾期待,就会被骂「恐龙法官」。

一名资深检察官表示,军院案件未来移送普通法院后,公诉检察官届时蒞庭,必须「硬著头皮干」。

但是军院案件移到地院,当初起诉的单位是军检,不是地检,公诉检察官得努力补强双方(军检、地检)就心证门槛(构罪要件)认知的差距,而且军检检察官也不得执行职务(蒞庭),换句话说,假设军检就证据能力认定有70%即起诉,但地检认定要90%起诉,公诉检察官就必须将差距的20%补起来。

公民1985行动联盟日前才号召超过10万人上凯道送洪仲丘最后一程,并提3大诉求,包括立即啟动军、司法共同组特侦小组、对歷年冤案重啟调查,甚至要求军法全面回归司法。

公民1985行动联盟发言人陈先生说,感谢各界帮忙,他呼吁下一步就是加快脚步成立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让过去军中冤案可以重啟调查。

陈先生表示,军审法能这麼快通过修法,代表朝野立委都听到民意的声音,他对军审法修法通过后的影响持乐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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