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期,中国维稳战略面临着诸多困境,如维稳观念僵化,维稳成本攀升,维稳缺乏制度化设计,维稳方式简单,维稳主体单一等。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和矛盾集中爆发,使政治稳定问题不断受到高层重视并上升到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的高度。面对各种维稳困境,从政治安全的视角反思中国维稳战略之利弊,可以为维稳战略提供系统化的优化路径。我们应该从维稳理念上构建动态发展的政治稳定观,从维稳模式上实现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治理,从意识形态创新上为维稳行动提供可持续的理论指导,从政治制度创新上增进维稳战略的科学高效,并着力于社会公平环境的营造以从根本上确保持续长久的政治稳定,从而有效推进中国维稳战略的创新性转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助力。

  关键词:政治稳定;政治安全;维稳战略;合作治理

  政治稳定问题是政治学界极富生命力的重要课题,在古今中外,政治稳定都事关国家政治发展的基本价值。从古希腊时期柏拉图所设想的必须以贤人当政的正义和秩序的理想国,到亚里士多德提出稳定持久的政体是以中产阶级为核心的共和政体的思想等等,都涉及到关于政治稳定的核心命题。而政治稳定问题真正成为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领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为随着二战后政治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利益矛盾激化,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政治动乱、政变甚至频频爆发国内战争。如拉丁美洲的20个国家中就有17个国家发生政变并取得了成功,北非和中东的6个国家发生过政变,西非和中非国家中发生过6次政变,亚洲也发生过多次政变。这些变化直接促使了政治学界对政治稳定、政治发展理论的关注。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学界有各种视角和路径来解读政治稳定问题,有关政治稳定的治理问题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关注和争议。

  一、缺陷与反思:当前我国维稳战略的困境分析

  由于研究视角和价值取向的不同,国内外学者对有关政治稳定理论问题的认知不尽相同,但总体上,对这一课题已有非常深入的研究。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因其在政治稳定方面的杰出贡献被西方学界称为“政治稳定的设计师”,他对政治稳定的理解包含两方面核心内容:其一是秩序性;其二是持续性。即政治体系相对来说不存在暴力、武力、高压政治和分裂;政治体系的关键成分相对来说不发生变化、政治发展不发生中断、社会中不存在希望政治体系来个根本性改变的重要社会力量和政治运动。J.普拉诺等编著的《政治学分析词典》,也主要从政治稳定的内容上来解释这个概念,认为政治稳定是指政府高层很少发生变化;或者指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相同的宪政形式和过程;或者在一个国家的政治过程中相对的说没有暴乱和内部骚乱。在国际关系上,通常指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战争状态,或是长时期地保持国家之间的统治和依附关系。综合以往的研究,从总体上看,一国政治体系能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其核心要素不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基本上代表了西方学者关于政治稳定内涵的主流观点。而马克思主义从国家政权的角度出发,认为国家政权问题始终是政治的核心问题,一切政治斗争和政治活动都是围绕着国家政权进行的,因此,政治稳定的核心问题即是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

  对于政治稳定的影响因素,普沃斯基强调了政府与社会力量互动的重要性。G.阿尔蒙德也认为,政治不稳定产生于“政治体系的能力和社会要求之间的脱节”。塞缪尔•亨廷顿则首次提出了政治参与对政治稳定的影响,认为两者之间存在必然联系,正是由于“参与爆炸”(即公众提出的政治参与要求超过了政治制度能够满足的程度)而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不稳定。

  由此看来,国外学者论证的焦点各有侧重,而各国政治文化和政治环境的差异性必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政治稳定的内涵体系。对于转型期中国语境下的政治稳定问题,虽然西方学者的观点并不完全适用,但同样能给我国政治稳定理论的研究逻辑带来重要启示。

  如有学者认为,政治稳定是指一国政治系统的连续性和有序性,它包括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等三个不同层次。还有学者从政治结构的视角出发,认为“政治稳定是政治结构的一种相对的平衡状态,指政治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有序化及各种政治冲突处于相对缓和和可控制的状态”。还有学者认为政治稳定是指政治主体能及时有效地化解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使政治系统能维持原有的基本性质,保持政治运作的秩序性、规范性和连续性,使政治冲突相对缓和,政治结构处于相对的动态平衡状态。至于政治稳定的构成要素,国内学者认为它包括国家主权稳定、政权稳定、政府稳定、基本政策稳定、政治生活秩序稳定、社会政治心理稳定六个层次,只有各层次都相对稳定并处于良性运行状态,才能有整个政治系统的稳定。除此之外,其他学者主要从当代中国的政治秩序、政治合法性、政治参与、党的领导、公众的政治文化素质等多个层面分析了影响中国政治稳定的关键因素。如有学者分析认为“政治合法性决定着政治共同体成员是否认同生活其中的政治系统”,强调了政治合法性对政治稳定的决定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政治稳定创造了客观物质条件,但政府政府部门必须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为我国政治稳定提供体制保障。另外,扩大政治参与的各种机制不可忽视,“政治参与孕育着政治稳定,而政治参与的发展过程及其不成熟性却滋生着动乱”,这一点在当今网络信息时代尤为突出。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成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而混乱无序的政治参与则可能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制造者和催化剂。

  综上,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对中国政治稳定问题进行了解读,使我们对政治稳定的内涵和影响因素有了深入的认识。在社会稳定系统中,政治稳定毫无疑问处于核心的地位。因为它意味着政治系统输出的政策及其效果能够满足社会群体的需求并被有效认同,从而获得社会民众的普遍支持,而这种社会支持客观上起到了政治保障的作用。因此,维护政治稳定是现代国家的核心职能之一,对执政党而言,也是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和必须经受的考验。

  自改革开放以来,维护政治稳定就是一项极富政治色彩并关乎治国安邦的重要工作,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其重要性:“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当然,他当时所强调的稳定直接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有关,关乎意识形态之争,工作的重心也主要是要确保中国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秩序的稳定,以避免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这与我们当下所说的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有区别的。

  应该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维护我国政治稳定的具体内容随着社会不同阶段主要矛盾的变化进行了不断调整,但不管怎样调整,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一重要工作促使我国的政治系统承受住了来自国内外复杂环境的压力,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如果一个权威性价值分配的政治系统受到极其沉重的压力,以至于再也不能承受时,那么,该系统就会崩溃。”我国的维稳工作不仅有效保证了我国政治体系的稳定运行,实现了政治局面的长期稳定和政治领导人的更迭有序,确保了我国宏观政策体系的基本连续性,可以说,长期稳定的政治环境是社会转型平稳过渡、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从这个层面来说,特定时期的维稳策略充分体现出我国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式的优越性和有效性。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期,虽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度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首要责任,但从近年来社会民意反馈的信息来看,中国维稳战略面临多重困境,如维稳经费攀升,社会资源的大量投入与维稳效果并不成正相关,社会群体性事件仍然时有发生,社会由此而陷入一种“维稳怪圈”,有的地区出现了“越维稳越不稳”的尴尬局面,并遭致了体制内外的诸多困惑和质疑,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综合来看,当前我国维稳策略的突出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维稳观念僵化,导致压力型维稳模式成为常态。由于科层体制的特点,在中央高层发出维稳的指令后,就通过政府层级的传导效应,把具体的维稳任务最终落实到地方基层政府,而地方行政官员基于行政领导问责制和政治绩效的考量,容易将政治稳定解读成政治体系保持静止不变的安全状态,不能容忍任何正常的社会利益冲突和矛盾的爆发,并倾向于用强力手段快速将任何可能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即便突发了社会群体性事件,考虑到上级政府的追责,也普遍采取隐瞒、压制、封锁和回避的方式处理危机。这种僵化的维稳观念直接导致了我国维稳工作的范围不断扩大,压力型维稳模式成为常态,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维稳无界限,难免会以维稳之名侵犯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这种压力型维稳模式虽然表面上能够暂时形成稳定的局面,却可能为引发更大的政治风险埋下了不少隐患。

  2.维稳成本不断攀升,直接引发基层政府治理危机。回顾近年来影响较大的几起群体性事件:2011年6月由于治保队工作人员的暴力执法,引发聚众人群对派出所进行“攻击”,导致事态失控的广东增城事件;2010年7月,通安镇上千村民因怀疑征地补偿款被克扣,聚集在镇政府,防爆警察与群众发生冲突,最后导致万人堵路的江苏通安事件;还有2008年6月的贵州瓮安事件和2009年6月的湖北石首事件,都由于基层政府处置不当引发了数万人的聚集围观、围堵道路的恶性事件。从众多群体性事件的共同特点可以看出,大多数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因素最初发生在基层,比较普遍的如地方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土地征用行为,强制性房屋拆迁行为,政府批准实施的对当地环境有恶劣影响的工程建设,等等,往往容易引发基层群众的不满和异议。因此直接面对这些不稳定因素的基层政府就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和考验,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维稳经费的高额投入(如设立众多维稳办公室,维稳工作站等),这对基层地方政府的财政形成了较大的压力;另外,地方政府在对维稳资源的争取和利用过程中,由于一切以稳定为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难免会产生新的腐败和侵权问题,而这些新问题将直接引发基层政府治理的新危机。

  3.维稳缺乏制度化设计,导致维稳机制的低效。维稳机制缺乏制度化设计,导致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制度环境缺少确定性,在遭遇某种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时,地方政府不是依据明确而稳定的制度安排来解决社会稳定问题,而是依靠一次次的非理性博弈,而这种非理性博弈在治理效果上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存在着较大的偶然性和风险。从长期来看,这种不成熟的维稳机制必然是低效而不可持续的。另外,这种非理性博弈的思维直接助推了地方政府倾向于追求维稳目标的短期化效应,缺乏科学的维稳战略思维和高度的责任意识。

  4.维稳方式简单,与民主法治理念相悖。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冲突不断凸显,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也层出不穷,加上常年累积的巨大维稳工作量和维稳压力,使得地方政府官员疲于应对。由于危机预警机制尚不健全,一旦爆发社会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的第一反应就是不惜一切手段压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在危机事件的处理上,通常采取的是“封堵”和“压制”的办法,以避免上一级政府的追责,而这种不考量实际情况一味压制相关利益主体合理的利益诉求,徘徊在暴力维稳边缘,甚至直接采取暴力手段强力维稳的维稳方式明显与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渐行渐远,容易加剧广大民众对地方政府行为的信任危机。

  5.维稳主体单一,使得维稳意识和行动都具有滞后性。在当前的维稳模式下,政府部门是唯一的维稳主体,拥有大量的维稳资源,而这种境况直接形成了两种可能:其一,社会稳定与否完全取决于政府部门单方面的判断,如果这种判断不加研究分析,很容易导致贸然采取维稳行动,而行动一旦发生,将形成一定的维稳行动惯性,并导致一系列不可控的消极后果;其二,单一主体意味着在维稳策略中容易处于被动角色,信息来源单一,缺乏对影响稳定的社会舆情的科学预判,缺乏积极的预警措施,其维稳意识和行动必然具有滞后性。同时,如果政府部门一方独大,排斥其他维稳主体的存在,将进一步挤压公民社会生长的空间,使社会力量在维稳中的积极作用无法有效发挥出来。

  二、拓展与超越:从政治稳定研究转向政治安全研究的逻辑进路

  “安全研究”(security study)是国际政治领域的重要课题,(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本文责编: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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