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孙小芸报道)87日 中午1145分~1245分,上海公民免费学习法律知,推依法治7成功完成。
本期有30位公民冒着近40℃高温坚学习法律。大家希望中早日成法治家,愿更多的人学习,推依法治人人有任和义务。只要愿意学习,无论你是官或者百姓,一律平等享受免
本期主人是上海法律工作者顾国平老,主目是《行政诉讼法》要点之
顾国平老讲课内容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事人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人民法院或者上一人民法院提出申,但判、裁定不停止。”
可是,我们维权的上访一族人,大多都遭遇到这种不公正的待。而且存在的错误重,有些存在着重的侵犯罪行。但,向上法院,甚至去北京向最高反映都少有正解的,因此,这条规定好,但在现实会当中却非常少。特是行政案件,至少我们没有遇到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人民察院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按照督程序提出抗
但是,在整司法实践中,我基本看到这条规定在现实生的作用的存在,并没有看到公、、法、司之,能相互立、督、制。因此,这条规定也是形同虚设,只是个摆设,只是人看热闹用的。有一点现实,是了根据需要而用的,不是纠错的。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益受到行政机或者行政机工作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侵犯造成害的,有权请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赔偿提出求,应当先由行政机行政机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解。
可是,现实,普通公民遇到行政机或者其工作人不法侵害,根本就没办法去抵制不法侵害。至于赔偿之事,是天方夜,根本有可能性。首先,法院可以法不立案。然后,骗你去信访。而信访是一地地道道的皮球公司,把公民上访的冤情来来回回、上上下下、转来转去的,皮球似地拖着不。直到把、拖久、拖、拖累、拖死。因事情跟着人走的,人死了,事情也了掉了。所以,上述,好像是天空中的星星和月亮——可望不可取。因此,今中的民众实在是多灾多难啊维权的上访控无行政赔偿,比登天还难皮球式的转来转去,官官相有具体的方案人。更加可、可恨、可怕的事是:只要走上申、控告或者检举的道路,就来压制和打击报复要把拘留、劳教、判刑、监狱送精神病院、强迫失踪、任意押、株九族、暴力打致致死,使上访维权人士在有冤的基上——冤上加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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