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娜报道)成都“链子门”受害人幸清贤向本网信息员控诉:

54日,幸清贤被金牛区公安分局北巷子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八小时,幸清贤随即依法向金牛区政府申请了数个行政复议,复议决定号,分别为671011号复议决定,幸清贤于78日开始,陆续向金牛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金牛法院至今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幸清贤被挡在了法律救济之外。

据幸清贤说:之前,20115月,幸清贤起诉金牛公安局的两个行政案件,至今还没有拿到裁定,也没有立案,幸清贤多次催促,多方投诉,但却得不到结果。

幸清贤认为:金牛区公安,之所有敢为人所不敢为,敢藐视法律,就是有金牛区法院为其撑腰,他们做出的违法,甚至犯罪的行政行为,由于金牛区法院不立不裁,使得金牛公安十分嚣张,屡屡做出藐视法律的行为,而得不到应有的制裁。

今天,幸清贤再次到金牛立案庭,要求立案,或者给不予立案的裁定,接待的林力法官却说要行政庭许可才能立案,打12368院长公开电话,还是说要行政庭答应才能立案。

幸清贤质问他们:中国那条法律规定立案需要行政庭同意?金牛区法院,到底是人民法院,还是妓院,如果是人民法院,就应当遵守法律,依法立案或裁定,如果是妓院那我就不来了。最后,幸清贤要求院长出来解决问题,但电话里说院长全部不在,在幸清贤的一再要求下,对方给出了院长的联系电话,但其中四个无人接听,最后,只有一个接通了,听了幸清贤介绍的情况后,答应了解后给予答复。


幸清贤表示:希望金牛法院院长能督促手下法官依法办事,让法院真正成为人民的法院,让法院依法办事,而不是随心所欲自己定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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