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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昌市人李世杰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以精神病为由将他非自愿医疗的侵犯人身自由权案星期三开庭。专家认为,这家医院的做法违背了“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的原则。

广东省乐昌市的居民李世杰星期四对本台记者说,他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侵犯人身自由权案件7月31号在乐昌法院开庭,请求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及赔礼道歉。他告诉记者,案件的起因是在2011年9月3日,他在乐昌市迎宾酒店吃晚饭时,因为酒店不开空调,他和酒店相关人员发生争执,他随即报警,结果他被民警带至乐昌城北派出所。在交涉期间,派出所认为李世杰有精神病,便将其强制送往韶关复退军人医院,这是一家精神病医院,并通知他母亲到场。派出所声称如果李世杰的母亲不签字同意他入院治疗,就将对他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李母无奈之下同意签字。李世杰入院后第三天,家属便要求接其出院,院方拒绝并规定20天内不准其会客,其后更强制他住院长达93天。李世杰说,

“医院要承认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去做,我希望通过我自己这个案子,对医院和警方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就对公民以精神病的借口强行将其住院治疗的做法进行监督,对违规违法的医院和警察,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李世杰说,今年3月25日乐昌市法院受理此案:

“星期三已经是乐昌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现在我还是在起诉精神病院,我想让更多的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这个案件;我还想得到公众的支持,对公安局进行起诉。”

广东深圳的律师黄雪涛说,该案是精神卫生法5月1日实施后,广东省审理涉及精神病非自愿医疗的第一案:

“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人们认为精神病可以作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个理由,这导致很多滥用,比如警方以这个理由将公民送到精神病院,而医院也以这个理由对公民进行非自愿的住院治疗,这违背了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而警方要将公民送到精神病院,也需要通过合法的程序。现在这个案子和其他的一些起诉已经表明公民在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黄雪涛律师说,多年来,中国各地出现众多包括访民在内的普通民众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的事件。现在中国的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了“自愿住院原则”,医院和警方不得对公民进行非自愿医疗,使其遭受“被精神病”。黄雪涛说:

“精神卫生法已经实行了,但是这一法律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还要靠公众和媒体对医院和警方进行有效监督,要不然,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

李世杰表示,目前乐昌法院并未作出判决。依照规定,法院将于三个月内作出判决。他认为根据最新颁布的精神卫生法,他胜诉的可能性很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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