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媽媽是一名家庭主婦,每天也會由家踏單車到街市買菜,由於媽媽左手有舊患的關係,不能拿重物,因此媽媽的單車前後裝有一個大菜籃,她踏著單車便能輕易運貨。為免影響途人,媽媽到了街市後,會邊推單車邊買菜,如果要到了人多的地方,媽媽會將菜鎖在單車尾籃,再走進街市買菜。

單車不只是消閒

對於筆者的媽媽來說,單車不是消閒,而是一個重要的交通工具。在討論單車議題時,大家很容易就聯想到運動或休閒,政府在不同政策文件或研究,都一再強週單車只是一個消閒的工具,然而這些討論也缺少對單車作為一種交通工具的想像。筆者家住元朗村屋,屋邨雖有接駁巴士到市中心,但每程約要四元,如果要省錢的話,要步行二十分鐘到市中心,而踏單車十分鐘便可,為了省錢及省時,單車便成了筆者重要的交通工具。

規劃署制訂的《香港標準與準則—第八章:內部運輸設施》提及,規劃署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提供及維持安全、可靠及高效率的交通運輸系統」。而為配合《香港長遠運輸策略》,發展鐵路會是主要的方向,這亦配合《策略》中提出「鼓勵市民用公共交通公具,特別是鐵路」。那單車呢?在文件提及單車時,被構想為《策略》中「更環保的運輸設施及活動」。但這種環保的活動,需要在不同的限制下才能得以使用。「更環保的運輸設施及活動」五點中,第一點提到「優先發展鐵路」,而第三點則提到「提倡以步行及踏單車作為交通工具。盡可能以行人為中心進行規劃,在新市鎮及重建項目提供合適的行人及單車設施…」意味著發展環保設施及活動時,也必先以鐵路及行人為中心,當有剩餘的空間,才能發展單車的 設施及活動。

再仔細看單車設施的設計及規劃。單車設施第一點「一般目標」第一句提到「香港,踏單車基本上是一種康體活動」。而單車只會在新發展區,以不影響環境的情況下作為「輔助交通工具」。

在現行的單車規劃中,單車主要使用的道路為單車徑,文件提到「單車交通應盡可能與其他道路使用者分開。」意即將單車徑跟行人及車路分隔。但全港單車徑只有206.8公里,香港及九龍的單車徑更短得可憐,如果要單車使用者只在單車徑上行走,根本是無路可走。

交通與行人文化
單車徑的設計,就是配合了單車作為「康體活動」的想像,同時可以讓單車跟其他道跟使用者分開,然而根據筆者在元朗使用單車多年的經驗及觀察,這些都是規劃者一廂情願的想像。在圍繞著朗屏邨的外圍,有一條環形的單車徑,筆者每次出外到市中心或西鐵站都必需經過,單車徑夾在行人路及車路中間,如果按照法例,行人只能用行人路,單車只使用單車徑,然而不少行人都在單車徑上步行或跑步,單車也會有時在行人路上駛過,依我的估計,由於行人路上相隔不遠便會種了一顆樹,有些行人覺得單車徑道路較為寛闊,步行得較為舒服。同時間,由於單車徑不多的關係,不少單車使用者也會在行人路上踏單車。

也許你會問:「那不是很危險嗎?很容易做成交通意外。」但對於單車使用者來說,安全亦非常重要,絕不希望有意外的發生,記得跟媽媽談起使用單車習慣時,她強調會選擇一些較少人流的行人路,而這些路段大都是市中心的外圍,如果去到人多的地方,她會在車流較少的馬路上行車,又或者鎖好單車,再到別的地方。單車使用者本身也不希望發生意外,因此在選擇路段時會避免人流多的地方,就算在行人路上踏單車也會減慢速度,注意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叮叮聲」的單車鐘便成為了單車使用者跟行人溝通的提示,每次筆者的單車徑上有行人在前面,會響起「叮叮聲」,路人會自然回望過來,再靠近一旁,筆者便會繞過路人再往前很,這個動作不經不覺,成為了行人和單車使用者間的默契,這默契並不 是坐在冷氣室內的規劃者可以想像得到。

近日,筆者所居住的屋苑的穿梭巴士停駛,很多居民都頓時失去穿梭屋苑及市中心的交通工具,令他們怨聲載道。然而這轉變對筆者生活影響不大,因為筆者踏單車或乘穿梭巴士,相差的時間也不遠。這刺激筆者想一個問題:「我們是否太倚賴汽車作交通工具呢?」如果整個屋苑都使用單車,而放棄使用汽車,行車路都讓單車使用,那可能是對「交通」一個新的想像。雖然這個想法有點瘋狂,但想想長洲及南丫島等離島不就是以單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居民對這種生活動習以為常。

近年在單車議題的討論上,不少人都圍繞著單車徑的規劃,及單車在馬路上使用權的議題,這些都是對單車議題的重要討論點,然而筆者認為這都聚焦了單車作為「康體活動」的想像,而缺少了它作為「交通工具」的討論,更少了單車在城市日常生活實踐的探究。筆者作為單車使用者,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多一個視點,在高效率的城市中,讓「叮叮聲」能讓大家慢下來,細心感受人與單車間的互動。

作者為 「留聲」成員

文章刪減版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3年8月26日

本欄逢週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發展,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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