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 厚黑趣談之三: 「做官真言」與白色恐怖

前文提到在<<厚黑學>>的「做官真言」中,首「真言」是「空」,即是「說話做事空洞虛無」,說了等於無說,違反對市民的承諾; 第二個「真言」是「恭」,即是為了利益去討好有權力的人,阿諛奉承,曲從拍馬。
筆者亦以此兩「真言」與當下政府做對照,赫然發現政府正行此道,與首兩「真言」不謀而言,有如<<厚黑學>>的現代版。如各位在閱讀此書時不明所以,大可打開報紙或上網看新聞,以政府行徑作為「比較對照」,舉一反三,即可明白書中真意,豁然開朗。
究竟是作者李宗吾有預言能力?還是數百年來中國官場從未進步過?這要由讀者自行判斷!
本文繼續分享「做官真言」的第三,四言,但此兩言內容相似,一併解讀更有趣味。「真言」如下:

「三.繃,即俗語所謂繃勁,是恭字的反面字,指對下屬及老百姓而言。分兩種: 一是儀表上,赫赫然大人物,凜不可犯; 二是言談上,儼然腹有經綸,槃槃大才。恭字對飯甑子所在地而言,不必一定是上司; 繃字對非飯甑子所在地而言,不必一定是下屬和老百姓,有時甑子之權,不在上司,則對上司亦不妨繃; 有時甑子之權,操諸下屬或老百姓,又當改而為恭。吾道原是活潑潑地,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四.凶,只要能達到我的目的,他人亡身滅家,賣兒貼婦,都不必顧忌; 但有一層應當注意,凶字上面,定要蒙一層道德仁義。」

在第三「真言」中,所謂「繃勁」,「繃」字解作「拉緊」,「繃緊」;而「勁」解作「力氣」,「力量」,「費勁」。因此「繃勁」解作:「用力氣拉緊」。這裡當然是指以高壓手段,壓制百姓之自由!而第四「真言」可解作「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甚至視人命如草芥。
筆者在讀此兩「真言」時,腦海中不期然出現四個字:「白色恐怖」。思前想後,發覺它正能代表著第三,四真言的要旨。「為了制止反對聲音,不適以恐怖手段壓制百姓,即使犧牲他們亦在所不惜!」,這不是「白色恐怖」,又會是什麼?
翻查資料,「白色恐怖」(White Terror)一詞起源,有指是源於「法國大革命」(1789-1799)時期,因為當時發生大規模鎮壓、槍殺革命黨與革命份子的事件。而根據台灣作家藍博州的描述,1871年3月28日,身為「社會主義初型」的「巴黎公社」(la Commune de Paris)正式成立,但卻要面對政府軍與普魯士軍隊的攻擊。

「……公社成員也群起反抗。因為一時找不到代表公社的旗幟,公社裡的一名女工於是從自己身上的紅裙,撕下一塊紅布,作為公社的標誌。從此以後,紅色便引用為一切進步熱情、反抗不義的階級解放之符號。與此相對,代表反動、保守的勢力,便是『白色』,而由其發動的 一切恐怖鎮壓行動,就是所謂『白色恐怖』。」

不論「白色恐怖」一詞是源於法國大革命,還是巴黎公社,可以肯定的是,它表示著極權主義,甚至是恐怖主義。對人民的謀殺,對自由的滅絕,對生命的輕視。為了國家穩定,把所有異見分子,以不同的方式進行殺害,監禁。在歷史上已發生太多此類事件,除了上述提及的法國大革命與巴黎公社,還有

「麥卡錫主義時代」:在1950年代初,美國共和黨參議員麥卡錫發起的全美國反共運動。他在任職參議員期間,大肆渲染共產黨侵入政府和輿論界,促使成立「非美調查委員會」(House Committee on Un-American Activities),在文藝界和政府部門煽動人們互相揭發,許多著名人士受到政治迫害和懷疑。包括:演員查理·卓別靈(Charlie Chaplin,1889年4月16日— 1977年12月25日),「原子彈之父」羅伯特·奧本海默(Julius Robert Oppenheimer,1904年4月22日-1967年2月18日)和阿爾伯特·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1879年3月14日-1955年4月18日)等都在受害者之列。

「四一二反革命政變」(這是中國共產黨的稱呼,國民黨稱為「清黨」): 是指國民黨為了針對黨內共產黨勢力擴張,及中共武裝行動阻撓北伐。於是在1927年4月12日,在蔣介石的率領之下, 對中國共產黨黨員及工會領袖進行拘捕及暗殺。在清黨前,國民黨普通黨員人數(不含軍政和海外黨員)約121萬。(其中有國民黨員身份的共產黨員不超過5萬。)清黨後,到1929年12年約27萬,其中絕大多數黨員還是是軍隊或高級黨政機關的人員。
受到槍決的共產黨員包括:汪壽華(1901年月日-1927年4月11日),肖楚女(1893年-1927年4月22日),熊雄(1892年-1927年5月中旬),陳延年(1898年-1927年7月4日),趙世炎(1901年-1927年7月19日),夏明翰(1900年-1928年3月20日),郭亮(1901年12月3日-1928年3月28日),羅亦農(1901年-1928年4月21日),向警予(女)(1895年9月4日-1928年2月28日),陳喬年(1902年-1928年6月6日)等,名字不能盡錄。

「文化大革命」:簡稱「文革」,發生於1966年,被廣泛認為是自1949年建國至今最動蕩不安的災難性時期,文化大革命時期,源於毛澤東鼓吹個人崇拜,(在1966年5月18日,林彪發表談話,指「毛主席是天才,毛主席的話句句是真理,一句超過我們一萬句」。)還有對其他政治人物如劉少奇和鄧小平等的攻擊,後來發展出前所未有的大災難。

「這一期間受到波及的人不計其數。比丘、比丘尼、修女、神父、牧師、傳教士等被公開批鬥,學生當眾毆打、侮辱教師,還有教師遭到以糞淋頭等極不人道虐待。有的人因為有親戚在國外,被紅衛兵以有 「海外關係」等罪名批鬥抄家。紅衛兵抄家,把傢具全都搬走,翻遍地土,破開牆壁,到處搜掠,查看有否私藏物品,房屋被搶奪一空,跡同強盜 。8月與9月,北京市共有33695戶家庭被紅衛兵 或自稱紅衛兵的人員抄家,紅衛兵在一個多月內獲得了十萬三千兩(約5.7噸)黃金、三十四萬五千二百兩白銀、5500餘萬人民幣現金,以及613,600件古玩玉器等。在上海,僅8月23日至9月8日期間就有 84,222戶家庭被抄家,其中1,231戶為教師或知識分子,紅衛兵除獲得了大量的金銀珠寶外,還獲得了334萬元美金、價值330萬元人民幣的其它外幣、240萬民國銀元,以及3.7億元的人民幣現金或憑證。」 (資料來源: 維基http://zh.m.wikipedia.org/wiki/%E6%96%87%E5%8C%96%E5%A4%A7%E9%9D%A9%E5%91%BD )

「澎湖七一三事件」:發生在1949年7月13日澎湖的軍事冤案事件,現稱「山東學生流亡案」,被定位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亦為白色恐怖時代受害人數最多的單一事件 。單是失蹤者已達三百多人。(詳情可參閱 許紹軒,《七一三事件 台灣第一宗大型白色恐怖案》,自由時報電子版,2007年7月12日。在此略過。)

以上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死在「白色恐怖」之下的人不計其數,過程中產生的冤案更多如牛毛。如果讀者認為「白色恐怖」只屬歷史事件,或只發生在極權國家,例如中國大陸,對於香港—-這個一國兩制的「平安地」,完全不會發生。這就大錯特錯!
自從香港「被回歸」後,中央以各種手段加強控制香港。尤其在「零三七一」後,中央發現人心「未回歸」,甚至「反共」,於是愈加收緊香港自由度。作為一個極權政府,穩定勝於一切。為了制止異見聲音,實行「白色恐怖」亦在所不惜。於是,近年來經常聽到,有示威者突然被捕。例如「陳玉峰案件」。
作為「佔領中環」義工及見習律師的陳玉峰,被控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二日非法集會,違反「公安條例」,後來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守行為12個月。她被控一項「協助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非法集結」罪名;
又例如「燒國旗事件」,「社運人士古思堯及社民連成員馬雲祺去年4月1日在中聯辦外示威時涉嫌企圖焚燒區旗,被控 企圖侮辱區旗。」,「古思堯…被判入獄4個月但緩刑2年而馬雲祺則被判社會服務令230小時,兩人均無需入獄。」(資料來源: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taxonomy/term/512991)
這類案件在近年來不停發生,中央似乎想製造「白色恐怖」的效果,令市民不敢發聲。表面上形成一遍和諧景象,實質是把異見聲音消滅於萌牙狀態。
「做官真言」中的「繃」與「凶」,是指為官者要以強權壓百姓,令百姓受制於官員。在古時或許會行得通,因當時民智未開,一般百姓更沒有機會接觸過西方思想。縱使有千般不願,都只能逆來順受。
畢竟香港受過西方文化洗禮,中央要製造「白色恐怖」亦非易事。雖然打壓漸趨強烈,但反抗聲音不跌反升。打壓愈大,反抗愈大。連中國內地的反抗聲音也愈來愈大,百姓受夠了極權的欺凌,嘗試反抗到底。縱使最後要犧牲性命,亦要抵抗下去。可見即使是多恐怖的手段,極權始終是沒有前途的。
下回介紹最後兩個「做官真言」。

28-07-2013 寫於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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