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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州一名警察酒后将一名7个月大女婴举起摔下致其重伤,媒体曝光此事后有关警员已经被刑拘。

林州警员郭增喜被指在7月20日在街头夺走一对过路夫妇怀中的女婴,举过头顶将其猛摔在地。

郭增喜在街头摔婴后立刻被上百民众包围,后被当地民警带走。

令人惊讶的是,他并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而是仅被处以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

中央电视台报道说,有关事件被媒体报道后郭增喜已经在星期六(8月17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

掩盖

郭增喜摔婴案在林州被掩盖近一个月,直到当地人大主任在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提及此事。

《北青》引一名人大副主任称,这是该案第一次在公开场合被人提及和披露,并说林州人大主任翟建周在会上不断说:“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北青》报道称,那次人大会议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人大重要领导发短信给媒体记者披露有关事件。

短信称:“该事件骇人听闻,当事民警郭增喜称自己当时只是摸了摸婴儿的脸和手,确定是布娃娃后才举起摔了。”

媒体对摔婴事件进行报道并引起舆论热议后,林州才拘押郭增喜,并成立调查组。

“ 娃娃”

林州人大官员对《北青》记者披露内部通报称,郭增喜对调查人员说他酒后与朋友在街头看到抱孩子的夫妇,因对朋友坚持是硅胶娃娃而遭到嘲笑。

50岁的郭增喜表示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判断错误而将孩子举过头摔下。媒体报道称,有30年警龄郭增喜身材高大,身高超过1米8。

林州官员称,受伤的婴儿“得到及时救治,已从安阳地区医院出院。即日由公安、卫生部门陪同赴北京做进一步检查”。

《北青》报道称,婴儿脑部三处骨折,很可能有后遗症,在媒体介入前由于家庭无力负担医疗开支被迫出院,在媒体介入后当地派人护送孩子到北京接受检查。

评论

财经网发表评论提及7月在北京发生的摔童案,并指出“所不同者,北京凶案的肇事者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而林州凶案的作案人则是一名警察;前者已被追究故意杀人罪,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者却只关了15天禁闭,至今未受任何法律追究。……如此令人发指的恶行,当地警方不仅不依法追究,还主动为之遮掩。这样的公安机关公信何在?”

《北青》记者曹林对林州当地掩盖事件提出质疑:“到底是谁发禁令不让透露此事?为什么当地知情官员都不敢在公开场合谈论此事?为什么当地人大的重要领导不给当地媒体发短信,而是给京城几家媒体记者发短信曝光此事?到底是何种力量竭力在捂这件事?从媒体的报道看,当地官方是在内部通报了此事,为什么不向社会公布?为什么记者采访时,当地官员都讳莫如深地躲着记者?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黑手捂着此案,并让当地官员和媒体噤若寒蝉?”

新浪微博@十月山河:警察,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乃天职。这是警察中的败类,这种暴行闻所未闻。无论醉酒还是其他原因都不是开脱的理由,也无论这个婴儿有没有什么后果,就凭这残忍地一摔,即足以证明这警察已毫无人性,可谓天良丧尽,残忍至极,是极严重的犯罪。这种败类不除,何以正警风?当严惩!

腾讯新闻@八哥1:感谢人大主任,瞒了一个月的事件(严格说是案件)得以揭盖子。30年做警察酗酒闹事,抢夺人子,重摔地下。禁闭15天了事。受害人无钱治疗,告诉无门……中州怪事,天理何在?法律何存?公安警察,公众难安!无法律道德警点!不察内部犯法!北京摔死孩子的,大约是死刑。河南这位酗酒闹事,公开从人手里行抢,而且抢的是活人,重摔幸亏未死。摔个花瓶都要陪呀!单方全责。包赔一切损失。开除公职,判。

(撰写/责编: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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