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案规定美国总统接受台湾对F-16C/D战机的要求。

美国联邦众议院外交委员会无异议通过《2013台湾政策法案》,条文规定提高台美高层互访待遇及提供多项防御需求。

外委会主席罗艾斯强调,将全力协调参议院完成立法。

据中央社报道,众院外委会周四(1日)通过,由共和党籍议员罗斯雷提能提案,22位议员联名签署支持的《2013台湾政策法案》。

法案规定美方应鼓励美国和台湾内阁官员互访,允许双方官员在所有美国政府部门办公室会面。

法案还规定,授权美国总统同意出售4艘“派里级”导弹巡防舰给台湾,增强台湾国防实力。美国总统接受台湾对F-16C/D战机的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国会做简报,提交各项攸关台湾国防安全事务的报告。

法案同时增订,美国贸易代表全面利用“台美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TIFA)咨商机会,并在适当时机寻求与台湾进行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

另外,除了支持台湾加入国际民航组织(ICAO)外,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应发挥影响,确保台湾有意义参与多个联合国相关组织。

(撰稿/责编: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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