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标少年

鼠标少年2

“鼠标少年”真人

另附异闻一则:

济南日报:别把“鼠标少年”塑造成英雄

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此前,甘肃警方称小杨涉嫌发帖煽动当地民众游行闹事,且转发超500次对其刑拘。网友称小杨为“鼠标少年”。(《新京报》9月23日)

“鼠标少年”小杨已于23日晨获释,这是可以接受的结果。当然,将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仍有争议———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换言之,连行拘小杨7日都不应该。

小杨获释,皆大欢喜,赞誉滚滚而至,有称他为“少年英雄”、“反腐英雄”的,也有把他比作哪吒的,赞为“当今少年楷模”,种种溢美之词,令人有点恍惚。

切莫把小杨塑造成英雄!这不是乡愿,也不是犬儒化思维,更不是不分是非。此时,小杨需要的是安静、安抚,而不是被人为拔高。正如其父所称,“目前我最关心的,是孩子这次的经历和打击,会不会影响他以后的生活。”是的,这是为人父的真实心声,他并不关注孩子是不是英雄,他唯一关心的是孩子的未来与成长。真正爱护孩子,就别把小杨打扮成一个与体制格格不入的斗士,别再鼓动他们战斗。

别把小杨塑造成英雄,还因为小杨当初发帖也许并没有承担多大的道义,虽然不无勇气,但仅是一名少年的冲动。而如果人为地吹捧他,就是一种故意误读,背离了小杨的真实想法。正如有资深人士建议,“最好别过度溢美,别太过扩张解读。他还是个孩子,他会长大,需知人有言论自由,但要为言论负责,说事儿应尽量核实,别故意以讹传讹,立论要尽量公允。胡乱捧,也许会害了他。”诚哉斯言,小杨进入公共领域,原本就是误撞,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后来事态的演绎,我们作为围观者又何必把他架在高台上放大和示众?吹捧小杨,除了害了小杨,也许还会害了其他类似的少年。

此外,应明确的是,孩子需要呵护,也需要正确的培养。小杨的人生充满了风波,比如他是留守少年,有迷惘也有无奈,他还被指去年9月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如果此说属实,就应该追问少年犯错,谁之过?应该明白,对孩子进行适当管教并不是坏事。当然,小杨发帖虽然无罪,但确实有不实之词,这一点不应否定,他获释后表示以后要发表负责任的言论,也说明了这一点。如果过度吹捧小杨,并不利于他的成长。

期待小杨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也期待真相水落石出,相关责任人受到依法惩处。更期待的是,类似因言获罪的事情少一些,再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