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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北京,特别法院法庭庭长江华(右)宣读对“四人帮”的判决书。

一旦中共对一位党员提出“严重违纪”(即腐败)的指控,结果基本相同:开除党籍,接受民事法庭审判,之后被定罪和判刑。中共表示,去年因违纪被处分的党员约16万人。中共党员总人数在8,500万左右,其中大多数是基层官员。

大案要案的不同之处通常在于刑期的长短。被判刑的高官通常在北京附近秦城监狱服刑。中国也曾在少数案件中对触犯党纪的官员判处过死刑。

以下是部分重要案件的判决结果
姓名:薄熙来

职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重庆市委书记

罪名:受贿人民币2,000万元(合330万美元),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500万元;滥用职权(在有关谷开来杀害英国商人海伍德(Neil Heywood)案件调查过程中,薄熙来撤销了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的职务。)

判决:无期徒刑
姓名:刘志军

职务:铁道部部长

罪名:受贿人民币6,460万元

判决:2013年7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姓名:王立军

职务:重庆市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罪名:徇私枉法罪(明知薄熙来妻子有故意杀害海伍德的嫌疑,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收受两套价值人民币285万元的住房,接受于俊世为其租住的别墅支付租金人民币20万元。但揭发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依法减轻处罚。

判决:2012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姓名:谷开来,薄熙来之妻

罪名:杀害海伍德

判决:2012年8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姓名:郑筱萸

职务: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罪名:收受贿赂人民币649万元;玩忽职守罪

判决:2007年7月被执行死刑。

 

姓名:陈良宇

职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罪名:索贿受贿人民币239万元;滥用职权罪

判决:2008年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姓名:邱晓华

职务:国家统计局局长

罪名:收受礼金:生活腐化堕落

处罚:2007年被开除党籍,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新消息:2013年9月份,国有媒体大量援引邱晓华有关国家发展计划方面的言论,这表明他已重新复出。
姓名:陈希同

职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长

罪名:贪污罪;玩忽职守罪

判罚:1998年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最新消息:2006年获保外就医;2013年6月病逝
姓名:江青,毛泽东妻子

罪名:诬告陷害罪

判决:1981年被判死刑;后被改判无期徒刑

最新消息:在获准保外就医后不久于1991年自杀身亡。
姓名:薄一波,薄熙来之父

职务:国家领导人

罪名:资本家;反革命

判决:1967年被判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