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试图探讨皇帝制的某些理性因素。不是站在上帝的位置作道德评判,而力求在历史和中国社会语境中展示皇帝制的必然性,及其利弊的相对性。本文探讨皇帝对于古代中国的制度意义。文章不是将皇帝作为古代中国政府的构成部分,不讨论诸如皇权与相权之演变这类有关古代中央政府结构的问题。而关注的是作为古代中国政治文化共同体或称其为文明国家的构成部分的皇帝制度,讨论的是在什么意义上皇帝是古代中国不可或缺的构成制度之一。

   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吕氏春秋》[1]

   向公众提一个问题:“你是愿意受一个国王的统治呢,或一部宪法的统治?”这个问题就成了“你是愿意接受你能理解的方式的统治,还是接受一种你不懂的方式的统治?”法国人会说,“我们愿接受一个我们可以想象的个人来统治,而不是我们无法想象的许多人的统治”。——白哲特[2]

   一.问题的界定

   现代中国的民主革命废弃了皇帝制度,理所当然。但作为一种宪制/政体,世袭皇帝为何并因何发生?仅仅源自历代王朝开国皇帝“家天下”的私欲?从经济学理论上看,仅仅个人私欲不足以构成一个长期的制度,除非这种私欲与某些社会需求吻合,有某些社会的功能。因此,帝制可能有什么社会的功能吗?以及对于谁的功能?仅仅对皇帝吗?而作为制度,其利弊究竟何在?哦,首先的一个问题也许是,它还曾有过“利”吗?但最重要的是,今天还有必要并因何要关心这样的已经过去了的问题?

   在现代中国持续了100多年的有关民主的现代政治意识形态笼罩下,在一个从理论层面看本应最激发人们自由思考的时代,古代中国的这一重要制度,除了接受抨击批判外,几乎成了政治学、法学界研究不允许有其他答案的问题。皇帝成了中国的罪恶、愚昧的代表,是近代落后挨打之渊源,是两千多年来摆满中国悲剧的那张茶几。尽管已废除了100多年了,今天所有的中国人对于帝制都没有记忆,而一遇到某些社会问题,还往往是社会中上层人士,不仅是政客,还常常包括大大小小的知识人,不管有没有根据,有多少根据,总是先拖出皇帝鞭尸,然后就摇旗获胜打道回府了。

   如果只是智识的无能,那不是问题,人们有权愚蠢——所谓智慧也许只是一种“极精炼的愚蠢”(罗素语),也有权不思考一些问题,包括一些不管什么人认为重要的问题。但在我看来,这更可能是一种智识的危机。它表明,尽管告别帝制已经100多年了,告别革命也已30多年,但中国当代社会的主流文化仍以对于当年的革命非常必要的意识形态话语,处理着中国的历史,不懂得后来者可以,也应当,因此也就未能自觉,借助这100多年的历史间距为历史后来者造就的特定的优越视角,从智识层面理解皇帝制中隐含的有关国家宪制/政体的一系列有关政治学和法学理论的基本(general)问题,以及其中隐含的某些中国的特殊问题。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3]由于这种意识形态的话语,当代中国有太多的人在政治学和法学上成功地智识自宫了。他们可以大谈美国宪法、雅典政制、英国大宪章,甚或津津有味阅读或推荐古罗马皇帝的著作,[4]但对于中国历代政治,只拷贝了当年鲁迅先生的激愤情绪。[5]由于对中国历史和制度拒绝理性的考察,自然无法获得历史的提醒和告诫,一旦触及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很容易搞一厢情愿,天真烂漫,或是走极端。

   本文试图探讨皇帝制的某些理性因素。不是站在上帝的位置作道德评判,而力求在历史和中国社会语境中展示皇帝制的必然性,及其利弊的相对性。即便全都是弊端,也只有从理性视角下方能显现其为弊端,否则就是愚昧——但不是制度的愚昧,而是观察者和评论者的愚昧。而我有理由相信,个人可能愚蠢,人类不可能愚蠢,不可能长期愚蠢;人类历史上的任何制度,只要是长期的实践,就很少可能只是罪恶或愚昧,而更可能是,相对当时的社会条件,已是足够的明智或合理,尽管未必是“最”,并且很难说“最”,即便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这些实践已断然不合理。

   其实,即便中国秦汉之后的皇帝制与西方政治学一人治理的君主制全等,那也不丢人。硬套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标准,它就是宪制/政体的一种;[6]而直到卢梭之前,君主制一直得到了有史以来最多数量伟大思想家的推崇。[7]而在名著《英国宪制》中,作者就专门以两章篇幅着重讨论和分析君主(monarchy),这个英国的第三个最重要的宪法制度(constitutional institution)。[8]

   本文探讨的是皇帝对于古代中国的制度意义。这意味着,我不是将皇帝作为古代中国政府的构成部分,因此不讨论诸如皇权与相权之演变这类有关古代中央政府结构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今天的政治学和法学看来当然是宪制或至少是准宪制问题,研究数量不少,质量也很高;[9]我关注的是作为古代中国政治文化共同体或称其为文明国家(civilization)的构成部分的皇帝制度。换言之,为什么,中国古人会说,“乱莫大于无天子”?在什么意义上皇帝是古代中国不可或缺的构成制度之一(an indispensable constitutional institution)?

   我首先,当然也是不得不,讨论为什么古代中国不是民主制。这其实本不应是一个问题,如果承认差异普遍。这种提问几乎就相当于张三总是问自己为什么长得不像李四——一个决心跟自己过不去的问题,并且一定无解。但这种提问在当代中国已不可避免,其中隐含的,尽管提问者本人不一定自觉的是:世界的单线演化,民主制在现代政治意识形态中理所当然且不容置疑的地位,中国的君主制(因此不包括欧洲历史上如英国的君主制)没有价值也没有伦理根据的,不但不正当,而且奇怪,甚至注定就是错误;这种提问还隐含了一个反事实假定:如果当年古代“中国人”知道还有民主制,并真想采取,就一定可以实行民主制,就不但会有一个民主的古代中国,而且今天的中国都会……。

   但本文不打算抽象地比较民主与君主的利弊,这类研究或“嘴仗”已经很多。所有的认真研究都表明,作为宪制/政体的民主制的利弊,乃至其他各种宪制/政体的利弊,都不是本质主义的,都敏感于各种社会历史条件。我将论证的是,作为大国,农耕大国,及其隐含的其他历史社会条件,令不仅民主制,甚至贵族制,在古代中国都不可能;如果还想要在这篇疆域上构成(constitute)一个古代文明国家,还能有较长的和平,只能通过帝制,无论是早期的天子制还是秦汉之后的皇帝制。

   除了“大国”这个最主要制度约束外,第三节会从另一个角度讨论一个似乎还未有人讨论的皇帝制问题:即当民主制不可能之际,从中国古代的政治经验来看,至少秦汉之后逐渐成型的官僚精英政治有效运转也要求有皇帝,作为一个宪法性制度的支持,同时也是一种制衡。这并不是说皇帝这个人比政治精英们优越,而只是说精英政治的稳定和常态运转必须有皇帝这个要件,皇帝本身就是精英政治的组成部分。

   第四节分析皇帝制的一个固有麻烦或问题。所谓固有,是说这个麻烦与民主丝毫无关,是皇帝制自身隐含的。这个麻烦有关皇帝制度下的政治权力代际转移。抽象来看,权力转移是一切宪制都必须面对的。但中国的皇帝制令权力转移的麻烦有别于其他宪制,甚至有别于古罗马的皇帝制。中国皇帝制大致是子承父业,这令皇位继承看起来只是皇帝家事,各朝各代也都在制度上这么规定了。但如果真的只是家事,其实就不需要宪制来规定;而之所以要并会这么规定,就因为牵涉到各种利益,“皇帝无私事”,皇位继承就成了国家政治的大事,弄不好就得整个社会和政权为之埋单。但即便这个麻烦问题也不足以否弃皇帝制,因为不能“这山看着那山高”,以为“漏网的才是大鱼”,每种宪制都会有自己权力转移的麻烦;而当没有更好更可靠的现实替代之际,有重大弱点的制度仍可能是当时的最佳制度。

   而这些分析都为了说明皇帝一定是一个理性制度。给其贴上“专制”标签也许赋予了或增强了当代人的某种道德和智识优越感,其实既无补于我们的道德,也无益于我们智识。借助历史学者和普通民众对皇帝制自古以来形成的创业者/守成者这样的分类,第五节试图开发其中的学术理论潜力。我试图论证,这对范畴,至少就理论分析功能而言,不仅优于以统治人数多少或是否兼全顾城邦利益的亚里士多德的宪制/政体划分标准,而且可能具有更普遍的理论意义。而这一努力则是从另一角度表明,对古代中国皇帝制的智识理解和研究可能具有不限于中国的一般理论意义。

   二.就算民主是个好东西,[10]但……

   在古代中国,却从来不是一个现实和可能的宪制/政体选项。自打有中国这个概念开始,甚至更早,如夏商周,在这片土地上出现的最重要政治实体就始终是个大国。而对于大国,即便是西方的思想家,即便是近代以来第一个为民主高唱赞歌的思想家卢梭,即便是最早提出现代三权分立理念的孟德斯鸠,都一致认为民主不是大国的宪制选项;大国只能采用君主制。[11]甚至创立了后来托克维尔所谓“美国的民主”的美国国父们,当年也都一致认为不能采取民主制,他们主张和最后采取的是共和制——一种混合的宪制。[12]

   但就算外国人说了,也不可能说了就算,除非他们能就这个事情本身讲出个道理来!大国在古代无法采用民主制首先因为无法操作。设想一下,在“交通基本靠走”和“通讯基本靠吼”的农耕时代,绝大多数人从一开始就几乎注定是“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13]若是在今日河南省大约1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大致散落着3000个村庄,约300万人口,即便是一马平川,没有太大的山和河的隔阻,也无法,首先以民主的方式形成一个国家(人们会质疑为什么要形成一个国家?甚至会问“什么是国家”?),然后以民主的方式来决策和治理,无论这个民主是界定为全体成年人投票决策,还是每个成年人轮流抽签参与治理,还是境内各地统一选出政治文化精英(且不论如何界定)来决策治理。

   即便神圣智慧如孔子或孟子也定会素手无策。他们如何走遍这块土地,让所有有选举权的成年人都了解他?在一个没有出生年月记录的社会中,甚至如何确认和验证“成年”?甚至如何让这块土地上都知道并能遵守这个有关“成年”的标准?人们又为什么要聆听和了解孔子或孟子?为什么要聆听,且如何能听懂,他们的“克己复礼”或“民贵君轻”的主张?能听懂他们的口音吗?如果有多人竞选,又如何让选民了解并能有效识别每一个希望参政的候选人,和他们各自的政见?如何以文字或其他某种符号准确勾连、识别并在“选票”上标记各位候选人?如何通知并召集各位成年人开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在没有钟表的时代又如何协调各地同时和分别开会和投票?何为“票”?又如何计票?集中还是分散?如何确保计票准确和公正?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很简单的事,需要的都不仅仅是“民主是个好东西”的判断或“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理念,需要相对便利的交通和通讯,需要文字,需要迅速和有效的信息记录和传递、汇集、分类和保存,需要一批熟悉文字并能有效利用文字传递信息的专业人员;以及最重要的,对上述这一切措施和手段的合法性必须有一种全社会的认可!而所有这些,在古代,在大国,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

独特的地理条件令民主成为古希腊城邦的现实宪制/政体选项之一。这是一个半岛和海洋群岛地区,多山,可耕地少,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农耕业,因此在沿海平坦地带形成了数百个各自独立但不大的“国家”——城邦,其实就一些聚居地,最小的还不如时下中国北方一个稍大的村子,最大的也就像如今中国苏南一个不小的县城。如最大的城邦雅典,其鼎盛期全部住民,包括奴隶和流动人口,也就30万人;其中公民,即有权参与城邦政治生活即投票决策的成年男子,约4万人。城邦的经济地理结构也类似县城,一个中心居住区加上周边农耕地带;有人务农,(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本文责编: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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