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中共前政治局委员、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控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后,中国官方媒体齐声称赞,认为薄案判决是“依法反腐的一大胜利”。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题目是“坚持法治反腐,建设廉洁政治”。

文章说:“综观整个薄熙来案,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再到法院宣判,整个过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彰显了法治精神和司法正义,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文章还说:“对薄熙来的坚决依法惩处充分表明,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依法严惩。实践证明,反腐败越坚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越能发挥震慑力。”

《法制日报》为薄案一审判决结果发表专稿称,薄熙来案再次凸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专稿称,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没有法外特权,没有“刑不上大夫”。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其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国法,都将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的惩处。

扣紧法律 并无“剧本”

《环球时报》发表名为“一审判薄无期徒刑彰显法律的刚性”的社论。称薄案“自始至终扣紧法律,它不是一部提前写好的‘剧本’”。

社论说,曾有人“根据经验”预言薄熙来将会被判有期徒刑十几年。这些“经验”的依据是薄熙来之前的“地位”等非法律元素。就像他们认为薄案庭审的信息公布会非常有限一样。

社论还分析外界对薄案审理的反应说,“在薄案东窗事发的早期,民间的各种观点中有两种比较抢眼,一种过度想象、渲染薄的贪腐罪行,认为足以判他中国刑法的最高刑罚。另一种则自认为薄‘无罪’,他的各种贪腐证据根本‘拿不上台面’,‘经不起推敲’。”

“曾经有人认为,薄熙来这种身份的人是‘扳不倒’的,或者认为一旦‘扳倒’他,就可以‘想怎么判就怎么判’,现在我们了解了这些想法与真实情况的距离有多远。”

社论最后说,依法反腐是刚性的,薄熙来案的审理过程和最终判决有效提高了法律在中国社会中的威信。

《新京报》社论的题目是,“薄案判决:罪责越大,代价必然越大”。

社论说,薄案庭审是一场专业的辩论对决,尊重事实和法律。检察机关事前做了大量取证,证据有90卷之多,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询问证人同步录音录像和被告人供述、辩解、亲笔供词等。尽管薄熙来以“不知情”、“记不清”等说法否定了多数指控,但在“不以口供定罪”的时代,显然无法推翻诸多事实证据。

社论还说,无论是谁,官职再“大”,终究“大”不过法律。只要滥用权力、触犯法律,都不可能永远逍遥法外;罪刑法定,其犯下的罪责越大,所将付出的代价,也必然要大。

庭审网上公开要制度化

《南方都市报》除了转载《人民日报》和《环球时报》的社论以外,还刊登了《成都商报》评论员李迎春的专稿:推广庭审网上直播需要形成刚性制度。

文章称:“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包括薄熙来案在内的一些舆论关注的大案要案的庭审在微博平台图文直播,让公众在法庭之外也能迅速了解案件审理细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但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些大要案网上公开的同时,像杨达才、冀中星等极受关注的案件并没有如人所愿地在网上公开庭审过程。”

“此次薄熙来案通过网络公开的方式,的确赢得了不少人的赞许。像这么重大、敏感的案件都能网上直播,还有什么案子不能如此呢?”

文章最后说,要实现庭审网上公开,需要不打折扣的刚性制度。庭审网上公开的制度必须严格,具有普适性。比如涉及多高官级、多大金额,还有引起舆论普遍关注的案件必须公开,只有细化到可操作的程度,庭审网上公开才不会昙花一现。

(综编:尚清 责编: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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