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双云(中)在汕头市中级法院听判(中新社图片6/9/2013)

公诉方称刘双云(中)因劳资纠纷而动杀机。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广东汕头市法院对去年发生的内衣模具厂纵火案作出一审裁决,判处凶手死刑。

汕头市中级法院(9月6日)裁定,27岁被告人刘双云放火罪有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12月4日,汕头陈店镇一家内衣作坊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2人受伤。

公诉方称,经查,刘双云因劳资纠纷而报复他人,对工厂泼洒汽油并纵火,导致严重伤亡。

起诉书称,刘双云原为内衣模具作坊的计件工,因厂方质疑其上报之生产件数不实暂缓发放工资,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寻求协调,但未能解决问题。

12月4日下午,刘双云来到模具厂,先往一楼堆放海绵和布料的地方倒上汽油,接着一路泼洒到上二楼的楼梯转角处,将布条等物品点燃,随后迅速逃离现场。厂内当时有工人30名。

法院认为刘双云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

据报道,经营涉案工厂的陈姓夫妇将另案处理。

(撰稿:叶靖斯 责编: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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