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时任长沙大学党委书记的刘耘与另一位大学校长一起赴德国参加一场研讨会。这位校长无意间说出的一句话让他印象深刻:按德国标准,我们都是罪犯。刘耘仔细一想, 的确是这么回事。

在体制内工作了33年后,刘耘在正厅级的位置上,选择了辞职。与一直萦绕于心的不安全感,挥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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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气风发

按照正常的轨迹,教师将是南京师范学院专科毕业生刘耘毕业后的职业。1980年10月,正值毕业前夕。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到学校招人,两位招聘人员以省教育厅干部的名义,组织毕业生座谈,逐一询问他们的分配意愿。多数同学都表示不愿离开南京,而刘耘却觉得“好儿女志在四方”,愿意服从组织分配,到南京以外的地方工作。

其实,刘耘内心有自己的小算盘:他不甘心只当一名老师。

那些不愿到外地工作的同学最终都被淘汰了,而刘耘不久后便接到了去国办信访局工作的通知。23岁的他对体制内的情况并不了解,但有个模糊的预期:凭自己的本事是可以做出事业的。

初到信访局,刘耘的心凉了半截。办公条件简陋而陈旧,每天面对的是衣衫褴褛、情绪不稳定的访民。刘耘与他的同事们在私下聊天时,难免满腹的牢骚。但是,在时间的过滤下,“牢骚满腹”的记忆逐渐淡去,“激情燃烧”、“雄心勃勃”成为刘耘那段人生经历中更为重要的注脚。改革的氛围,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是他感受到的主旋律。对现在的刘耘来说,八十年代是一个参照系一般的存在。

那个时候的官场,在刘耘看来,“还是很干净的”,至少在他所任职的国办系统是这样。他举了个例子。1984年到1986年这两年,他到国际关系学院读了硕士。毕业后,刘耘想回国务院,国务院也欢迎他回去,但国际关系学院也要他留下,于是主管部门不放人。国办人事局找主管部门交涉,无果。最后,国办信访局和人事局联合给国务院的领导写报告,一位国务委员出面协调,把刘耘要了回去。

刘耘感慨的是:“我根本没有任何背景。仅仅是出于工作需要,就会有两个部门出面交涉,又把国务院的领导惊动了。”

1987年,他投奔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的李灏,先是到深圳市外事办工作,继而到市委办公厅任秘书。

这时,刘耘“感觉到社会风气已经不好了”,“吃喝玩乐啊,行贿受贿啊,这些情况已经比较普遍了”。但是,他并没有直接接触到这些,“感触不深”。那时的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用刘耘的话说,“是非常辉煌的”。

意气风发的刘耘有着远大前程。1992年7月,他拿到了博士学位;工作经历,从中央到特区都有了,唯独缺了基层。“如果把自己的经历再完整一些的话,对自己的仕途无疑是有帮助的”。于是,他主动联系,到既非故乡、发展也较为落后的湖南当县委书记。他对深圳的官场风气已经不满意了,所以给自己定下了目标—经过努力,让自己的治下成为一个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社会风气良好的地方。

“搞不好团结”

1993年,35岁的刘耘有了新身份:长沙县县委书记。

到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面对一个尴尬的局面。前任县委书记不愿离开原来的岗位,虽然被调到省里的乡镇企业局当副局长,却仍然暂时兼任县委第一书记。省委给刘耘的说法是,你不熟悉情况,过渡一两个月,他就走。但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让刘耘“感到震惊”:“怎么人为了达到目的,可以没有任何底线呢。”

一老板赌博被抓,按规定应拘留。有人出面干预,称拘留这位老板会影响企业发展。公安局颇感为难,向刘耘请示。刘耘答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可让这位老板在拘留期间处理业务。公安局照办。很快有人告状,说刘耘破坏当地经济环境和企业家形象。

在不到一年的县委书记任期内,类似这样被告状的事情,刘耘经历了不止一次。

第二年,刘耘离开长沙县,任长沙市郊区区委书记。被告状的经历并没有从此画上句号。区政府有两辆进口轿车,一辆是区委书记坐的,一辆是区长坐的。有群众不断向纪委反映,最后告到了中纪委。中纪委层层转下来,到了长沙市纪委。市纪委要求刘耘做出处理,刘耘便把车封存了。

时任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到长沙考察时,长沙市委还将这件事情作为亮点作了汇报。

可这“亮点”成了刘耘仕途的“污点”。不久后,上级以不团结的名义,将刘耘的工作调整了,新的职务是长沙市外经委主任、书记。虽然级别没变,但实际权力小了;更重要的是,按照现行干部选拔的惯例,外经委主任这样的领导基本上意味着与更高一级的党政领导无缘。

后来,刘耘找了在中央的朋友反映此事,朋友回复说,他们说你搞不好团结,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刘耘事后分析,“封存车子”一是得罪了区长,他没法继续坐了;二是得罪了前任,“你否定他的工作啦”。

而“搞不好团结”,除了“封存车子”还有“不收钱”。

刘耘回忆:“那时你下去的话,人家已经开始给你送钱了。逢年过节,红包啦,送礼啦。你比方说,搞一个什么活动,参加的人人手一份,两百块三百块红包,我肯定不要,不要别人就不敢拿了。”

还在深圳的时候,刘耘曾负责接待越南领导人武元甲大将,随行的翻译是越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门的干部,曾在中国留学,对中国很熟悉。这位翻译听说刘耘将要到内地任县委书记,临别前,给了他一个“忠告”:“猪圈虽然很脏,但猪很享受。你如果嫌脏,最好别进去。进去了最好别打扫,猪也会咬人的。”当时,刘耘有些不以为然。他心想,你越南可能是这样,但中国不一定是这样。

多年之后,他终于理解了越南人的“忠告”。他说:“在地方上,玩政治斗争,这样的事情是小意思”。

因“搞不好团结”受到影响的,除了他自己,刘耘还见过许多。他的一位朋友,上世纪90年代初获硕士学位,1997任宁乡县县长。这位县长工作能力强,且廉洁自律,在乡镇领导中具有很高的威信。1998年春节期间,他将几十万元礼金悉数上缴,还在大会上痛斥送礼行为。刘耘以亲身经历提醒他注意保护自己,他满不在乎。不久,他与当地的一些干部关系即形同水火,组织部门便让他到别的县“交流”了。多年过去,不跑不送的他几乎“原地不动”,而当年的许多同僚甚至下级都成了他的领导。

“不团结”是可以明确拿出来作为理由的,还有一些影响仕途的因素则是更为隐晦的。曾任浏阳市委书记的欧代明思想解放,敢作敢为。他在任时,“口袋里装着大学毕业生名单,使用一个划掉一个”,一时浏阳人才汇集,事业兴旺。但欧代明个性突出,“领导不好驾驭”,后来“被打发到省直部门担任偏将去了”。

2000年以后,由于耳闻目睹了太多的案例,刘耘逐渐形成了他的认识:不跑不送几乎无法在体制内生存,逆淘汰的力量“基本上是无法抗拒的”。原因很简单:“你不送礼不进这个圈子,不要说往上走,你要呆住都很难。因为你这个位置如果好的话,怎么会让你这样一个人老在这儿呆着呢?”

陷阱

2001年,刘耘从市经贸委调往长沙大学(现名长沙学院),担任党委书记。最初,组织上的意思是,“先过渡一下,解决级别,然后就到市里面当副市长”。刘耘到了学校,两个月后就下定决心不去当副市长了。

他当时对官场已经“很反感”了,觉得学校还算是一块净土,就想留下做些事情。曾经不甘于做老师的刘耘现在发现,自己“也比较喜欢教育工作”。

有一次,刘耘与另一位大学校长一起赴德国参加一场研讨会。这位校长无意间说出的一句话让他印象深刻:按德国标准,我们都是罪犯。刘耘仔细一想,的确是这么回事。即便不按德国标准,以中纪委的规定衡量,很多人也都构成了职务犯罪。

“比方做学科建设,你要跑项目,跑课题。你不跑行吗?不跑绝对不行的。你跑的话,空手跑行吗?也肯定不行啊。如果没有人搞你,就没事;如果他要搞你的话,就可以说你是行贿啊。”刘耘说,“为什么我后来感到没安全感了呢,就这个问题啊,制度是个陷阱。”而这种制度陷阱,在刘耘看来,普遍存在于官场之中。

在权力的使用上,刘耘坦诚表示,“也很难保证不出现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问题”。一把手做久了,习惯了以后,“确实也会对不同意见产生本能的抵触反感情绪”。

今年1月,刘耘离开工作了12年的长沙学院,到长沙市人大担任党组副书记。七个月后,他以提前退休的方式辞去了人大的职务,离开了体制内。现在,他在海口一家民办本科院校担任院长。

在刘耘看来,在人大所任职务的社会地位固然很高,但“你能干什么实事呢”?到人大之后,他绝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看书了,系统地读了一些古典官场小说,像《水浒传》、《官场现形记》之类。他发现,现在的与小说里的几乎毫无改变,“一个模子出来的”;社会生态亦是如此。

五十岁之后,刘耘意识到,不必对自己的仕途抱太大的希望了。如今,他已在体制内工作了33年,在决定辞职时,已经没有留恋了。

但他说自己并没有对体制“心死”。

一个例证是自去年年底开通微博后,他频繁就政治体制改革议题发声。1986年,他研究生毕业后回国务院,写文章谈论政改,提出把对权力的监督作为突破口,党内须用制度规范领导人任期和权力,须有独立的司法和媒体。

法治的社会是刘耘的理想。他曾转发一条微博,内容是哈耶克谈论法治:“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章的约束。这些规章使得个人可以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种情况下,会如何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再根据这种预见计划他的个人事务。”

附文:长沙学院原院长刘耘的严正声明

我,刘耘,曾经的国务院办公厅干部,深圳特区最辉煌时期的市委书记秘书,全国唯一有博士学位的县委书记,现任长沙学院院长,在网络上被诽谤为中国高校第一贪已达两年之久。今天在此正式向全国的网民声明如下:

1,我于1993年从深圳调湖南担任长沙县委书记至今近二十年曾经担任长沙市郊区区委书记,长沙市外经贸委主任及长沙大学党委书记,在我所任职的所有地方及单位从未利用职权为自己及家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湖南省和长沙市纪委去年对我所做的五十天的调查也已排除了我个人有经济问题。欢迎全国网民对我任职期间的任何可能的违规行为实事求是地举报。我也随时准备再次接受组织的调查。

2,长沙学院极个别人因为对我在2010年未推荐其为校级后备干部不满,策划并发起了长达两年的网络匿名诽谤,使用“liuyunshisb”等马甲用文革手法及最下流的语言对我及祖孙三代极尽造谣诽谤及人身侮辱,并利用假新闻或无限放大学校工作失误在学生中煽动不满,以达到制造公共事件把我赶走的目的。不仅对我个人,也给学校的形象及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由也绝不能没有边界,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对网络完全放任不管。希望并欢迎负责任的媒体及法律工作者对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件进行全面负责的调查,厘清真相,总结和发现法律法规的漏洞从而提请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并完善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

4,中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意见第十条明文规定“网络举报人应对举报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网络上对我的造谣诽谤调查核实并即使公布结论,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刘耘

2012年12月24日

联系电话:13873150808

附录:长沙学院网新闻(1月11日):省委宣布我校党政主要领导任免决定

1月9日下午,受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宗文,省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夏智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程水泉来校宣布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长沙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詹小平同志任长沙学院党委书记,韦成龙同志任长沙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中瑞同志不再担任长沙学院党委书记,刘耘同志不再担任长沙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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