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微型的刘志军

      

张鸣


东莞政法委副书记高少鹏落马,他受贿的
421万全部来自一个人,一个借他的帮助垄断了东莞清溪镇废品收购业的商人。他和这个商人是铁哥们,关系比亲兄弟还亲。从表面上看,高少鹏用自己的权势帮了商人,而商人在经济上回报一点,似乎像是哥们义气。其实呢,这是一种保险型的贪腐模式。刚刚落马的前铁道部长刘志军的贪腐,就是这种模式。只是,高少鹏的规模比较小,是一个微型的复制品。


其实,这样的贪腐模式,古已有之。官员帮商人朋友办事,获得经营的便利,然后商人投桃报李。明清之际,多少盐商之所以能获得垄断经营权,多半都是跟盐运使结成这样的哥们关系。晚清最著名的商人胡雪岩,也是因为巴上了左宗棠,由此获得多项政府特权。此后的盛宣怀跟李鸿章,也是这样的关系。显然,比起那些什么人的钱都要的官员,这样的贪腐,比较保险。保险就保险在贪腐被掩藏在朋友的交情里,互相拥有固定的利益关系。一般来说,这样一对关系,都是商人苦心经营巴结出来的,好不容易赢得对方的信任,结成对子。在这样关系结构中,行贿的人很少会举报贪官,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一旦自己的官员哥们完了,就算自己可以逃掉,自己多年经营的关系也跟着完了。正因为这种贪腐模式保险,所以近年来许多贪官都加以效法。做得比较极致的,比如刘志军,甚至自己不摸钱,商人丁书苗就是他的钱袋,所有的钱都放在丁书苗那里,所有需要花钱的地方,都由自己的钱袋来打点。


当然,做坏事,难免不了破绽。不随便收人钱了,不一定就不会暴露。一个官员,总是固定地跟某一个或者几个商人往来,好处总是给这几个人,难免不让人看出猫腻来。只要被人举报多了,撞到反腐败的枪口上,该落马还是会落马。这个年头,事到临头,夫妻情人之间,尚且大难来时各自飞,更何况这种以利合之的所谓朋友。只要反腐机构抓住那个商人朋友,后面的事情基本上就不用多想了,什么事情都会很容易被挖出来。对于办案机构来说,这样的贪腐案,办起来反倒容易,因为线索清楚,案情简单。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了坏事,该报的,早晚都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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