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 (聯席) 由十多個關注團體組成,自2008年起一直關注中港家庭權益。

今年9月3日,有團體和立法會議員藉政府強行發展新界東北為由,提出所謂「源頭減人」,並要求削減單程證配額,及香港取回單程證審批權。

「聯席」無法接受這針對新來港人士的指控。我們認為這是罔顧事實和不負責任的訴求,漠視跨境家庭的苦況。「聯席」對於范國威、譚凱邦、毛孟靜等聯署發起人,連日來多番以「源頭減人」的不恰當言論,抨擊「新來港人士」對香港造成負面影響,表示最強烈的不滿。

「聯席」對於身為立法會議員及社運活躍人士的聯署發起人,完全漠視「單程証」是體現中港兩地「家庭團聚」的重要基石,認為是基於其「認知度不足」,目的為「不擇手段地賺取政治資本」。

為表達對有關人士的不滿及作出鞭策,「聯席」將舉行記者招待會,公開向范國威、譚凱邦、毛孟靜等聯署發起人下戰書,要求三人憑著公義良知,收回「源頭減人」的不恰當言論,向公眾道歉。

新移民不是代罪羔羊 人人有權選擇在何處居住和生活

香港回歸前,中港交流已見頻繁,到了今天,要將中港兩地人民的來往完全斷絕,實不可能。既有交流,則婚姻無可避免,正如香港人與外國人的交往一樣,多年來亦有不少跨國籍的婚姻,為何只針對來內地人?難道這不是種族歧視嗎?此外,不少內地人前來香港定居,但同時亦有不少港人北上工作和讀書,兩地居民的互動,有助雙方的經濟和文化交流。正如不少目前在內地生活的港人一樣,每人都應有權選擇定居和生活的地點。港府在多年前已容許住在廣東及福建省的香港居民,可繼續領取生果金和高齡津貼,而不受留港日期限制。

減少「單程証」配額,不影響家庭團聚的重要價值?錯!

現時,中港婚姻的比例為佔全港35%,減少「單程証」配額,變相延長輪候年期,剝削中港家庭盡早家庭團聚的權利。就以「夫妻團聚」類別為例,現時一般要等候「單程証」4年或以上,內地配偶才能來港定居,與港人配偶團聚。如根據譚凱邦將「單程証」配額150名縮減30、40個為例,「夫妻團聚」輪侯年期便大大增至12年;這建議將倒退回比1980年代「單程証」配額只有75名更不合人道的年代;當年,「夫妻團聚」輪侯年期起碼超過十年。

提出建議者,如果自己有家人配偶在內地,會提出這些冷血的建議嗎?要等候12、13年才能正式與丈夫、兒女團聚,這是作為議員或曾為人師的應有價值觀嗎?

沒有削減配額的理據

內地配偶、子女或無依父母要來港與家人團聚,目前就只有一渠道,就是靠單程證制度。夫妻要經歷四年的等候時間方能團聚,子女和父母亦需依賴另一套的計分制度。提出要削減單程證配額,根本是在這些跨境家庭的傷口上灑鹽,有關人士只是隨口向媒體提出要把配額減至三、四十個,卻沒有提出任何實質根據。即使目前一百五十個配額用不盡,但平均每天仍有一百三十人持單程證入境與家人團聚,可見有關需求殷切,不應削減。請提出要削減配額的團體或人士給予理據,指出是根據哪項研究,得出應削減配額至三、四十個配額之建議?爲何不是五、六十個,或一百五十、一百六十個?我們希望所有的建議都是有根有據的,而不是以簡單的數字和理由,去博取市民掌聲,而無視他人痛苦。

歧視分化,協助維穩

雖則有關團體或人士針對的,是未來港的移民,但實際上被傷害的,卻是新、舊移民。按「源頭減人」的建議,已在港定居的新移民只會繼續被歧視,未來的港人內地親友亦要繼續受分離之苦。我們要指出,舊移民和新移民,甚至新移民和土生土長的港人,從來都不是二元對立的,刻意製造對立局面,將分化社會。如此,則香港政府的威權管治得以延續下去。

為何針對跨境家庭

令我們心痛的,是提出建議者不但沒有重申港府應有的責任——平均分配社會資源,及令人民可在此地安居樂業,反而將責任推卸給新來港人士及跨境家庭,要他們去承擔土地和房屋不足的沉重責任。如此做法合乎公義嗎?一日香港政制不民主,地產集團仍然操控香港的金融經濟。官商勾結的情況沒有得到制衡的話,即使沒有新來港人士,問題仍然不會解決。

要海豚亦要家人,可以嗎?

將跨境家庭團聚的權利,與中華白海豚的生存空間、保育郊野公園及新界東北發展等議題置於對立的說法,我們認為是荒謬絕倫。我們要尊重跨境家庭團聚的權利,同時要抗衡地產霸權,集中精力爭取民主政制,打擊官商勾結。這方是正道。以為趕絕內地移民就能解決上述社會問題,不是太天真嗎?

舉報貪污,人人有責

目前的單程證制度確有漏洞,但不代表要否定、顛覆整個制度。如有市民發現鄰居或朋友是以不法途徑來港,應該舉報不法分子。目前香港的法律制度絕對能懲罰犯法者。監察政府,人人有責,只有這樣做,方能杜絕有關問題。另外,單靠一篇報章報導,或日間在自己居住的屋村附近走一趟,就得出要「收緊單程證配額」的建議,是否有點輕率呢?如果建議者可多接觸中港家庭,願意聆聽他們的痛苦和訴求,或許會改觀。

單程證配額應以家庭團聚為唯一基礎

有提出要求香港收回單程證的審批權,如目的只是考慮加入申請人的資產、學歷為條件,而並非單純以家庭團聚作基礎的話,甚至是減少家庭團聚的配額,令中港家庭需忍受更長時間分隔的話,則我們堅決反對。

我們要求:

1) 單程證只應用於家庭團聚,兩地政府需加快審核程序,以減少家庭長時期分隔所引致之困苦(例如:夫妻團聚,一般需要四年的輪候時間,建議改為兩年、甚至一年);
2) 成立中港兩地聯合協作部門,調查並審批兩地因申請出現困難,以致未能及早達至家庭團聚的個案;
3) 立法會重新成立研究內地及特區家庭事宜小組,並設為常設的工作小組,以加強監察審批單程證的進度;
4) 在現時一百五十個配額的分配類別中,加設其他協助家庭團聚的類別,如雙程證單親、超齡子女等。

行動:

1) 「聯席」將在下星期,前往平等機會委員會作出申訴,務求當局制止有關歧視的言論。
2) 將邀請三位聯署發起人與中港家庭對話,期望他們進一步了解其狀況和困難

「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成員包括:中港家庭權益會、同根社、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香港基督徒學會、中港單親媽媽關注組、荃新姊妹網、新福事工協會、關注綜援檢討聯盟、 爭取居港權家長協會、居權大學、新來港婦女權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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