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山东农民察看受旱灾的农田。

一个山东农民察看受旱灾的农田。

(南早中文网讯)大陆官方媒体近日调查发现,在农村信用社全面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的过程中,拆出了地方财政巨额污滥账,清欠、资产置换无力,农村金融甚至有“断血” 之虞。

2011年,中国银监会启动5年建立现代农村银行制度计划,将农村信用社全面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以期消解农信社的高风险和巨额历史亏损。

新华社报道,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2012年全县财政收入仅4亿多元人民币,但2011年之前全县农信社不良贷款共计有13000多笔,金额高达5.5亿多元,被县政府金融办主任董飞称为政府的“金融炸弹”,随时会令县政府破产。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集体所有制金融组织。农信社的出资方主要是各级政府,运营监督也是政府指导,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官办”金融机构痕迹明显。而多数地方政府都选择了“省级联社”的管理模式,使得信用社不用对股东或社员负责,而是对上一级联社负责,加上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农信社非但没有实现“支农惠农”的目标,反而负债累累,亏损连连。

新华社报道称,延津县的5.5亿“烂帐”不少是由于违规放贷导致的,为了牟利,一些信贷员连犯罪的“红线”都不放在眼内,甚至有人私自伪造合同,诈骗贷款数十万,也有农民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贷款”。过去一年,延津县公安局已经就农信社不良贷款立案27起。

按照国家银监会和河南省政府的意见,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清收欠账、政府资产置换和引进战略投资等手段化解债务,但实际上,农信社是债权人但无力清欠,政府组织清欠却没有债权依据。

延津县金融办主任董飞说,县里抽调包括公检法在内的多个部门成立了5个清欠组,每个乡镇各成立10个清欠组,但一些“老赖”不仅指责公务人员违规执法,还在网上到处发布信息攻击清欠,有些老赖户干脆关门不见,这让许多还了款的农户也感觉不平衡,是上了政府的当。

一切政府职能部门试图通过卖地置换来负担改制成本。2012年,延津县政府同意以606亩土地和9万多平方米的厂房来置换农信社3.81亿不良贷款,但对于农区县,短时间完成置换手续和土地拍卖并非易事,而引进战投由于包袱太大则更为困难。

截至2012年末,河南省77家五级农信社所在县市政府实际完成置换金额102亿元,多数县市区进展缓慢,全省88家五级农信社清收盘活资产41亿元,仅占当年目标任务的六成。

有专家解读,这表明长期以来,金融管理权实行垂直管理,地方政府在金融管理方面的能力和经验存在欠缺,以农信社为例,即便完成改制,未来各省农村信用联社的行政管理权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县级政府之间都可能因为利益而出现管理不畅的问题。

今年7月,《上海证券报》曾报道,在农信社深化改革十周年座谈会上,省联社的一众负责人坚定地认为农信社十年来的改革成果与省联社的作用密不可分,省联社有责任也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把一个散乱的、以乡镇为法人的、高风险、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整合起来。

但也有观点认为,几乎所有省联社都把本属于出资人(农民社员)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权、进人和固定资产配置审批权,以及大额贷款确认权等集中到省联社,“行政化管理”,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这种管理模式也有必要退出历史舞台。

延津县在2005年至2010年,交规地方政府管理期间,形成不良贷款高达4.8个亿,而按照农信社管理的主要负责人6年一轮换制度,2010年主要负责人轮换后,农信社不良贷款大幅下降至106万元,3年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41%。

有专家建议,应尽快出台包括农信社改制路线图在内的总体改革方案,将农信社内部制度建设纳入改制考核和日常监管,并利用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加快组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培育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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