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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anna Chiu

上海自贸区急于模仿香港经济模式,但香港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沿用有数百年历史的普通法,要将这套法制复制至上海,不免说易行难。

法律专家提醒道,自贸区有潜在法律风险和不明朗因素,活跃于香港的外商未必热衷北上。

内地于今年9月末正式在上海启动首个自贸区。自贸区计划遭受几个部级部门反对,担忧如果给予自贸区太多自由,将导致其部门失去权力。一些分析师认为,这一点已经为自贸区的前景蒙上阴影。

上海自贸区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位于上海东部地区。中央启动自贸区,旨在创建类似香港的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与香港不同的是,上海自贸区没有边境,进入自贸区不需要签证等手续。

自香港于1997年回归后,便一直实行已故内地领导人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原则。在这个制度下,香港还奉行司法独立,为外国投资者创建了安全的法律环境,令外国投资者享有公平对待及良好保障,尤其是发生商业纠纷时。

法律服务公司Practical Law China的法律分析师范德(Susan Finder),曾是英国富尔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执业律师。她认为,相对于中国其他地区,上海自贸区将率先修订部分法律条文,但只属微调,不会有重大改动。因此当发生商业纠纷时,外国投资者的处境将大致相同,尤其与地方商业伙伴发生纠纷时。在内地,地方法院处理商业纠纷案时,往往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无法以专业的角度作出独立判决。

范德向本报表示,上海不会变得和香港一样。任何体制变革都将缓慢进行。中央政府的想法是在自贸区进行可控的实验,然后作出调整,再向全国推进。

她补充道,中央政府希望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但这并不代表有关当局将直接引入纽约等国外地区的法律,并在自贸区实施。

上海政府消息人士关注一旦自贸区发生商业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尤其是涉及主要外国投资者的商业纠纷。自贸区管委会由上海市副市长艾宝俊领导,负责自贸区每日运作及有关商业事务的审查。但管委会不能行使法院的权力。

由于事情的敏感性,一位政府消息人士不愿透露姓名。他表示,自贸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任何纠纷。一切都只是开始,如果未来自贸区发生重大纠纷,最终将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是内地最高审判机关。该消息人士表示,直至明年,自贸区事务才会更清晰。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将会提交上海市人大进行复核并获批实施,最有可能是在2014年第一季度。

但外界对当地司法制度的信心并不大。今年早前,上海几名高级法官因嫖娼被捕,公众为之震惊,迫使上海市政府将这几名法官撤职查办。此案也加深了公众对上海市法律体制的不信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香港律师说,客户对于在内地工作的主要担忧仍然是「腐败、合同效力和执行力,以及业务合作伙伴的可靠性。」

这位律师说,内地努力改善这些方面的问题,例如自贸区的行事方式,长远可能会发挥有利作用。但目前放眼亚洲,香港仍是国际企业处理法律事务的最理想地点。「香港一直奉行法治,我的客户对于在香港履行合同充满信心,他们相信这里是公平之地。」

一些学者期待上海市政府会逐步做出改善,但也有人认为,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上海市有可能彻底改革法律制度。

经纶国际经济研究院学术研究联席副总裁萧耿说:「我认为上海完全有可能在自贸区内建立一个国际仲裁法院,引入外国法官和律师,执行一套更独立的司法制度。如果五年内还不能建立适当的法律制度,就会出现混乱。」

但其他专家反应冷淡。

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授尼古拉斯•豪森(Nicholas Howson)说,上海自贸区有机会进行小幅度的体制改革,放宽颁发营业执照的标准,执行不同的税制和海关制度。但自贸区执法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截然不同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上海市政府也暗示,宁可逐步、谨慎地做出改变。

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对当地媒体表示,自贸区的设计师们建设了一套制度,平衡商业创新与风险控制。

11月11日出版的财新《新世纪》周刊发表了韩正的访谈,他表示:「(自贸区)既要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又要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在此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到符合中国特点,不是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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