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的公报指出,为了“改善人权及司法”,中国将放弃透过“劳动进行再教育”体制,即所谓的劳改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大陆公安过去可以不经司法审判,就将嫌疑人送进劳改营。

「人权观察」 的资深研究员Nicholas Bequelin尼古拉斯比格林表示,由于全会的公报欠缺有关的细则,很多人都不知道没了劳改之后,会有什么制度取而代之,“问题就是新的制度会不会恶习难改,故态复萌。举例说,中国取消了劳改之后,以所谓‘改造非法行为’制度取代,只是这个新制度或会依循劳改的做法,任意践踏人民的自由,这样就更难取消了”。

自从掌管国家安全事务的中共政治局委员孟建柱今年1月宣布,当局将在今年取消劳改制度以来,对今后如何处理一些轻微罪犯以及批评政府人士,成为了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他们担心政府目前的维稳政策正逐步加强,对这些被视为麻烦制造者,当局仍可能依赖未经司法审判而任意拘留的手段对付。

劳动改造,本来是上世纪50年代用来斗争阶级敌人的手段,警察可将轻微罪犯,不管是卖淫的或批评政府的,未经司法审讯而送到劳改营,最长改造期可达4年之久。

比格林说:“我们不想看到中国设立一个劳动改造的‘清淡版’,或者叫做改造非法行为,因为这会成为变相的劳改制度。”

南华早报引述中文大学的人权研究学者罗森伟格表示,目前尚有很多有关取消劳改的问题未获解答,例如由什么制度取代劳改,又或者改造非法行为到底包含了什么意思,又或者目前很少用到的社区改造计划是个什么样的制度。

他说:“除非他们解答这些问题,否则我们有理由怀疑劳改将以新瓶旧酒的姿态卷土重来。”

有些法律专家更担心,当局将会把那些轻微罪犯或批评政府人士送进黑牢或精神病院。维权律师滕彪说:“关键就是,除了劳改以外,很多司法范围以外的拘留仍广被采用,因此个人权利的保障仍属有限。”滕彪本人就曾经“被失踪”好几次,最长一次达70天。

另一位维权律师李方平说,他忧虑所谓的取消劳改制度只是文字游戏,因为剥夺人的自由,仍是政府打压异见者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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