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3月16日,时为上海市委机关报的《解放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上发布了《苏联经济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开幕典礼》的新闻报道。开幕式的盛大典礼于15日上午9时在新落成的中苏友好大厦中央大厅前的广场上隆重举行。潘汉年出席并讲了话,还为此剪彩。在同一版面上,留下了潘汉年剪彩时的照片:他低着头,左手握彩球,右手拿着剪子剪彩。一男一女两位带着红领巾的少先队员站在他的两侧;苏联驻中国的特命全权大使尤金院士、中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范子久等中外贵宾及上海党政军各界领导都围着潘汉年,望着他剪彩时庄重的一刻。在同一版面上,还刊登了潘汉年的讲话摘要。

   1955年7月17日下午6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在该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报告的倒数第二段宣布了一则关于潘汉年的消息:“潘汉年、胡风两代表因为已经发现他们有进行反革命行动的证据,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和第十六次会议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张鼎丞检察长的请求,依照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先后批准将他们逮捕审判。” 第二天,7月18日,全国所有的各大报纸,包括《解放日报》都一律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彭真的报告,都一律附有各报的社论或短评,都一致表示拥护的态度。

   一个在党和政府内担任许多要职的高级干部,一个辅助陈毅市长领导着500万人口的中国第一大都市的当家人,一个深受群众爱戴和敬仰的人民公仆,一个在四个月前主持那座标志着中苏两国伟大友谊的大厦落成仪式的上海市副市长,一下子成了一个“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两则消息,真是天上与地下!

   潘汉年到底是怎样被捕的?他被关在哪里?他的“罪证”是什么?这个案子涉及到多少人?他的妻子董慧的命运和他本人的结局又是怎样?

   神秘的“失踪”

   1955年3月15日晚上,潘汉年参加了尤金大使举行的盛大酒会,在发表了简洁的祝酒词后,便匆匆离开宴会厅,告别了董慧,乘上了北去的列车,参加将于3月21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出席这次代表会议的上海市委的代表,除潘汉年外,还有陈毅、柯庆施、陈丕显、许建国、夏衍共6人。陈毅为上海代表团团长。根据会议的统一安排,上海代表团成员下榻于北京饭店。

   潘汉年就住在6年前赴任途中在北京等待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时所住过的房间:三楼303室。

   党的这次代表会议所拟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和这个计划的报告;二、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三、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定。会议在进行第二项议程时,先由邓小平作报告,接着进行讨论。一些代表先后在会上表示了态度,并对自己与高、饶之间的关系作了自我检讨,同时交代了自己的一些问题。对此,毛泽东在讲话中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号召凡是和高、饶问题有某些牵连的或历史上有问题而没有交代的高级干部,都应当主动地把问题向中央讲清楚。毛泽东强调,会上还没有来得及讲的,或是不想在会上讲的,会后还可以再写成材料,中央一律采取欢迎的态度。

   毛泽东在会上的这番讲话,引起了潘汉年深深的思考。会议印发的关于饶漱石、杨帆在上海“重用、包庇和掩护一批反革命分子”的材料以及胡均鹤于1954年9月间被逮捕,杨帆也于同年12月31日被送往北京隔离审查等事实,使潘汉年意识到了饶漱石、杨帆的问题已经和他联系上了。因为他是上海市公安、政法的实际领导人,是杨帆的顶头上司,胡均鹤等人的处理意见,虽然最后由饶漱石拍板,但潘汉年不点头,胡均鹤也不能得到“重用”。更何况,他自己还有一块难于启齿的心病,那就是1943年在李士群、胡均鹤挟持下在南京会见汪精卫一事,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向中央说清楚。现在胡均鹤已经被捕,饶漱石、杨帆的问题也基本上有了结论,中央又三令五申要每一个高级干部讲清楚自己的历史问题,并表示一律采取欢迎的态度。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潘汉年深深感到再也不能也不应该继续将自己这块心病深藏起来了。他下决心响应毛泽东号召,主动向中央讲清楚自己的问题,检讨自己的过失,以彻底解除自己的思想包袱。

   3月31日,会议结束的当天晚上,满腹心事的潘汉年叩开了夏衍的房门,向自己的“老搭档”诉说了心里的苦衷:“我心里有一件事,还没有向组织上说清楚。不说,我是睡不着觉的。”夏衍感到这一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潘汉年没有说,夏衍当时也不便问,于是便诚恳地对潘汉年说:“那你就赶快向陈老总(指陈毅)去说清楚。”

   由于自己的决心和夏衍的鼓励,潘汉年于4月1日找陈毅面谈,详细讲述了自己12年前在李士群、胡均鹤挟持下去见汪精卫的经过,检讨了自己长时期没有向组织上汇报的原因。同时将自己写的有关报告交给陈毅,请他转告中央。陈毅认为这是一个重大问题,答允他一定向中央汇报,同时安慰了他几句,要他思想不要紧张,要相信组织,相信中央。

   第二天,即4月2日,陈毅亲自赴中南海直接向毛泽东报告了此事,并将潘汉年的那份材料交给了毛泽东。毛泽东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随后即作出了立即逮捕审查潘汉年的决定,由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亲自组织人员执行。

   就在罗瑞卿奉毛泽东之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逮捕潘汉年的报告获准的同一天,4月3日,著名剧作家兼电影导演吴祖光和夫人新凤霞到北京饭店来看望潘汉年和夏衍,时近黄昏,由吴祖光作东,邀潘汉年、夏衍到东单新开路的康乐小饭馆吃晚饭,同去的还有夏衍的女儿沈宁和女秘书李子云。

   据吴祖光回忆,那天潘汉年和平常一样,衣着整洁,由于刚理完发而更显得容光焕发。但吴祖光感觉到他不像往常那样兴致勃勃,似乎有一些忧郁,整个晚饭时间很少讲话,饭后也是他首先提出要回饭店休息。

   潘汉年回到了北京饭店他住的303房间。晚上8时许,潘汉年正准备休息,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楼下的客厅里有人找他,请他马上下楼去一趟。由于毫无思想准备,潘汉年穿着拖鞋匆匆下了楼。找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公安部部长罗瑞卿。

   当潘汉年来到客厅后,罗瑞卿立即向他宣布了对他逮捕审查的决定,然后由几名便衣干警“陪着”,走出了北京饭店大门,乘上了等候在那里的一辆小车。转眼间,小车便消失在夜幕之中。

   由于此事的高度秘密,潘汉年周围的人和他在北京的朋友们根本就被蒙在了鼓里。发觉潘汉年不在,他们着急起来了:潘汉年到哪里去了呢?是失踪了,还是另有什么紧急任务暂时离去?

   最焦虑的是潘汉年的警卫员相其珍。相其珍那天晚上去看京剧,回来时已经12点多了,他发觉潘汉年不在房间里,身为一个警卫人员,首长不见了,能不让他着急吗?他马上到陈丕显、夏衍那里去打听,都说没有见到过他。夏衍的秘书李子云说:“好像是中南海周总理那里打电话找他,他下楼去了。”当时周恩来总理正要准备参加万隆会议,潘汉年本来就是一个来去飘忽的神秘人物,周恩来临时给了他一个紧急任务,立即出差到不能公开的地方去,这样的臆测,当然也合情合理。不过,在没有确实证明潘汉年的真正去处之前,相其珍也好,夏衍也好,总是放心不下。

   次日一早,夏衍拨通了吴祖光家的电话,询问潘汉年昨晚是不是住在吴家,他告诉吴祖光昨晚潘汉年一夜没有回来,不知到哪里去了。吴祖光当然什么也不知道,只是他明明看到潘汉年是坐汽车回北京饭店的。

   正当相其珍、夏衍等四处打听潘汉年去向时,上海市委第二书记陈丕显赶来对他们说:“你们不要着急,潘汉年有要事离开北京了,来不及找你们。他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也不清楚。”为了防止张扬,中共中央副秘书长谭震林将潘汉年已经被捕的消息直接通知夏衍,并嘱他一定要严守秘密。

   潘汉年被捕之时,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正在北京召开。4月5日,陈毅在人大上海代表团开会时宣布,潘汉年被捕了。他对代表们说:潘汉年从事革命工作多年,在上海的人大代表中就有很多和他相识或时有来往的,请不要担心。因为潘汉年是由内奸问题被捕的,这事发生在1943年。在这以前他做过许多工作,都是党中央交给的任务,并没有叛党的嫌疑。显然,陈毅的话是留有余地的,他对潘的所谓“内奸”问题表示了怀疑,也希望与潘汉年有来往的各代表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根据宪法,逮捕人大代表必须经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样在4月7日的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又追请大会批准将对潘汉年的逮捕列为议程,虽然潘汉年早在4天前就已被逮捕了。

   潘汉年被捕的消息,除上述的小范围内知道外,对外一律严加保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结束后,在上海代表团回程的火车上,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召集代表和工作人员开会,定了一个统一的口径:你们回上海后,有人问起潘汉年,就说他出国去了,不要说别的。但相其珍不同,因为向他打听潘汉年的人很多,而作为警卫人员竟不知道自己首长的去向,这不仅被视为怪事,且也容易引起人们更大怀疑,因此不久他就被“隔离”起来,直到7月17日中央广播电台公开发布潘汉年被捕的消息后,相其珍才被放回上海。

   功德林、秦城、团河农场

   潘汉年被捕的那天,1955年4月3日,押送他的小车将他带到了北京安定门外的一处高墙深院之内。这里,便是20世纪50年代隶属于公安部的著名监狱——功德林监狱。

   功德林之所以著名,是因为它关押的“人犯”大都著名。50年代这所监狱的犯人中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民党的战争罪犯,包括被俘的军、政、警、特等头头脑脑;另一类是从革命阵营内部“清洗”出去的一些“大人物”,如饶漱石、潘汉年、杨帆、胡风等都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身影。

   潘汉年在功德林一直呆到1960年3月,度过了将近五个春秋,几乎是他上海市副市长任内的六分之五的时间,但还不到他全部“犯人”生涯四分之一的岁月。

   1960年3月,隶属于公安部的另一座较为现代化的监狱——位于燕山脚下的秦城监狱刚刚落成,潘汉年就被移送到那里。在秦城,潘汉年的生活待遇较之功德林要好,其他方面,与功德林后期相似。

   1963年2月,在秦城过了两个秋冬之后,潘汉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结案的判决通告。事情的经过大抵是这样的:1962年,在国内各方面政策有所调整的政治氛围中,毛泽东在1月30日七千人大会上所作的那篇著名的“宽松性讲话”中,再一次公开提到了潘汉年。毛泽东曾经在1956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在论及清查反革命要“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原则时,就提到了潘汉年,他说:“什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这一次,他同样是以杀不杀的问题作为引子提及潘汉年的,他说:“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

   毛泽东的话显然是从政策宽容的角度讲的,但却给潘汉年定了性:CC派特务,是一个可杀可不杀的人物。

于是,公安部把潘汉年案的处理提到了议事日程上,重新开始对潘案进行整理、研究,提出了对潘案的处理意见,并上报中央。处理意见体现了毛泽东的讲话精神,既强调了潘汉年的罪行严重,又强调了可以从宽处理、不杀他的理由,(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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