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既需要构建与充实科学与合理的框架内涵,也需要选择合理与可行的推进路径,这不仅关系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而且关系到两岸关系制度化建设的成效与成败。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建立两岸和平制度化机制与推进两岸社会一体化工程三方面,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建设的可行路径选择,至为重要。

   一、巩固与深化两岸政治互信

   海峡两岸间的政治互信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持续化与稳定化的政治保证。2008年5月以来,两岸间的政治互信开始有所建立,但互信基础还是相当地脆弱。因此,巩固与增进两岸之间,包括官方与民间等各层面的政治互信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持续向前的根本,既有利于确保两岸民众的共同利益,也有利于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一)互信与政治互信的概念界定

   何谓互信?互信是指相互之间的信任问题,海峡两岸之间的互信应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狭义的互信是指两岸执政当局(包括执政党)之间的彼此间的信任问题,而广义的互信则是指两岸之间,包括执政当局、政党、意见领袖、政治社会团体及人民之间的信任问题。当前一般所指的互信则是局限于执政当局之间的狭义的定义。而两岸之间的政治互信则特指两岸执政当局之间在两岸基本的、原则性的政治立场的共同点、共同基础与共同的政治追求等,也有人将之简化为“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当然,笔者以为,“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只是两岸政治互信的核心基础,但还不是全部,其内涵至少应该包括各自对对方的政治态度、对两岸关系发展的共同的责任及推动两岸关系制度化建设的努力等。

   (二)政治互信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建设的前提与基础

   1、两岸政治互信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民进党执政时期,由于陈水扁当局推动“台独”分裂主义路线,致使两岸间没有任何互信可言,更使两岸关系陷入紧张与僵持局面。2008年后马英九当局承认“九二共识”,坚持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两岸间政治互信的建立为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奠定了基础。

   2、两岸政治互信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保证。两岸间有了基本的政治互信,才有和平发展新局面;两岸间有了能够不断增进的政治互信,和平发展的新局面才能不断地向前发展,并不断地得到巩固;两岸间的政治互信不断地发展,两岸军事互信、安全问题等也才能得到有效的、妥善的处理与解决。

   3、两岸政治互信是两岸各方面交流的政治基础。两岸由于长达60多年的分离,各自的发展道路不尽相同,政治理念与观念等差异颇大,因而在即使是经济、民间与社会乃至文化交流交往中,难免都会存在差异与问题,经济交流与合作也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由于政治上的问题也产生交流上的困难。因此,两岸政治互信也是两岸经济合作、人员往来无法回避的问题。

   4、两岸间的敏感问题需要双方共同来探讨与协商解决。特别是台湾民众的国际参与,过去一直是两岸争议的焦点所在,也是非常敏感的议题,因为2008年以来两岸之间有了基本的政治互信,所以,台湾的国际参与不仅有所进展,而且有助于互信的加强。台湾学者邵宗海认为:马英九的“‘活路外交’政策让两年来两岸之间不再在‘邦交国’的业绩竞争上互挖墙脚,而且也厚实了两岸‘政治互信’的基础。”①

   (三)如何巩固与增进两岸政治互信

   1、巩固共同基础、坚持“反独”立场。巩固与加强两岸共同的政治基础——“九二共识”十分必要。“九二共识”的核心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因此,维护与巩固两岸均坚持的“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是两岸双方建立与巩固互信的根本基础,也是两岸政治关系在2008年5月20日后走向和缓的基本前提,只有以“九二共识”为基础,两岸和平发展的制度性框架才能稳固地建立起来。大陆学者认为“现在两岸之间的互信还很不充分,但已形成的互信却是十分关键的因素,不仅成为过去两年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而且是两岸关系进一步更持续地和平发展的前提。”②台湾媒体认为:无论是台湾地区领导人“访问中国大陆,还是两岸签署和平协议,都需要能够有一个坚实的基础与成熟的环境”,包括“两岸签和平协议,须先建立互信”。③目前两岸已经在承认与坚持“九二共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是四年多来两岸和平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两岸双方有必要继续坚持这一共同的政治基础,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政治基础。两岸都需要坚持反对“台独”的政治立场,两岸都需要警惕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可能反扑,毫不动摇地坚持反对“台独”的政治立场,需要把反对“台独”作为两岸一项共同的任务与工作。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反独”的共识是2005年列入国共五项“远景”的内容之一,而五项“远景”也是马英九当政后列入国民党政治纲领中的重要内容。但令人担忧的是台湾方面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上出现了态度不坚决、立场有所松动的迹象,呈现出把“九二共识”解读为“一中各表”的越来越强烈的倾向,甚至是把“一中各表”与一个中国的原则相剥离,片面地强调“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更把“中华民国”与台湾画等号,“台湾当局对‘九二共识’的这种认知,必然将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构成障碍”。④

   2、把握和平发展主题,共同破解政治难题。两岸需要共同把握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共同把和平发展作为发展两岸关系的重重之重,在和平的前提下推动两岸的共同发展,在两岸共同繁荣的基础上进一步求得和平。其中,对一些已经在影响两岸经济、文化、社会等交流的政治问题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无法避免的政治问题,还是需要通过双方间的交流与沟通意见,尤其是两岸的智库与学者在“易位思考”中务实地面对客观存在的政治难题,目前能够回避的,给予回避,目前不能够回避的,双方坐下来设法解决,如果不能取得终极解决方案的,就采取阶段性的、过渡时期的解决办法给予处理。

   3、尊重两岸现状,尊重对方关切问题。双方都要避免触及与挑战对方政治上敏感的议题与领域,双方都既需要致力于求同存异,也要致力于求同化异。2009年中发生的“达赖访台”与“热比娅事件”等,显示两岸之间的结构性问题相当复杂。其根由则是“台湾人民历经李登辉到陈水扁十余年的‘拼外交’洗礼,已经对于国家主权和国际空间的争取,观念根深蒂固。这样的民意诉求,一方面可能成为马、萧应对中国的筹码,反过来也会成为双方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掣肘。”⑤2012年3月23日吴伯雄在北京与胡锦涛总书记会晤中的表态:意在表明未来4年马英九与国民党将与大陆共同维护共同的政治基础,这是比较积极的信号。

   二、构建两岸和平制度化的机制

   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在2008年提出:“未来四年将是两岸关系发展的关键时期。综合经济合作协定的签订,与两岸和平协定的协商将是未来发展的关键。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避免台湾被边缘化,透过两岸经贸正常化,追求两岸经贸双赢。另一方面也透过军事互信机制,建构两岸和平发展框架。”⑥高孔廉有关两岸和平发展的主张不仅谈及到两岸经贸,而且涉及了两岸军事关系与和平协议,应该说是点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建设的关键与核心。而和平制度化的途径是进行政治对话与谈判,基本内容则包括领导人会晤与互访、和平宣言或和平协议的签署以及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建立等。

   (一)两岸和平制度化机制的内容

   1、两岸高层领导人的会晤与互访。推动两岸高层领导人互访,因为,高层领导人平等互动的常态化与制度化,“会极大地增强台海安全的保险系数,提高偶发危机的处理能力。”⑦

   2、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通过协商,在达成共识后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或者是有关两岸和平宣言的协商与公布。如果两岸在和平协议的协商与签署存在困难,也可以先行推动两岸和平宣言的发表。

   3、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推进与建立。通过“二轨”对话、双方退役将领互访及海上救难等由低到高的互信措施的落实,推动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建立。

   (二)两岸和平制度化机制的推进步骤

   马英九当局目前考虑两岸关系发展的路线图是“先经后政、先政后军”,经济、文化、政治、军事四个议题有线性的优先顺序。好处是某一议题成功处理的外溢效果,可作为条件的让步效果。但其实,四个议题犹如车的四个轮子,不应该是先后,而是同时并进,“难易并进,政经并行”。应该说,无论是两岸高层领导人会晤、互访还是和平宣言的发布或者是和平协议的签署等,基本上可以哪个条件成熟,哪个就先推动进行,不存在必须哪个先行或哪个后进的问题。关键是取决于两岸双方的评估及政策立场是否取得一致。

   (三)和平协议对和平制度化的重要性

   1、签署和平协议的目的是推动两岸和平制度化。和平协议定位为两岸关系发展中一个阶段性的协议,而不是终结性的处理统独问题的协议,所以和平协议也是两岸和平发展过程中必须达成的中程目标。和平协议既是国共两党的共识,也类似2003年陈水扁提出过两岸要建立“和平稳定互动架构的协议”,甚至蔡英文也提出过寻求建立“多层次、多面向的互动架构”。所以说,洽商和平协议应该是两岸蓝、绿、红的共识。“因为和平协议的签署不仅意味着两岸和平的法理化,也能对双方的政治地位作出应有的界定,这将有利于两岸关系的长远发展,也有助于两岸在国际上的合作双赢。”⑧

   2、和平协议是两岸和平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和平协议是停战或者是结束双方之间的敌对状态,“不涉及双方对主权的宣示或治权的主张,只是在行政上认知到要结束彼此敌对,开启和平的道路”。所以,台湾学者认为即使是在国际上也通常由行政定位协商通过,最多送国会背书,无须公投。⑨

   3、和平协议是两岸和平制度化的重要指标。和平协议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进程,陈一新认为和平协议“为两岸和平发展定下原则、规范、规则与程序的条款”。⑩对照2011年5月12日马英九与美国“战略暨国际研究中心”的视讯会议中表示的三道防线之一“促进两岸和解制度化”,和平协议应该是“两岸和解制度化”中的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

   4、和平协议是两岸和平发展的制度保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需要制度的保障与法制的保障,和平协议便是“让两岸关系获得有力的制度支撑和动力”。(11)

   5、和平协议是为了实现两岸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目标。无论从长远还是短中期看,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都是为了“同步提升两岸的综合实力,创造两岸人民的幸福”。(12)

   (四)构建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

   1、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建立符合台湾战略利益。台湾当局曾“视信心建立措施与军事互信机制为两岸搁置争议、和平共存的重要药方”。(13)民进党执政期间也曾不断地抛出过相关议题。所以,台湾媒体认为:“于今之计,唯有消弭两岸敌对意识,方能维持台海和平稳定,才是台湾安全的保障。”(14)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两岸军事力量的失衡、差距在持续扩大,因此,台海情势稳定不能建立在传统的“军力平衡”理念上,而马英九提出的第一道“防线”是“两岸关系的制度化”,军事互信机制便是“制度化”在军事领域的具体实践。只有两岸建立了军事安全互信的机制,台湾的“安全”与未来发展才有根本性保障。

2、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建立符合两岸和平制度化的需求。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建立,“端在两岸和平环境的建构”,(15)标志着两岸在军事上对立的结束,(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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