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负责人在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下称“文件”)时表示,普通公办学校、公办外国语学校明年肯定是免试招生的,而民办学校则未定。另外,公校民校都应该遵循“五公开”原则招生,即公开招生计划、报名名单、面谈名单、预录取名单以及最终的录取名单。

要了解这个解读的来龙去脉,必须综合这份具有创新意义的文件来谈。首先,文件承认民办教育是广州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定位上,区分得比以往都清楚。特别是意识到,十多年来广为诟病的小升初考试,基本上都是公办名校参与举办的民校在钻空子、搅混水,这些所谓的名校办民校,既明目张胆共享公校教育品牌,占用公校师资,甚至共用硬件,又顶着“民办”的帽子大量招生。对此类学校,要么转为公办,由政府财政统筹。要么转为民办,完全市场化经营,不得沾“公办”的光。

说到这,必须为有关部门敢于与既得利益叫板的行为点个赞。然而,文件同时指出,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这就有点让人不解了。

因为文件提出“民办教育是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重要途径……大力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规范、特色、优质发展”。这就表明,有关部门也认为民办教育提供的是多样化教育服务,而非单纯的义务教育服务。所谓多样化教育服务,是能够提供比公办学校更吸引家长的教育理念、课程和模式。这就意味着,民办学校的招生不是如公办学校一样,要肩负保障所有孩子享受同等的、国家提供的教育权利,而是有权与家长进行双向选择。

比如,民办学校开艺术课,那么它肯定希望招到适合学艺术、有潜力学艺术的学生,家长也更希望找到让孩子发挥自己特长的学校,互相的需求才能使教育发挥成效,盘活教育资源不致浪费。因此,政府只需要做好公办学校这一块的职责即可,纯粹的私立学校,应该让它们有权利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进行自主招生。只有具备了自主性,民办学校才能得到最大的市场激励。只有市场是开放的,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暗箱操作、私相授受。只要选择权在家长手上,学位房暴涨等家长负担才可能减轻。

综上所述,公办学校免试入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各自招生时均采用“五个公开”,这是完全不冲突的。招生方式可以变通,但招生的自主权必须回归民校手中,这也并不违背教育规律和法律精神,还能使这份《意见》的意义更加放大,更能使名校办民校不易死灰复燃。期望市政府及教育部门拿出更高胆识,把支持民办教育的事业进行到底。

(文章发表于2013年12月20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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