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三家电信业者,包含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及远传电信,搜集这三家业者与苹果公司的合约及往来的电子邮件,发现苹果公司与电信业者签署的是经销合约,各电信业者是买断iPhone手机,应该有权利决定销售价格。

但台湾官方发现,三家电信业者在新机上市之前,会将通信费用、绑约手机价格送交美商苹果公司审核。通信费用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会核备的,没有问题,但绑约的手机价格应该由电信业者自行决定。

因此台湾官方依据违反公平交易法第18条「限制转售价格」的规定开罚,并要求在一个月内缴齐。这次裁罚主要是因为,苹果iPhone的主要销售通路就是这三家被调查的电信业者,而且大多是透过绑约销售,以空机卖出的比例不到10%。

台湾公平会并表示,目前欧盟也正在调查苹果公司销售手机是否有不公平竞争,台湾开罚具有参考的价值。(法广特约记者陈民峰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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