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自明末清初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以后,中国社会实际上已经开始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进程。中国的政治体制自身和人们对政治体制的认知也经历了痛苦的五大转变:从君主专制制到君主立宪制、从君主制到共和制、从内阁制到总统制、从多党制到一党制、从地方自治制到中央集权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近现代政治体制转型中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政体之争与政党斗争,国体之争与政体之争,国内阶级斗争与国际列强干预叠加、搅和在一起,使得这一转型特别艰难与曲折,使中国丧失了许多原本可能的历史发展机遇。近现代中国政治体制转型中已经提出但尚未完全解决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去思考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去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近现代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经验和教训给我们今日的政治体制改革留下了非常宝贵的十大历史启示:如何处理好现代民族建设与现代国家建设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现代国家建设与现代政党建设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现代国家建设与现代社会建设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国家建设与经济建设(求强与求富)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执政党、国家与军队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执政党、国家与知识分子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决策系统与咨询参谋系统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改革形式与改革内容、改革时机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政治体制之间的批判与借鉴、改革与创新的关系。

   【关 键 词】中国/近现代/政治体制/转型/启示

   所谓政治体制,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政治体制相当于政体(Form of Government)或总体的政治制度(Political System),它是统治阶级或统治集团得以实现其统治利益和意志的统治方式,也是一个政治体系内各种政治关系的总体格局的制度化形式。如,中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美国是总统制,英国是议会内阁制,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瑞士是委员会制等;狭义的政治体制(Political Regime)小于政体或总体的政治制度这个概念,它是大的或曰整体的政治制度得以进入运行状态的各种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总称,包括领导制度、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等。这里我们讲的我国近现代政治体制中的政治体制既指广义的政治体制,也包含狭义的政治体制概念。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曾经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这一论断深刻地说明了一种社会制度在它的能量尚未被完全开发出来之前是不会消失的,新制度要取代旧制度,必须要有比旧制度更大的推进社会发展的能量。换句话说,从旧制度到新制度的制度转型是由制度内含的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能量的向度和大小所支配的,而制度内含的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能量的向度和大小取决于制度所处的社会发展环境条件的复杂性程度和制度对所处的社会发展环境条件的反应和处置等适应能力之比。

   自明末清初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以后,中国社会实际上已经开始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进程。由于受到旧的封建生产关系的阻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发展需要自由资本和自由劳动力,即要求有一个自由市场,而旧的封建生产关系把社会中最大的社会资源:土地和劳动力(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不能自由流动。美国著名政治学和社会学学者摩尔认为,中国之所以资本主义萌芽了,但又不能大规模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受封建生产关系束缚,农业商品化程度低,所以,土地贵族阶级难以转变为资产阶级。[2]而旧的封建生产关系最大的支撑点和后台就是封建的上层建筑: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及其意识形态。其实,面对社会转型的西方和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都很两难。世界历史表明,愿意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转变为资产阶级共和民主制度的旧制度实现了制度的转型和制度的重生,不愿意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转变为资产阶级共和民主制度的旧制度最后都被推翻了。

   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最初不愿意转型,而且似乎也没有要迅速转型的迫切性。因为,中国的“这种行政制度到大约1800年为止,仍能完全满足以农业为基础的中华帝国的需要”。[3]可是,半个世纪以后即鸦片战争(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外在的巨大挑战和中国社会内部农民和流民起义接连不断,使清王朝不得不考虑制度转型或曰体制转型问题。然而,内部保守派与改良派之间的斗争十分激烈,以至于耽误了体制自我转型的最佳时机,最后被革命派以革命的手段推翻了。之后封建君主专制时代中国的政治体制往哪里走,并不确定,理论上的争论和实践中的斗争不断。中国近现代的政治体制的转型和人们对政治体制的认知、争议,伴随着血腥和暴力,特别艰难与曲折。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它给我们今日的政治体制改革留下怎样宝贵的历史启示呢?

   一、近现代政治体制转型的过程与特点

   中国近现代的政治体制的转型和人们对政治体制转型的认知本身很复杂,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和分析,见仁见智,我们选取了五个比较宏观的角度来分析这种转型:从君主专制制到君主立宪制、从君主制到共和制、从内阁制到总统制、从多党制到一党制、从地方自治制到中央集权制。试图从纷繁复杂的中国近现代历史图像中概括出政治体制转型的基本特点及其生成的深层原因,从而,为人们更好地认知中国近现代政治体制转型的规律,更深地发掘中国近现代政治体制转型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理出一个清晰的线索和独特的视角。

   (一)从君主专制制到君主立宪制

   面对内外压力的中国社会有四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不同态度和做法。

   第一种,以农民起义或曰以暴力反抗的方式反对君主专制制度,但提不出新的政治制度形式:太平天国运动。鸦片战争后十年间,各族人民的起义和抗租抗粮等斗争有100多次,几乎遍及全国,其中最大的是1851年至1864年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历时14年,纵横18省。虽然太平天国运动失败了,但是它使得君主专制体制的四大支柱(地主制经济、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机构、军队、意识形态)中的两大支柱开始出现松动,为君主专制体制的最后崩溃埋下了伏笔。首先,太平天国运动导致地方权力的崛起,中央政府对地方权力的控制开始减弱。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清王朝通过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建立的勇营代替了原来的八旗和绿营。勇营组织囊括了军事、人事、财政和行政等权力,改变了以往兵权、财权和人权归中央的定制,打破了以往高度中央集权的权力格局。其次,太平天国运动导致了军队的私人化、地方化倾向,王朝对军队的控制开始松动。为了在军事效率和军事控制之间取得平衡,清王朝允许勇营组织一定限度的人格化,即地方军队对其领导人的人格依附,同时,通过控制勇营的领导人来保持对军队的控制。这就导致了勇营组织的私人化倾向。勇营组织人格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军队的地方化。军队的私人化、地方化与中央集权、君主专制背道而驰,成为清王朝及其专制王权最终崩溃的重要原因。

   第二种,以改良的方式促成旧体制的点滴改进,但并不想有根本变化:洋务运动。洋务运动(19世纪60年代~90年代)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史称“同光新政”。一开始的目标是“求强”,开办近代军事工业,创建新式军队,购买国外新式武器。后来是“求富”,认为“求富”是“求强”的先决条件。开办近代工业、训练新军必须要有懂得西方先进技术的专业人才,于是,1872年清政府开始向海外派出留学生并引进西式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人的思想开始摆脱蒙昧状态。洋务运动历经30余年,使得中国社会和中国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中国一度有机会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但随着甲午战争,清廷面对来自朝野内外的责问不得不找出一个替罪羊来,于是,洋务派和洋务运动便成为甲午战败的罪魁祸首,打开的国门再次被重重地关上,从此,原本和中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日本一跃成为世界一流强国,而中国则自甲午战败以来一蹶不振至1949年。

   第三种,以改良的方式促成旧体制的整体改进,实现体制自身的自我转型:戊戌变法。甲午战争失败后20多天时间里,朝廷收到2500人签名的130份奏折,反对议和,要求继续战争。康有为等1200多名在京参加会试的举人联名上书,这就是著名的《公车上书》。要求在“求富”和“自强”的同时进行体制改革即“改制”。[4]康有为明确指出:“争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5]由此,他认为洋务派所谓的“新政”只是枝叶皮毛之变,最多算是“变事”,称不上“变法”。这种不从根本上寻求社会问题解决的做法,“徒糜巨款,无救危亡”。只有革尽旧俗,一意维新,从根本上转变中国的社会结构,才能救中国。[6]而所谓从根本处转变中国的社会,就是以日本为榜样,全面改进中国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教育制度、军事制度,即对“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戊戌变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由传统走向现代的系统方案。

   第四种,只有通过革命手段推翻君主专制制度,才能实现政治制度的转型:辛亥革命。20世纪初,中国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已名存实亡,国家权力分散化,君主专制成为了革命的目标。现代化需要现代组织将总量有限且极为分散的社会资源集中起来高效使用,而当时的清朝中央政府已经权威不足,无力把国家权力和社会资源集中起来进行有效整合,这就使现代化建设的资源短缺情况十分严重。1895年甲午战争和1900年八国联军的入侵又使中国的部分主权丧失,清朝中央政府权力受到外国列强的进一步侵蚀,中央政府权能萎缩、威望陡降。传统政治体制向现代政治体制转型的体制内动力严重不足,而体制外政治参与又超出清政府政治控制的能力,革命已经很难避免。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自身惰性使人们相信自古以来高度稳定和伦理公正的旧政治秩序无须过多的改革就可以应对现代化的冲击。这种来自于传统经验的自负在面对现代化危机时就显得苍白无力了。

   戊戌变法运动失败后,清王朝政治衰败的进程加快。为了延续其统治,迫于内外压力,清政府不得不于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宪政”,推行“预备立宪”即改变沿袭数千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着手实行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决定学习日本,建立君主立宪,但又规定9年的预备立宪期限。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在回国后的奏折中说立宪有三大利: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为了巩固皇权,清政府迟迟不答应资产阶级立宪派提出的关于立即召开国会的要求,还镇压了立宪派的国会请愿运动,同时,却不断借改革之名强化中央集权、加固皇权。1911年5月,在不得不成立的责任内阁里,13名大臣中满族9人,其中皇族5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这使立宪派大失所望,也使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因满汉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矛盾的尖锐化而分崩离析。“预备立宪”不仅没有挽救清王朝,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加重了政治危机。

可见,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搅和在一起是近现代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第一个重要特点。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的目的和任务有所不同。民族革命的任务,要么是推翻一个民族(或一些民族)对另外一个民族(或一些民族)的不平等统治(不是推翻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统治,也不是推翻多数民族对少数民族的统治),建构民族平等的政治统治形式或结构即现代民族国家;要么是从别的民族的不平等统治下把本民族解放出来,形成主权独立的民族国家。政治革命的任务,是在一个政治体系或民族国家内,要么把一个统治阶级或集团从统治者的位置上赶下台,让一个新的阶级或集团从被统治的地位上升到统治阶级或集团的位置上;要么是推翻一个旧阶级或集团,建构一个民主平等的政治体系。民族革命和政治革命这两种革命常常是先后的、分开进行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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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术研究》2013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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