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文章讨论毛泽东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初的经济体制时,整体接受斯大林模式,又试图对它进行体制突破的两次大规模探索: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讨论了它的理论错误和失败原因。文章认为:除了受斯大林模式思维定式的影响,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严重认识偏差之外,党在那个时期指导思想上的若干误区,尤其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若干基本原理的错误认识,也是导引失败的重要原因。其中有些理论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必要的澄清。

   【关 键 词】斯大林模式/人民公社运动/“文化大革命”/社会主义

   一、斯大林模式在中国的形成

   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是由十月革命启动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破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鼎盛期。毫无疑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列宁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历史逻辑的延续性。

   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以苏联模式为范本建设社会主义毋庸置疑。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个由斯大林作了重大改造的苏联模式,与列宁生前初步建立的经济体制具有多么巨大的差别。一开始在很短的时间里,执政党还有另外一个选项:“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也就是将一种国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类似于列宁模式的经济体制再延续一段时间。但是,这在当时的政治氛围下很难做到。何况之前,新民主主义阶段已经被党的理论界定为“过渡时期”,因此不可能阻挡斯大林模式在中国的胜利进军。到1956年,按照苏联榜样进行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一个带有中国色彩的斯大林模式基本建成。中国共产党利用革命战斗中建立起来的纪律严明的组织体系,及其与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的良好关系,采用相对温和的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这一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没有扰乱社会生产,尤其是没有对农业生产造成破坏。在这一点上,学生的成绩的确超过了老师。

   1.斯大林模式的性质

   作为经济体制的斯大林模式,可简单定义为一个覆盖全部国民经济的“国家辛迪加”,一个自上而下组织起来的巨型的科层等级系统。它的体制特征主要有两点:其一,最大限度地发展国家所有制,不仅消灭私有制,而且要求其他公有制形式沿着“一大二公”的方向不断向国有制“升级”;其二,最大限度地利用科层制的“命令——服从机制”①组织社会生产、配置经济资源,不仅限制市场竞争的作用,而且尽一切可能把市场扼杀在萌芽形态。这两个体制特征的结合,决定了在“国家辛迪加”的体制结构中,经济组织与政权组织合一,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合一;大科层系统的上层是国家政权组织,而全部社会经济组织作为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与延伸,则构成这个大科层系统的基础。尽管现实的大科层体制始终受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分散的制约,不得不保留国家与集体农业的商品交换;受城乡居民家庭消费分散化和消费需求多样性的制约,不得不在消费品分配中保留货币媒介。但是这个经济体制的“理想目标”是纯粹单一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加上覆盖一切的“大科层”计划体制。它不仅表现为社会主义的理论概念,而且影响着社会主义的现实运动。历史的事实表明,该体制与当代生产力的不协调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社会经济的资源配置过度依赖于高度集权的科层机制,置于科层等级顶端的中央计划中心不堪重负,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由于对最高决策层可能出现的失误缺乏及时有效的纠偏机制,很容易产生经济运行的大规模系统性偏差。二是不能持续地调动劳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不得不长时间地依赖于高强度的政治动员,社会经济的激励效率和创新效率低下。

   长期以来,各国马克思主义者中间流行一种观点,认为斯大林模式的经济体制是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经济包围和军事压力下加速国家工业化的唯一正确、唯一可行的选择。林毅夫等人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上世纪90年代,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我国在50年代选择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有其必然性,理由是:新生的人民共和国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战争威胁,要准备打仗,要迅速建立自己的国防工业体系,因此必须优先发展重工业;这样一种产业发展先后顺序的选择与市场经济下自然的产业发展顺序不相吻合。在市场经济下,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往往从投资少回收快的轻工业发展开始,在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实力之后,才转向比较多的发展重工业。由于发展模式的选择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相违背,在经济体制选择上也不得不放弃市场体制,依赖一种可以由国家直接控制的工业化模式。②本文作者也曾经认同这种观点。

   2.斯大林模式形成的原因

   结合我国30多年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崛起的实践,重新阅读上世纪20年代苏联共产党内部有关经济发展模式争论的文献,我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上述理论观点存在着较大的片面性。斯大林模式的确是一个处于经济和军事包围中的落后国家加快工业化步伐、实施经济赶超战略的可行选择,但它是否是唯一选择,或者最佳选择,则是大可商榷的。

   上世纪20年代实行新经济政策期间,苏联党内有关国家工业化模式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官方政策的主要制定人布哈林认为,促进工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市场需求,尤其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对工业品的市场需求,因此关键在于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使得农民有能力购买各种生活必需品,乃至于各种农业生产资料。为此,必须保持工业品与农产品的等价交换,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鼓励农民通过自身努力走上富裕之路。左翼反对派的理论家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则认为,布哈林的观点只是适用于国家经济恢复期原有的工业设备生产能力尚未充分利用的情况,而不能满足经济恢复期结束以后大规模基建投资和技术改造的需要。他提出了所谓社会主义原始积累问题,指出资本主义的资本原始积累是通过超经济的掠夺实现的,在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未能获得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支持,缺乏外来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必须依靠国内力量积累工业资本,这个资本主要来源于农民提供的剩余价值。他主张工人的国家用一种市场交换的方法获取农民的剩余价值,即国家利用其在工业生产中的超垄断抬高工业品价格,压低农产品价格,利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实现社会主义原始积累。③布哈林断然拒绝对农民的这种超经济剥夺,认为它将极大地打击农民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阻碍农业的发展,并且从根基上破坏国家工农联盟的阶级基础,不仅从经济上,而且从政治上都是绝对不可接受的。至于工业资本的积累,这是可以通过发展工业生产逐步从工业内部形成的。④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辩驳道,这样的资本积累和工业发展速度太慢了,根本不能满足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物质基础的需要;何况这种鼓励农民发财的政策思路必将导致农村两极分化,导致资本主义势力在农村的复辟,因此在政治上具有更大的危险性。

   现在看来,这场发生在80多年前的争论,双方的理论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不全面。只有综合二者的长处,才能形成更加切合实际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解决国家工业化的紧迫课题。遗憾的事,两位曾经合作撰写了《共产主义ABC》的党的优秀经济学家,都未能以科学探讨的平和心态讨论问题,没有认真思考对手思想的合理成分,而以一种非“社”即“资”的思维定势给对手上纲上线,丧失了在兼容并蓄中重新合作,为党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经济路线的机会。从总体上看,布哈林维护的是新经济政策的发展方向和基本精神,如发展商品经济,巩固工农联盟等;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所强调的则更多是列宁在提出新经济政策时未曾触动的理论观点和政策倾向,如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冲突,小生产每日每时产生资本主义等。经历了几十年社会主义实践的曲折过程回头去看,布哈林的见解无疑更有远见,也更多真理的成分。但是从争论所涉及的经济政策具体层面看,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所言不无依据,其对现实经济的焦虑,来源于如下事实:国家大规模工业化的资金严重缺乏,工业发展尤其是重工业发展的速度太慢,而农村的贫富差距正在拉开,国家不能有效控制粮食购销渠道,国家粮食安全堪忧。布哈林对此并非没有察觉,但却以新经济政策大方向正确为据,学究气地对形势盲目乐观。他没有积极引导和支持劳动农民发展生产合作社,也没有通过流通领域的合作经济组织有效控制粮食购销渠道,却寄希望于个体农民经济自发的发展缓慢地为国家工业化开辟市场。作为一个党的政策的制定者,布哈林的这个“小小疏忽”是极其危险的,不仅对党的事业,而且对他个人的命运都是危险的。后来的事实证明,当这些具体经济问题逐步积累酿成全局性危机后,任何经济学家的政策主张都不能发挥作用了,不仅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社会主义原理是积累规律不能发挥作用,而且布哈林也失去了在新经济政策框架内做出补救的机会。斯大林果断地结束新经济政策,以行政强制手段来解决粮食危机,而这个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临时性措施,最终演化为影响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几十年的大方向。

   3.中国社会主义模式选择的可能与现实

   从中国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高速工业化经验看,社会主义条件下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起飞,并不一定要把全部社会资本积累集中到国家和国有经济手中,问题的关键是通过国家计划调控,迅速而有效地将国民经济的积累与消费比例调整到一个与经济起飞相适应的水平。事实上,高积累低消费是几乎所有新兴工业国家成功赶超的基本经验,与社会制度的性质并没有必然的关联。即使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中,提高积累率也需要发挥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在国家积累,外商投资,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在家庭经营的农民经济基础上发展乡镇企业等多种渠道下实现。单一所有制下社会资本的高度集中并非经济发展的唯一选择,更不是提高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

   从国民经济的整体看,积累与消费比例的调整是经济落后国家在资本主导的国际竞争格局下加快发展,实现赶超的必然选择,是全球范围内价值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工人和农民都要为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提供更多的剩余价值。也就是说,为了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赶超战略,整个民族在起步阶段都要勒紧腰带搞建设,以期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内摆脱国家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被动局面。它涉及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全体人民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调整,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权衡,而并不总是表现为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你死我活的斗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尤其体现在这里。国家在有计划调整国民收入结构的过程中,不得不采取一系列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的政策措施,但这是必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调整,最终取消的。关键是在整个进程中妥善处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用一种市场经济的方法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国家工业化进程。尽管国情不同,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不同,斯大林模式下苏联经济的工业化成就,与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来所创造的工业化奇迹相比,还是明显地相形见绌。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并不是落后国家工业化起步的唯一选择,更不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最佳模式。

可惜,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前三十年始终没有跳出计划经济体制的窝窠。毛泽东并不迷信斯大林模式,他在1956年完成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从两个方面指出了这一经济模式的缺陷:一是没有摆好“农、轻、重”的关系,不懂得三者间相互关联的辩证法;二是过度集权,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应该说,毛泽东当年对问题的把握是相对超前的。但是,如何解决问题?毛泽东主张在坚持重工业为主的前提下适当加大农业和轻工业的比重;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工厂一点独立性,“努力把党内外、国内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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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术界》2013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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